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核心制度

2021-06-19 05:48:43 字數 4875 閱讀 9703

1、 首診負責制度

1.1首診負責是指第一位接診醫師(首診醫師)對所接診病人,特別是對急、危重病人的檢查、診斷、**、轉科和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

1.2 首診醫師除按要求進行病史、身體檢查、化驗的詳細記錄外,對診斷已明確的病人應積極**或收住院**;對診斷尚未明確的病人應邊對症**,邊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或邀請有關科室醫師會診,診斷明確後即轉有關科室**。

1.3 診斷明確須住院**的急、危、重病人,必須及時收入院,如因本院條件所限,確需轉院者,按轉院制度執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搶救時,首診醫師首先搶救並及時通知上級醫師、科主任(急診科主任)主持搶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絕搶救。

1.5 對已接診的病人,需要會診及轉診的,首診醫師應寫好病歷、檢查後再轉到有關科室會診及**。急診病人特別是危重病人首診醫生應親自或指定**護送並做好交接手續。

1.6 醫務辦對全院首診負責制度實施情況實行全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和處理。

1.7 急診病人由分診鑑別臺**簽署就診科室,首診醫師應當做好病程記錄,完善有關檢查並給予積極處理,若確屬他科情況及時請相關科室會診,直到會診科室簽署接受意見後方可轉科。

1.8 凡不認真執行本制度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2、首問負責制度

2.1 首問負責是指第一位接受詢問的醫務工作人員對所提出問題,應負責詳細耐心解答,或介紹到相關部門或指點到相關地點。

2.2 首問負責制度形式包括:面對面回答詢問、回答**諮詢、受理來信來訪。

2.3 總體要求:不管在任何場所,不管遇到任何形式的提問,無論其事是否與自己有關,都應耐心解答,或將其介紹到相關部門或指點到相關地點。

2.4 具體要求:

2.4.1 屬於本人職責範圍內的問題,要立即給予答覆;

2.4.2 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問題而當事人不能答覆的,需立即請示本部門領導,按領導指示答覆;

2.4.3 不屬於本部門、本人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不得推委,要積極將提問者指引到相關部門,直到有人接待;

2.4.4 對於來信來訪或其他不能馬上回答的問題,一定要記錄首次接待時間,並按醫院有關規定按時答覆。

3 **醫師查房制度

3.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3.1.1每週查房1—2次,應有主治醫師、總住院醫師、住院醫師、進修醫師、實習醫師、**長和有關人員參加;節假日必須有副教授以上職稱醫生堅持查房。

3.1.2 解決疑難病例、審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診療計畫,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新的**方法及參加全科會診。

3.1.3 抽查醫囑、病歷及護理質量,發現缺陷,改正錯誤,指導實踐,不斷提高醫療水平。

3.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進行教學查房,以提高教學水平。

3.1.5 聽取醫師、**對醫療、護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見,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或建議,以提高管理水平。

3.2 主治醫師查房制度

3.2.1 每日查房一次,應有本病房總住院醫師、住院醫師或進修醫師、實習醫生、責任**參加。

3.2.2 對所主管病人分組進行系統查房,確定診斷、**方案以及手術方式和進一步檢查措施,了解病情變化並進行療效評定。

3.2.3 對危重病人應隨時進行巡視檢查和重點查房,如有總住院醫師、住院醫師邀請應隨喊隨到,提出有效和切實可行的處理措施,必要時進行晚查房。

3.2.4 對新入院病人必須進行新病人討論,對診斷不明或**效果不好的病例,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查明原因。

3.2.5 疑難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應及時向科主任匯報並安排教授查房。

3.2.6 對常見病、多發病和其他典型病例進行每週一次的教學查房,結合實際,系統講解,不斷提高下級醫師的業務水平。

3.2.7 系統檢查病歷和各項醫療記錄,詳細了解診療進度和醫囑執**況,嚴密觀察**效果等,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

3.2.8 檢查總住院醫師、住院醫師、進修醫師醫囑,避免和杜絕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簽發會診單、特殊檢查申請單、特殊藥品處方,檢查病歷首頁並簽字。

3.2.9 決定病人的出院、轉科、轉院等問題。

3.2.10 注意傾聽醫護人員和病人對醫療、護理、生活飲食以及醫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見,協助**長搞好病房管理。

3.3住院醫師查房制度

3.3.1 對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視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術病人重點查房並增加巡視次數,發現病情變化及時處理。

3.3.2 對危急、疑難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時向上級醫師匯報。

3.3.3 及時修改實習醫師書寫的病歷和各種醫療記錄,審查和簽發實習醫師處方和化驗檢查單,及時落實會診意見並分析各項檢查結果的臨床意義。

3.3.4 向實習醫師講授診斷要點、體檢方法、**原則、手術步驟、療效判定及醫療操作要點。

3.3.5 檢查當日醫囑執**況、病人飲食及生活情況,並主動徵求病人對醫療、護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見。

3.3.6 做好上級醫師查房的各項準備工作,介紹病情或報告病例。

4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凡遇到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疑難病例討論,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分析,爭取盡早明確診斷,並提出**方案。

4.1 入院2周仍未能確定診斷或**有難度的病人,由副主任醫師組織疑難病例討論,提出診療意見。

4.2 對診斷有爭議或**確有難度的病人可提交醫務辦組織會診或全院病例討論,以確定診療措施。

5 術前病例討論制度

對重大、疑難或新開展的手術,必須嚴格進行術前病例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及有關人員參加。訂出手術方案、術後觀察事項以及護理要求等。

討論情況詳細記入病歷。一般手術,也要求進行相應術前病例討論。

6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應在病人死亡後一周內組織病例討論,特殊病例應及時組織討論。已進行屍檢病人的病例討論,待屍檢病理報告後進行,但一般不超過二周。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醫務辦派人參加。

死亡病例討論必須設專門記錄本記錄,並摘要記入病歷。

死亡病例討論必須明確以下問題:

(1) 死亡原因。

(2) 診斷是否正確。

(3) **護理是否恰當及時。

(4) 從中汲取哪些經驗教訓。

(5) 今後的努力方向。

7 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7.1 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應由總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和**長組織,重大搶救應由科主任或院領導組織,所有參加搶救人員要聽從指揮,嚴肅認真,分工協作。

7.2 搶救工作中遇有診斷、**、技術操作等方面的困難時,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或醫院領導,迅速予以解決。一切搶救工作必須做好記錄,要求準確、清晰、完整,並準確記錄執行時間。

7.3 醫護人員要密切合作,口頭醫囑**複述一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7.4 各種急救藥物的安瓿、輸液輸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對。

7.5 搶救物品使用後及時歸還原處,及時清理補充,並保持整齊清潔。

7.6 新入院或病情突變的危重病人,應及時**通知醫務辦或總值班,並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三份,分別交病人家屬和醫務辦,另外乙份貼在病歷上。

7.7 危重病人搶救結果,應**報告醫務辦和科主任。

8 會診制度

凡疑難病例,均應及時申請相關科室會診。申請會診醫師應做好必要的準備,如化驗、x光片……等相關資料,填好會診申請單。

8.1 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意義的病例,由主治醫師提出,主任醫師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關醫務參加,進行會診討論,進一步明確診斷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並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8.2 科間會診

8.2.1 門診會診

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會診或轉專科門診者,須經本科門診年資較高的醫師審簽,由病人持診療卡片和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詳細記錄在診療卡或門診病歷上,並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診療範圍的病人應轉科被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8.2.2 病房會診

院內科間會診申請必須經本科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審批同意,並堅持同級對同級的原則。

會診醫師要求總住院以上醫師擔任,會診醫師接到會診通知單後應簽收並註明時間,並於24小時內前往會診。如有困難不能解決,應請本科上級醫師協同處理。

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查、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並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並由主治醫師簽字,送往會診科室。

被邀請科室會診醫師會診時,會診病人的主管經治醫師應全程陪同進行,以便隨時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共同研究**方案,同時表示對會診醫師的尊重。會診醫師應以對病人完全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會診,並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於病歷會診單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複雜時,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作出診療方案並提出具體意見。

對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許推諉扯皮、延誤**。

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於下班前一小時(急症例外)。

8.2.3 急診會診

急診科值班醫師對於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並在申請單上註明「急」字。或者直接**通知和邀請。會診醫師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申請科室進行會診。

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全程陪同,配合會診及搶救工作。

8.2.4 院內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個科室會診時,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辦同意,邀請有關醫師參加。一般應提前1-2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會診人員報醫務辦。醫務辦確定會診時間,並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

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主持,醫務辦參加,必要時主管醫療的醫療副院長參加,由主治醫師報告病歷,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並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8.2.5 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可邀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由主管病人的主治醫師填寫書面申請,包括簡要病史、體查、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等情況,科主任簽字送醫務辦,經醫務辦同意後報主管醫療的醫療副院長批准。經醫務辦與有關醫院聯絡,確定會診時間,並負責安排接待事宜。

會診由科主任、醫務辦主任或醫療副院長主持。主治醫師報告病情,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

醫療核心制度

一 首診負責制度 二 醫師查房制度 三 分級護理制度 四 術前討論制度 五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六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七 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八 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九 查對制度 十 病歷書寫管理制度 十一 交 制度 十二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三 會診制度 十四 醫療技術准入制度 十五 醫患溝通制度 十六...

醫療核心制度

一 首診醫師負責制度 1 首診負責是指第一位接診醫師 首診醫師 對所接診病人,特別是對急 危重病人的檢查 診斷 轉科和轉院等工作負責到底。2 首診醫師除按要求進行病史 身體檢查 化驗的詳細記錄外,對診斷已明確的病人應積極 或收住院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病人應邊對症 邊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或邀請有關科室醫師...

醫療核心制度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 三 醫療工作制度119 醫療核心制度119 1.首診負責制119 2.查房制度119 附1 常州市 醫師查房規範120 附2 主任醫師 含副主任醫師 查房考核評分細則123 附3 業務院長查房規範126 3.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制度127 4.會診制度127 5.危重患者搶救制度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