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非招標採購管理規定

2023-01-09 15:51:02 字數 2857 閱讀 6553

1 基本要求

1.1 為規範公司工程建設專案非招標工程的採購行為,維護公司和採購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規定》、《公司工程建設禁令》等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1.2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工程和服務採用非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商和服務商的嚴格執行本規定。

1.3 本規定所稱的非招標採購方式包括競標採購、競價採購和獨家談判採購三種。

1.3.1 競標採購,是指採購人按照規定組建評審小組,與2個及以上符合資格條件的承包商可以就採購工程、服務相關事宜進行談判,承包商按照規定及採購檔案要求提交相應檔案和最終**,採購人按照評審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確定成交人的採購方式。

1.3.2 競價採購,是指採購人按照規定組建評審小組,邀請3個及以上符合資格條件的承包商參與採購活動,向承包商發出採購檔案,要求承包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採購人按照評審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確定成交人的採購方式。

1.3.3 獨家談判採購,是指採購人組建評審小組,通過談判從某一特定承包商處採購工程、服務的採購方式。

1.3 本規定適應於公司資本性支出建設工程專案施工階段施工及服務的非招標採購管理。

2 職責

2.1 工程處(專案部)

2.1.1 負責組織召開業務公開會議,形成會議記錄。

2.1.2 負責組織競標、競價和獨家談判採購工作。

2.1.3 負責承包商公示。

2.2 計畫經營處

2.2.1 參加業務公開會議。

2.2.2 監控專案投資計畫執**況

2.3安全環保處

2.3.1 參加業務公開會議。

2.3.2 參與競標、競價、獨家談判。

2.4 審計處

2.4.1 參加業務公開會議。

2.4.2 負責監督發包程式是否符合規定程式。

2.5 監察部

2.5.1 參加業務公開會議。

2.5.2負責監督發包程式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紀行為。

2.6 法律部

2.6.1 參加業務公開會議。

2.6.2負責監督發包的各項程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2.7 造價中心

2.7.1 負責商務**書的審查。

2.7.2 參與競標、競價、獨家談判。

2.8 專案所屬單位

2.8.1 參加業務公開會議。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 非招標採購範圍、方式和條件

3.1.1 非招標採購的範圍。

按照《公司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規定》,除必須招標的工程和服務外都屬於非招標採購。為了嚴格發包管理,控制投資,現將下列非招標採購內容納入邀請招標範圍:

1) 施工總承包、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50萬元以上,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下的;

2)監理、檢測、監測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的。

3.1.2非招標採購方式。非招標採購分為競標採購、競價採購、獨家談判採購三種方式。

3.1.3 非招標採購具備的條件

3.1.3.1 競標採購具備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採用競標採購:

1)必須招標的專案,組織招標後連續兩次招標失敗,且第2次招標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採取競標採購方式採購:

a) 是購買資格預審檔案或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為2個;

b) 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為2個;

c)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檔案的投標人為2個。

符合本條款情況進行競標採購的,至少應當邀請上述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參與競標採購活動。

2)不是必須招標的專案,其中技術相對複雜或難以描述的。

3.1.3.2 競價採購需具備的條件。不是必須招標的專案,其中需求明確、技術簡單、市場資源充足的。

3.1.3.3 獨家談判採購需具備的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案,應當採取獨家談判採購方式採購:

1)主要工藝、技術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

2)需要向原中標人或成交人採購工程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3)涉及搶險救災的;

4)不是必須招標的專案,組織招標後,購買資格預審檔案或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為1個及以下,或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為1個及以下,或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檔案的投標人為1個及以下;

5) 必須招標的專案,出現2次重新招標,且第2次重新招標時,出現本條第4)款情況的;

6)履行競標採購、競價採購後,只能從唯一承包商處採購的。

3.2 投標人和承包商的選擇

競標、競價、獨家談判採購投標人及承包商的選擇,由公司工程管理專題會議討論確定。

3.3 競標、競價和獨家談判採購程式

3.3.1 組織召開業務公開會議。會議由工程處或專案部組織,邀請專案所在單位、計畫經營處、安全環保處、審計處、法律部、監察部等參加,確定如下事項:

1)確定發包方式;

2)確定競標、競價和獨家談判採購投標人和承包商;

3)確定競標、競價和獨家談判採購評審小組成員。

會議確定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各參加單位會簽,公司主管領導簽發。

3.3.2 編制和傳送邀請函、採購檔案。

3.3.3 承包商、服務商編制並提交響應檔案。

3.3.4 評審小組評審響應檔案或與承包商進行談判。評審完成後出具評審報告;談判完成後形成談判情況記錄,全體評審人員簽字。結果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3.3.5 成交結果公示。

3.3.6 發施工委託書。

3.3.7 簽訂發包合同。

3.4 非招標業務公開內容

3.4.1 業務公開會推薦的參與競標、競價和獨家談判的承包商名單,在公司公司資訊門戶網主頁上公開。

3.4.2通過競標、競價和獨家談判後推薦的成交人在公司公司電子交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2天。

4.1非招標採購沒有組織業務公開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的,扣責任單位績效200~500元/次。

4.2非招標採購業務未按照本規定公開的,扣責任單位績效200~500元/次。

工程招標採購管理規定 電力建設工程必備

目次前言 i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職責 2 5 管理內容 3 附錄 a 資料性附錄 集團公司重點監督管理範圍 7 附錄 b 規範性附錄 專案招標計畫表 9 附錄 c 規範性附錄 招標評標結果上報格式要求 10 為規範集團公司 分子公司和專案公司工程招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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