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

2023-01-10 08:06:04 字數 5053 閱讀 634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財務報告,加強財務報告的編制、對外提供、分析利用全過程的內部控制管理,明確相關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實責任制,確保財務報告合法合規、真實完整和有效利用,防範財務報告風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財務報告,是指反應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檔案。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及其他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

相關資訊和資料。

第三條編制、對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財務報告,至少應當關注下列風險:

(一) 編制財務報告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可能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和聲譽受損。

(二) 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誤導財務報告使用者,造成決策失誤,干擾市場秩序。

(三) 不能有效利用財務報告,難以及時發現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可能導致企業財務和經營風險失控。

第四條公司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對財務報告編制、對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過程的管理,明確相關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實責任制,確保財務報告合法合規、真實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條公司編制和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不得含有虛假的資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保證提供的財務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應由具有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七條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報告的編制、對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關工作。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財務報告編制和分析報告編寫工作,公司內部各部門應當及時向財務部門提供編制財務報告所需的資訊,並對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二章財務報告的編制

第八條財務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

(一)財務報表;

(二)財務報表附註;

(三)補充資料。

第九條公司編制財務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公司不得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隨意改變財務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公司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改變財務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第十條財務報告編制準備工作至少應當包括:

(一) 財務報告編制方案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年度財務報告編制方案,明確年度財務報告編制方法(包括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合併方法、範圍與原則)、年度財務報告會計調整政策、披露政策及報告的時間等。財務報告編制方案經財務部經理審核後,提交財務總監核准後簽發至各參與編制單位。

(二)重大事項及非常規事項相關處理:1、對重大事項及非常規事項應予以高度關注。其中:

重大事項通常包括:以前年度審計調整、會計準則制度的變化、年度內合併報告範圍的變化等對財務報告的影響;非常規事項是指企業在以往經營及帳務處理中未曾發生的特殊事項,包括但不限:商譽、投資性房地產、或有事項計量、股份支付、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等。

2、重大事項及非常規事項處理:公司財務部定期與相關部門及各分、子公司溝通,組織溝通重大事項的會計處理,特別是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計量等涉及重大判斷和估計,對重大會計事項及非常規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前,由各經辦部門及經辦人員提供相關審核批准檔案後,財務部編制《xx 年度(半年度)重大財會事項處理意見的報告》,依據《重大財會事項的判斷與處理》的相關流程操作報批,並根據批覆意見後,進行賬務處理。

(三)清產核資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需進行全面資產清查、減值測試和核實債務工作:1、確定具體可行的資產清查、債權債務核實計畫。2、做好各項資產清查、債權債務的核實工作,包括:

與銀行核對對賬單、盤點庫存現金、核對票據;核查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核查原材料、在產品、自製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核查賬面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核查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清查土地、房屋的權屬證明,確定資產歸屬;核查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等。3、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差異,應當分析原因,提出處

理意見並報經理辦公會審核,針對存在重大差異的,還應將清查、核實的結果及其處理辦法向公司的董事會或者相應機構報告,並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四)對賬、調賬、差錯更正及結賬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日常定期核對會計資訊的基礎上完成對賬、調賬、差錯更正等業務,然後實施關賬操作。具體管控措施:1、核對各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2、檢查相關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3、調整有關賬項,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合理確定本期應計的收入、費用。4、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專案。

對於調整專案,需要取得和保留審批檔案,作為調整依據。5、公司及分子公司應當依照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賬日為公曆年度每年的 12 月 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曆年度每半年、每

季、每月的最後一天。不得為了趕編財務報告而提前結賬,或把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延至下期記帳,也不得先編財務報告後結賬。應在當期所有交易和事項處理完畢並經財務

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後,實施關賬和結賬操作。6、如果在當期關賬之後需要重新開啟已關閉的會計期間,須經財務部經理審批後進行。

第十一條編制個別財務報告:

(一)公司財務報告列示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金額應當真實可靠。一是各項資產計價方法不得隨意變更,如有減值,應當合理計提減值準備,嚴禁虛增或虛減資產。二是各

項負債應當反映公司的現時義務,不得提前、推遲或不確認負債,嚴禁虛增或虛減負債。三是所有者權益應當反映公司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由實收資本(或

股本)、資本公積、留存收益等構成。做好所有者權益保值增值工作,嚴禁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資本不實。

(二)公司財務報告應當如實列示當期收入、費用和利潤。一是各項收入的確認應當遵循規定的標準,不得虛列或者隱瞞收入,推遲或提前確認收入。二是各項費用、成本的確認應當符合規定,不得隨意改變費用、成本的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費用、成本。

三是利潤由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構成。不得隨意調整利潤的計算、分配方法,編造虛假利潤。

(三)公司財務報告列示的各種現金流量由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構成,應當按照規定劃清各類交易和事項的現金流量的界限。

(四)進行校驗審核工作,包括期初數核對、財務報告內有關專案的對應關係審核、報表前後勾稽關係審核、期末數與試算平衡表和工作底稿核對、財務報告主表與附表之間的

平衡及勾稽關係校驗等。

(五)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編制附註。對報表中需要說明的事項,作出真實、完整、清晰的說明。檢查擔保、訴訟、未決事項、資產重組等重大或有事項是否在附註中得

到反映和披露。

第十二條編制合併財務報告: 分級收集合併範圍內子公司的財務報告並審核,進而編制公司合併財務報告,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一) 編報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中採用成本法核算的控股子公司,並考慮所有相關情況,以確定合併範圍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確認合併範圍是否完整。

(二) 財務部門收集、審核下級單位財務報告,並彙總出本級次的財務報告,經彙總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

(三) 財務部門制定內部交易事項核對表,報財務負責人審批後下發納入合併範圍內各單位。財務部門核對本單位及納入合併範圍內各單位之間內部交易的事項和金額,如有差

異,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調整。編制內部交易表及內部往來表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四) 對合併抵銷分錄實行交叉複核制度,具體編制人完成調整分錄後即提交相應複核人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可錄入試算平衡表。通過交叉複核,保證合併抵銷分錄的真實

性、完整性。

第三章報告的對外提供

第十三條財務報告對外提供前的審核:

(一) 財務報告對外提供前需按規定程式進行審核,主要包括會計機構負責人審核財務報告的準確性並簽名蓋章;財務總監審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合規性,並籤

名蓋章;公司負責人審核財務報告整體合法合規性,並簽名蓋章。

(二) 公司應保留審核記錄,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三) 財務報告在對外提供前應當裝訂成冊,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財務報告對外提供前的審計:

(一) 公司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選擇符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

(二) 公司不得干擾審計人員的正常工作,並應對審計意見予以落實。

(三) 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隨財務報告一併提供。

第十五條財務報告的對外提供:

(一) 公司的財務報告需經經理辦公會、董事會、監事會審核通過後向全社會提供。如確有需要,提前向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告的,按內幕資訊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登記和保密

工作。(二) 由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公司負責人逐級把關,對財務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格式的合規性等予以審核,確保提供給投資者、債權人、**監管部門、社會公眾

等各方面的財務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完全一致。

(三) 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對報送時間的要求,在財務報告的編制、審核、報送流程中的每一步驟設臵時間點,對未能按時及時完成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四) 相關人員在編制和傳遞財務報告的過程中負有保密義務,保證財務報告資訊在對外提供前控制在適當的範圍內。

(五) 公司對外提供的報告應及時整理歸檔,並按有關規定妥善儲存。

第四章報告的分析利用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應定期編寫財務分析報告,全面分析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一) 編寫時要明確分析的目的,運用正確的財務分析方法,並能充分、靈活地運用各項資料。分析內容包括:一是公司的資產分布、負債水平和所有者權益結構,通過資產負

債率、流動比率、資產周轉率等指標分析公司的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分析公司淨資產的增減變化,了解和掌握公司規模和淨資產的不斷變化過程。二是分析各項收入、費用的構成及其增減變動情況,通過淨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標,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發展能力,了解和掌握當期利潤增減變化的原因和未來發展趨勢。三是分析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運轉情況,重點關注現金流量能否保證生產經營過程的正常執行,防止現金短缺或閒臵。

吉電股份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n

吉林電力股份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 經2011年4月15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目的為了規範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 完整。2適用範圍 公司本部。所管單位參照執行。3定義3.1財務報告 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 現金流...

內部控制手冊 11 2財務報告與分析

11.2 財務報告與分析 1.1 概述 規定了xx股份 集團總部及其下屬公司 下屬公司是指xx股份 投資 參股或控股 或託管或由上海xx 託管的公司 財務報告分析過程,旨在明確財務報表的內容 填報方式 報送時間,規範公司財務報表的編制與管理,保證財務報告的編制符合國家法律 法規以及企業內部相關規章制...

萬方地產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2019月4月n

萬方地產股份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 2011年4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萬方地產股份 以下簡稱 公司 財務報告的編制 提供工作,確保公司財務報告資訊真實 準確 完整 及時,沒有遺漏,沒有虛假陳述,滿足報告使用者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 部門規章 規範性檔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