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 格式

2023-01-19 12:57:02 字數 4277 閱讀 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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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的內容,考慮到我國發展中國家的特點,以及日益增長海運需要,我國要想保證海運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增長,就要對現有的國際海運公約進行深入研究,詳細內容點選檢視全文。

**摘要隨著我國外向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海運領域與國際海運連線相對緊密,為了保證海運過程中能夠有效約束國際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目前國際海運普遍採用了《海牙規則》作為國際海運準則。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對於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非常重視,按照《海牙規則》的規定,該規定給予了國際海運承運國諸多的權利,值得各個海運國家遵守。考慮到我國快速增長的海運經濟,我們必須對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才能保證在國際海運中獲得合理的利益,保證我國合法的權益。

所以,我國應積極開展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的研究,保證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能夠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我國海運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關鍵詞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

一、目前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公約中對承運人責任的具體規定比較

目前在國際海運領域,對海上貨物運輸的公約主要有三個,即:《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這三個公約目前已經成為了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主要公約,對世界各國的海上貨物運輸起到了較強的約束作用。

但是由於這三個國際公約是由不同國家制定的,對海上貨物運輸過程中承運人責任的規定各有側重,為了保證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承運人責任和權利能夠得到有效規定和約束,我們必須對現有的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公約中對承運人責任的具體規定進行比較。

(一)不完全過失原則的對比分析

不完全過失原則主要是指在國際海運過程中,如果承運人存在過失,就要承擔由過失而造成的責任及損失,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承運人可以獲得豁免。目前採取不完全過失原則的公約主要有《海牙規則》和《維斯比規則》。而在《漢堡規則》中,對於承運人的過失規定主要採取了「推定過失加一般過失」的歸責原則。

(二)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的對比分析

關於承運人賠償責任的限制在三種公約中都有規定,但是每一種公約的規定又不盡相同。其中《海牙規則》主要是按照單位來計算,其中對於每個單位的規定必須在100英鎊以下。而《維斯比規則》中則是按照所謂「金法郎」來計算損失,金法郎主要與**掛鉤,體現絕對價值。

《漢堡規則》則是規定了以提貨權來賠償損失。

(三)對於海上貨物概念界定的對比分析

對於海上貨物的概念界定在三個公約中也是不同的,其中《海牙規則》中對於貨物的界定是指海運中貨艙中的貨物,不包括船甲板上的貨物以及船上的動物。而《漢堡規則》對於海上貨物的界定要相對全面一些,《漢堡規則》將船上的所有貨物都認定為海上貨物,其中動物、甲板貨物和貨櫃都包含其中。

(四)對於海運承運人訴訟時效的對比分析

由於在國際海運過程中經常會發生**訴訟案件,因此對於國際公約的依賴程度相對較大。而目前三個國際公約對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四不盡相同的。其中《海牙規則》對於訴訟時效的規定時間期限是一年,而《維斯比規則》對於訴訟時效規定在於雙方約定,其中追賠訴訟必須在三個月之內。

《漢堡規則》的訴訟時效最長,通常可以延長至2年。

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的發展歷史分析

之所以出現目前三種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的現象,主要是由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發展歷史決定的。《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和《漢堡規則》的誕生都是在特殊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具有濃厚的歷史和國家印記。以下我們將重點分析這三種公約的發展歷史。

(一)《海牙規則》的發展歷史分析

通過對國際海運歷史研究後發現,《海牙規則》的誕生最早要追溯到十九世紀中期,在這一時期內,英國是海上的霸主,佔據海上運輸的主動權,因此在規則制定上有著絕對的權威,於是當時的海上貨運規則中英國的免責條款最多。但是隨著國際海運形勢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國家不太遵守自由**的規則,造成了國際海運承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基於這一現實原因,美國推動了《海牙規則》的誕生,首次明確了國際海運承運人的責任和權利,有了國際海運權利規定的雛形。

(二)《維斯比規則》的發展歷史分析

《維斯比規則》主要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誕生的,在這一歷史時期後,英國海上霸權不在,許多沿海國家都參與到了國際海運過程中,這時原有的《海牙規則》在承運人的權利和責任,以及賠償標準設定上已經顯出了不適應性,基於這一原因,許多國家提出了對《海牙規則》進行徹底修改。然而由於英國等國家雖然失去了還上霸權,但是在國際海運中的實力依然很強,同時由於《海牙規則》已經實行了多年,有著較深的實踐基礎,被多國所接受,所以《維斯比規則》僅僅是對賠償責任和訴訟時效做出了修改。

(三)《漢堡規則》的發展歷史分析

由於發展中國家的興起,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海運的事務越來越多,而《海牙規則》和《維斯比規則》都是向發達國家傾斜的,基於這一現狀,許多發展中國家推動了修改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公約的運動,並且得到了聯合國的支援。由此推出了《漢堡規則》,《漢堡規則》中對於貨主的權益進行了最大程度的維護,對海運承運人的責任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但是由於這一公約的推動國家均是發展中國家,因此這一公約沒有得到發達國家和航運大國的加入,但是《漢堡規則》中針對承運人責任制度的條款,為現有的國際海運提供了參考和借鑑。

三、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進行調整的必要性分析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知,在現有的三個國際海運公約中,雖然《漢堡公約》沒有得到發達國家和航運大國的廣泛響應,但是其中對於海運承運人的責任原則進行調整的條款符合國際海運形勢的發展,是非常必要的,符合國際海運的發展規律。相信隨著國際海運事業的不斷發展,國際海運關於承運人責任原則的調整將會持續進行下去,直到滿足國際海運事業發展為止。所以,我們應積極分析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調整的必要性。

(一)《漢堡規則》中關於承運人的責任調整符合船貨雙方的共同利益

符合船貨雙方利益平衡原則和國際發展趨勢《漢堡規則》中「推定過失加一般過失」的歸責原則是兼顧和平衡船貨雙方利益的需要,符合國際海運立法的發展趨勢,也有利於促進發展中國家國際航運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其在國際航運中的競爭能力。早期《海牙規則》的適用很大程度上基於航海技術的侷限,使承運人在抵禦海上風險時表現出極大的冒險性,各國**特別是海運大國為了刺激航運業發展而允許承運人享受航海過失免責所帶來的益處。

(二)積極調整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是發展中國家海運發展的必由之路

發展中國家的利益應該越來越受到重視,二戰後,發展中國家獨立走上國際航運立法舞台,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立法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在公平的前提下維護發展中國家的權益,是國際規則發展的應有之義。由此可見,發展中國家想要在國際海運中擁有更多的話語權,並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就要積極調整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

(三)原有公約中關於航海過失免責的弊端逐漸顯露出來,調整勢在必行

航海過失免責的弊端。一方面,在現階段依然堅持航海過失免責不能再以航海技術的侷限作為其理由;另一方面,航海過失免責的確立,沒有完全貫徹過失責任原則,嚴重損害了貨方的正當利益。根本原因還是在於航海過失免責是西方海運發達國家所操縱而明顯為偏袒船方利益而設立的,不能適應如今的國際政治經濟形勢。

四、我國如何對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調整進行綜合利用

考慮到我國發展中國家的特點,以及日益增長海運需要,我國要想保證海運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增長,就要對現有的國際海運公約進行深入研究,並利用《漢堡規則》推動的有力機會,努力調整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並對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調整進行綜合利用。目前我們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正確理解承運人責任歸責原則調整中的問題

對於承運人責任規則原則進行調整的過程中,我們應在推進《漢堡規則》的同時,以《海牙規則》為主要依據。考慮到實際應用形勢,目前國際通行的標準都是以《海牙規則》為基礎定立的,因此我們要清楚調整承運人責任所要付出的代價。我們應在加快推進承運人責任的同時,協調好與其他國家的航運公約以及承運人責任歸責的問題,保證我國的航運經濟能夠擁有寬鬆的國際發展環境和政策法規的支援,為我國的航運經濟提供法律支援。

(二)應將我國《海商法》的修改與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調整相統一

在我國為了保證海運經濟能夠取得積極的發展成果,制定了《海商法》作為主要的海運經濟法律,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國際海運形勢的發展,現有的《海商法》需要進行調整以適應新的形勢發展需要。而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調整是航運經濟中的主要調整。

所以,為了保證我國的海運經濟能夠得到快速健康的發展,應將我國《海商法》的修改與海運承運人責任原則調整相統一,使得我國的海運經濟在國內與國際都能有較強的法律和公約予以支援。

(三)積極推動海運承運人責任改革,適當取消免責條款

取消航海過失免責,適當加重承運人的責任,使得船貨雙方分擔風險更為合理。這既是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法律的統一趨勢,也是我國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制度發展的趨勢。我國必須做好適應這種發展趨勢的準備,完善船舶責任保險,保證我國航運業健康發展,為我國的國際**提供保障。

因此,從推動我國海運承運人責任改革出發,我們應努力改善海運經濟執行環境,不斷健全國內法律並推動國際公約的改革,為我國的海運經濟謀求良好的發展環境。

五、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我們應對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進行深入研究,要對國際海運公約有全面而正確的認識,要學會對國際海運公約的正確利用,努力推動我國海運經濟的快速發展。

試析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外向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海運領域與國際海運連線相對緊密,為了保證海運過程中能夠有效約束國際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目前國際海運普遍採用了 海牙規則 作為國際海運準則。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對於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非常重視,按照 海牙規則 的規定,該規定給予了國際海運承運國諸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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