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療核心制度

2023-01-04 08:42:03 字數 4834 閱讀 1657

(12項醫療核心制度是:首診負責制、**查房制、疑難危重病例會診與討論制(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制和會診制度)、術前討論制、死亡病例討論制、三查七對製、手術分級管理制、

分級護理制、值班交**制、病歷書寫與管理制(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和病房病案管理制度)、處方書寫與管理制、病人知情同意制)

一、首診負責制度

一、凡第一次接診患者的科室或醫師為首診科室或首診醫師。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二、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採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

首診醫師發現涉及他科的或確係他科診治範圍的病人時,應在詢問病史,進行體檢的同時寫好病歷,並進行必要的緊急處置,然後才能請有關科室會診或轉科。

二、凡遇多發傷或診斷未明的病人,首診醫師應承擔主要診治責任,並請有關科室會診。如病人確需轉科,且病情允許時,由首診醫師負責聯絡安排。如需轉院,且病情允許搬動時,由首診醫師向醫務部匯報,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首診科室醫師應寫好轉院病歷,並由醫護人員陪送,以免途中發生意外。轉院一定要掌握好指徵,只有在本院無診治條件或病情急需住院,而本院又無床位時,若病情允許,才可考慮轉院。

三、平診病人就診,如首診醫師發現不是本科疾病,接診醫師應在詢問病史,進行體檢的同時寫好病歷,將**票交還病人並介紹到相應科室,不重新**。

二、**醫師查房制度

一、**醫師查房的基本要求:

(一)各臨床科室組織認真學習並領會執行《河北醫療機構**醫師查房的管理規範》,把《河北醫療機構**醫師查房的管理規範》製成小冊發給每位醫師,便於攜帶及記憶。

(二)嚴格按要求執行主任(副主任)醫師對新入院病人2天內查房,每週對疑難、危重病人至少查房1次,主治查房每天1次,住院醫師查房每天2次,對急重症、特殊病例應及時進行查房。

(三)科內示範性大查房每月不少於2次,由科主任自行安排查房時間,科內的教學秘書做好查房記錄。

(四)由醫務部組織安排業務副院長每月1次對各臨床科室輪流進行示範性大查房,由大內、外科秘書跟隨查房並做好查房記錄。

二、**醫師查房的要求

(一)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

應按照「背」、「查」、「問」、「講」、「解」程式進行,並達到以下標準要求。

1、背:住院醫師背誦陳述「住院志」、「病程記錄」、擬診意見(印象)和「診療計畫」,以及醫囑執**況、病人感受意見和體徵觀察情況。背誦陳述標準:

①病歷陳述符合病歷規範;②病情觀察周密,體徵判斷準確;③臨床思路清晰,有擬診意見和診療計畫,符合醫療規範;④主動報告自我檢控存在的問題及診治難點、疑點。

2、查:進行五項檢查:①詢問病人症狀、檢查體徵,並檢視檢驗、檢診報告;②檢查病歷質量;③檢查診療方案及醫囑執**況;④檢查醫護人員「三基」水平;⑤查詢病人對療效的感受和意見。

3、問:結合病例對下級醫師進行雙向提問、答辯和解答。按.「三問」,「三答」標準要求:

①針對具體病例診療的關鍵技術問題由科主任提問,住院醫師答辯;②針對病歷質量問題和醫療處置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提問、答辯;③科主任對下級醫師提出的疑難問題和請示,進行解答。

4、講:結合具體病例進行比較系統的學術講解或質量講評,達到「三講」要求:①結合病例進行循證分析(即該病例或該病種有關的臨床醫學資料綜述及診斷、**的科學依據分析);②結合具體病例講解國內外醫學進展;③結合具體病例的病歷質量、療效觀察、服務質量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及不安全因素,進行質量講評。

5、解:解決下級醫師解決不了的疑難技術問題,做出醫療決策或會診決定,解決欠妥的診療計畫問題,糾正不當的醫療措施。

(二)主治醫師(經治醫師組組長)查房

按照「驗」、「查」、「問」、「講」、「定」程式進行,並達到以下標準要求。

1、驗:①結合病例對症狀和體徵的判斷進行複核驗證,以及補充;②對住院醫師在診療工作中需要糾正的計畫和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2、查:①檢視檢驗、檢診報告;②檢查病歷質量;③檢查診療計畫及醫囑執**況;④查住院醫師在其當班內所作的診療工作是否到位;⑤查詢病人對療效的意見。

3、問:結合病例,對住院醫師進行雙向提問和解答:①針對診斷依據與鑑別診斷由主治醫師提問,住院醫師答辯;②針對病歷書寫質量問題和醫囑執行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提問,住院醫師答辯;③主治醫師對住院醫師提出的疑難性問題和請示,進行解答。

4、講:結合病例進行針對性的學術講解:①該病例、特點、診斷和**依據的分析;②對病例的診治過程各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講評。

5、定:①根據病例病史、症狀和體徵,結合各種輔檢結果,上級查房的意見,確定診斷、明確診療計畫;②對疑難、危重病例經組織會診後確定新診斷或對原有診斷的更改補充;③對下級醫師書寫的病歷及病程記錄給予修改更正。

(三)住院醫師查房

按照「檢」、「察」、「問」、「聽」、「記』』程式進行,並達到以下標準要求。

1、檢:①對新入院病例進行規範檢查(即按照體格檢查的順序和標準要求進行檢查);②根據病例的實際情況擬訂檢查計畫;③依據病例**的進展及時查體了解病例的**效桌。

2、察:病例從入院至出院期間,住院醫師要對其診療過程進行經常性、連續性的觀察:一般病人一天兩次觀察,危重病人隨時觀察。

觀察內容包括:患者生命體徵、自覺症狀;情緒變化、心理狀況,睡眠飲食情況,病情的演變,新症狀的出現及體徵的改變等。

3、問:針對病例在診療程序中的問題:①詳細詢問病例病史,不遺漏專案:②及時向上級醫師提問請示;③詢問病人接受醫療服務的感受和對療效的評價。

4、聽:①認真、耐心聽取病人講述病史以及診療的意見;②聽取上級醫師對病例診療的指示意見,並提出自己的疑問,積極參與雙向提問和答辯。

5、記:從病例入院至出院期間的一切診療活動,進行連續性的規範的記錄。記錄頻次:

副主任以上醫師對新入院病人2天內查房有記錄;副主任以上醫師每週對疑難、危重病人至少查房1次有記錄;一般病人主治查房一天1次,一周內至少有一次查房記錄;住院醫師查房一天2次,一周內至少有一次查房記錄;對急重症、特殊病例各級醫師應及時進行查房並做好記錄。(病歷書寫和病情記錄的其它標準要求,按照病歷書寫規範執行)。

三、查房紀律及要求:

(一)**醫師查房應堅持「四嚴」要求,即組織嚴密性、規章制度嚴肅性、醫療技術規範嚴格性和臨床思維嚴密性。杜絕任何粗枝大葉、草率從事、走過場現象。

(二)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時,應按職稱各站其位,佇列有序,保持查房秩序。

(三)按規定時間查房,不得遲到、早退。

(四)查房參加人員衣裝整潔,儀表端莊,手機要處於震動狀態,非醫療事件不接打**。

(五)參加查房人員,禁止吸菸和交頭接耳或高聲喧嘩。

(六)查房過程中注意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和消毒隔離制度。

三、疑難危重病例會診與討論制(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制

和會診制度)

1、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一、為確保醫療質量,防止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的發生,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七天內未明確診斷、**效果不佳或病情嚴重的病例均應組織會診討論。

二、疑難病例包括確診困難或療效不確切、特殊病人的診治,由主治醫師查房後仍未能解決問題的病例。

三、科內討論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主持,召集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方案。討論內容應包括:目前的擬似診斷、下一步需要進行的相關檢查和**、是否轉科(或轉院)、是否申請全院會診或請上級醫院來院會診。

四、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做好發言準備;做好討論的書面記錄,並將討論結果記錄於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

五、科內討論後仍不能解決問題的,應及時報告醫務科,由醫務科組織全院大討論,並將討論結果向業務副院長報告。

六、全院疑難病例討論時,科室應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盡可能作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參加討論的人員,以作討論前準備。主管醫師必須事先做好準備,報告相關病歷,並由主治醫師、科室主任進行補充。參加會診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診,並詳細地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負責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診斷、**等方面的問題並提出分析意見。

會議結束時由主持人作總結。主管醫師必須詳細做好討論記錄,並按時完成討論中決定的各種檢查和**措施。

2、會診制度

會診是為了解決疑難、危、重患者的診斷和**,能夠集思廣益,及時確診,制定有效的**方案;也是提高和培養醫務人員業務能力的手段之一。為了規範醫院會診制度,以期提高醫療質量、防範醫療風險、減少醫療糾紛,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門診同一患者同一疾病連續三次由同一醫師診治,診斷不明或療效不佳者;住院患者經科內醫療組討論和科主任查房認為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或需要它科協助診治或轉科的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二、會診工作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和對口專科會診制度,必要時可實行點名會診制度。

三、院內會診必須由主治以上的專科醫師擔任,院外會診原則上由副高以上專科醫師擔任。值班期間的急會診可由有我院處方權的住院醫師、進修醫師進行會診。

四、各級醫師必須嚴格掌握會診指徵,尤其是急會診指徵。非急、危、重病人不得以急診方式申請會診。

五、申請會診的科室必須認真填寫會診單,會診要求、目的及病情介紹應清晰、明了。情況緊急時,可先**聯絡,再補寫會診單。

六、各科室必須設立會診登記本,建立會診申請單簽收和會診時間登記制度。會診申請單的簽收由科室指定人員負責,會診時間登記由會診醫師負責。

七、主管醫師必須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備齊有關資料,熱情接待前來會診的醫師並詳細介紹有關情況。

八、會診結束後,會診醫師必須將會診意見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院內、院外集體會診時,主管醫師必須詳細記錄,記錄經綜合歸納後載入病歷

九、會診醫師在會診中遇到不能自行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報告,不得敷衍了事,草率處理。

十、為保證會診工作的落實,各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院內、外會診工作。

十一、提出點名會診的科室,在送申請單前必須確定被點名者是否在崗工作,以免延誤會診。被邀科室接到點名會診時,應及時將會診單交給被點名者,如被點名者不在崗時,被邀科室應及時通知申請科室,必要時按普通會診辦理,邀請科室不得拒絕。

醫療核心制度

一 首診負責制度 二 醫師查房制度 三 分級護理制度 四 術前討論制度 五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六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七 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八 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九 查對制度 十 病歷書寫管理制度 十一 交 制度 十二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三 會診制度 十四 醫療技術准入制度 十五 醫患溝通制度 十六...

醫療核心制度

一 首診醫師負責制度 1 首診負責是指第一位接診醫師 首診醫師 對所接診病人,特別是對急 危重病人的檢查 診斷 轉科和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2 首診醫師除按要求進行病史 身體檢查 化驗的詳細記錄外,對診斷已明確的病人應積極 或收住院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病人應邊對症 邊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或邀請有關科室醫師...

醫療核心制度

1 首診負責制度 1.1首診負責是指第一位接診醫師 首診醫師 對所接診病人,特別是對急 危重病人的檢查 診斷 轉科和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1.2 首診醫師除按要求進行病史 身體檢查 化驗的詳細記錄外,對診斷已明確的病人應積極 或收住院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病人應邊對症 邊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或邀請有關科室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