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揀中心管理制度

2022-12-31 07:57:06 字數 4582 閱讀 2274

為了維護總部及分揀中心及站點派送員的共同利益,縮短快件派送時效,強化快件接收、分揀、封發、中轉管理,明確分檢中心各部門員工的崗位責任,提高分揀時效及服務質量,確保快件中轉運輸安全,特制定分揀中心管理制度,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具體內容如下:

1、 分揀中心人員編制及崗位職責, 分揀中心經理, 負責分揀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協調分揀中心與總部分揀(廠商) 的業務聯絡,監督各站點的快件接收、派發、中轉、退庫等,確保快件安全。 庫管:監督系統管理,組織分揀中心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檔案資料,協調分揀與資訊部、財務部、站點的物流管理;負責庫房衛生、考勤及安全生產。

分揀組、 負責分揀驗貨、分揀、複檢、封發等。 退單組: 負責退單驗收、系統處理及返上級分揀庫房。

跟單組: 負責總部到貨、發件發貨、系統退單及分揀返貨的全程跟單工作。

二、 衛生及庫房安全管理

1. 每天下午工作完畢,將資料、打包材料等歸類整齊,將庫房全部打掃乾淨,將垃圾等廢棄物單獨放置,如衛生打掃不徹底,按照值日表相關規定扣罰。

2. 庫房應根據需要科學規劃,分揀區、退貨區、成品區、材料區、辦公區、住宿區必須劃分清楚,衛生責任到人,確保庫房乾淨整潔。

3. 裝置監控設施,確保庫房快件安全,專人管理,定期維修保養監控裝置。

4. 定期檢查消防安全工作,將滅火器放在醒目位置;庫房內嚴禁煙火,禁止吸菸,如發現有人吸菸,每次罰款 100 元(非工作人員可提醒禁止吸菸);庫房內每發現乙個菸頭,則處罰所有工作人員每人 50 元。

5. 未經總經理或庫管允許,嚴禁帶閒雜人員進入庫房內,否則處罰 100‐300 元。

6. 注意電器電源安全,如辦公電腦、印表機、電燈等電源安全,定期除塵、檢查和檢修相關電路,確保安全用電。

7. 齊心協力,備好相關工具,做好雨季防雨、防水工作,防患於未然。

8. 做好值班工作,必要時可加強人員值班;加強防火、防水、防盜意識,每月給值班人員適當補助。

9. 庫房內的所有快件、物品、材料不得私自偷盜、變賣或贈送他人,一經發現,就地除名並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0. 所有廢品未經主管經理審批,不得私自變賣,一經發現,就地除名並扣罰當月所有工資。

三、分揀中心日常工作管理

(一)快件入庫驗收管理

1. 分揀中心跟單員應每日檢視庫管系統,掌握到貨情況,如有延期未到自發貨日起, 中轉超過 4 天仍未到達的快件的大包,應及時反饋上級分揀主管,追查快件運輸中轉情況,不得玩忽職守或不作為。

2. 大包到達後,應在監控攝像範圍內,由兩人(含兩人)以上共同驗收、拆封,核對快件實際數量、清單數量及系統內數量是否一致,如三組數字核對後無誤,方可做系統入庫確認;否則,如擅自入庫引起到貨數量爭議則由所有當事人承擔責任,每次除罰款 100 元外並承擔相應責任。

3. 提取大包或大包送到後,應核對運單,嚴格檢查大包數目,現場稱重複核,驗視大包外包裝,察看是否有拆封、擠壓、變形、進水或包裝殘損、破漏現象(必要時用數位相機拍照取證);如有異常,應保留大包封裝原樣,不得私自拆封,應現場協調處理,由承運方出具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加蓋鮮章),在貨到後 1 小時內反饋上級發貨主管抉擇是否收貨,並做好相關善後事宜處理;否則,出現丟件、殘損件由收件業務員承擔全部責任。

4. 分揀業務員拆解總包後,先檢視裝箱清單及實際快件數量,檢查數量是否正確;逐件檢查快件,如有異常件(破損、嚴重變形、缺貨、液體外流受汙染等),應在接貨後 1 小時內反饋上級分揀中心主管(或發貨廠商庫房)給予協查備案,說明異常詳情(總包重量、快件數量,異常單單號、客戶姓名,商品明細、實際商品數量,實際商品重量等),並將殘餘商品及快件儲存好,待分公司經理處理完畢後再做處理; 分揀中心業務員不得侵吞內建物品或謊報快件部分丟貨、殘損,否則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 拆箱後,如發現大包內無裝箱清單,應及時上報主管經理及發貨方,核對到件數量是否正確,並要求補發大包清單;如不反饋或反饋後對方不給確認就擅自收貨入庫, 出現少貨扯皮情況,則由負責驗收該批快件的業務員承擔主要責任,分揀組主管承擔連帶責任。

6. 對於上級分揀(或發貨廠商)多發出的快件(實貨比清單多出),或夾雜其他省區的快件,分揀中心應在接貨後 2 小時內上報分公司總經理及發貨方核實備案,不得隱瞞或侵吞,如謊報、隱瞞不報超過 24 小時,分公司一經查出將給予該當事人 200‐500 元處罰;如隱瞞不報超過 48 小時,按照侵吞公司財物對待,扣除所有參與人當月全部工資,總公司保留將其除名以及報案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的權利。

7. 當日所有到貨的清單必須分類歸檔儲存,最短時效 6 個月,如有殘缺或遺失,由負責檔案管理的庫管負責,每份罰款 100 元。 (二)分揀封發

1. 快件數量核對無誤後,應按照站點區域進行分揀;分揀快件時,不得有拋擲、摔打、 拖拽等有損快件的行為,對於優先快件、代收貨款件等要單獨分揀;電子產品、液體、易碎品要輕拿輕放,按大不壓小、重不壓輕的原則分揀,否則,給予相應受損快件價值 2 倍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就地除名。

2. 待分件應與已分揀的快件堆位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混淆和誤分,趕發運輸時間和處理時限較短的快件,要集中擺放到指定區域,便於封發。

3. 無法分揀及分揀易出錯的快件如快件運單脫落,超重,超規格,禁運件未加標誌, 包裝殘損、塌陷、水濕、油汙、滲漏等,位址填寫錯誤或寄達目的地填寫錯誤的快件,應在有效處理後方可分揀,否則由處理人員承擔責任——每次罰款 100—300 元。

4. 快件分揀封發處理部門應發揮檢查控制作用,在快件處理過程中,對上級分揀發錯、 包裝破損、內建物品殘損的快件要認真對待,嚴格把關,一經發現要立即停止**, 單獨堆碼,報告分揀中心經理後再做處理。

5. 快件在預分揀後完畢後,業務員必須進行複檢,看看有無分錯區域;複檢人員在核對堆位快件準確無誤(無其他區域快件)後,認真抽取並清點二聯面單及快件總數, 確保一致,以備入庫掃瞄及存檔查詢;如檢查不嚴,夾雜其他區域快件,或重複抽聯致使快件發錯或清單出錯,除承擔相應發貨、返貨費用外,每次另行處罰 100—300 元。

6. 分揀複檢無誤後,所抽面單由專業人員進行入庫掃瞄,錄入相應條碼資訊,再根據實物逐一做出庫掃瞄, 打出「發貨清單」,以便接收方複核總包內快件,也便於快件作業內部查詢。

7. 分揀封包由分揀驗收人一併完成,全程承擔複檢、核對清單實貨、裝箱封發責任, 確保清單數量與實際快件數量一致、名稱一致,並在裝箱後封發嚴實,在大包上貼上封貼,寫清寄達地、收件人、件數、日期等相關資料。

8. 大包在封發前,清單列印人及裝箱複檢人必須在清單上簽名確認;否則,若無簽字, 每人每次給予 50 元罰款;大包在封發時,必須內放裝箱清單,如漏放清單,每次每件處罰封箱人 50 元。

9. 分揀中心直髮各地市的快件,裝箱清單一式 3 份,隨貨乙份,庫房留存乙份,交資訊主管乙份;直髮縣級站點快件,發貨清單一式三份, 公司資訊主管乙份,隨貨發乙份,地級市首代業務員乙份,跟單員應做好跟單工作,嚴格監督到貨、接貨、配送情況,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與地市站點首代及分公司總經理溝通,確保到貨安全。 10.

分揀中心發完貨後,必須將當天所有發貨清單(第一聯)及所抽面單(無面單可抽時必須手寫客戶詳細訂購資訊)交資訊部留存,以上資料不得延誤、殘缺,否則, 分揀中心主管經理承擔責任。 11. 如走快遞中轉,由裝箱人自行貼上發貨運單運單貼上前必須檢查運單收件人姓名、 位址、**等資訊,不得出現任何失誤,如出現運單資訊錯誤、貼錯或遺漏,致使大包發錯或收件人提不到貨,經辦人除承擔往返運費外,另行處罰 100—300 元;如因此引起快件遺失,則承擔全部損失責任。

(三)中轉、運輸、跟單

1. 分揀中心在每天下午 18:30 前必須將所有需要中轉的大包封發完畢,在當天晚 19:

30 之前必須完成快遞(物流)發貨,確保大包在第二天上午到達各派送站點;無特殊原因(特殊情況必須上報總經理批准或備案,否則無條件發貨),當天 20:00 前必須將全部大包發走,否則,如有漏發大包,每包處罰 100 元,由分揀中心經理、業務員共同承擔。

2. 需要走物流發貨的區域快件,當天必須無條件發出;分揀業務員必須在下午 16:00 以前完成所有物流快件封發,如未按時封發完成,每件處罰 50 元;如按時封發完成, 發貨人員當天未將快件發出,每包處罰 50 元。

當天快件滯留分揀大庫未發出,也未反饋分公司經理,每包處罰連帶處罰分揀中心經理 50 元。

3. 當天如未發貨,分揀中心經理應讓跟單員及時通知各站點(當天晚 20:00 前) 未發貨的原因上報分公司總經理,如不通知派送員或通知不全,每次處罰跟單員 50 元;如不上報總經理,一經發現,每包處罰分檢中心 50 元。

4. 大包發出後,應確保全程跟單,如站點業務員在次日 12:00 前未收到貨,應及時協調查詢,不得怠慢延誤,否則,每次給予 50‐100 元處罰。

5. 如中轉物流公司到貨太慢或經常出現爆倉、丟貨、殘損、拆包現象,分揀中心跟單員應及時反饋分揀主管給予調整;如果是中轉快遞送貨不及時或時常有壓單延誤派送現象,跟單員應及時反饋,由分揀中心主管與負責承運的快遞主管協調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多批大包中轉延誤或重大損失,跟單員與分揀中心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6. 當天如停電、網路出現問題而不能正常作業系統,如入庫、出庫,列印清單,分揀中心應提前組織人員(資訊部可幫忙抄單)手工抄單,確保當天貨物按時發出;遇到異常情況,當天既不報告分公司經理,也不組織發貨,責任由分揀中心經理全部承擔,每次處罰 300—500 元。

7. 無特殊情況,確保每天必須將分揀中心所有快件中**出。如私自延遲到第二日發貨,每次處罰分揀中心經理 300—500 元。

8. 未經分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無權指令分揀中心將站點快件**郵政 ems,否則, 分揀中心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四) 返貨驗收及中**出

1. 所有客戶拒收快件或在規定時效內無法派送的快件,自派送員接到後,最多保留 5—8 天,除廠商或客戶要求保留的,必須無條件退回分揀中心庫房。

配送中心管理制度

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1 崗位職責 1 採購部 採購經理 負責監督 跟進採購部的人場工作。分析毛利 審批管控付款及資金運作。商談判 簽約。採購主管 負責掌控倉庫內的缺貨率 以及訂單跟進。產品結構的調整,以及引進高毛利 客戶需求品 暢銷品等產品。掌控市場進 出價的資訊。系統資訊的的維護 停用 開啟 淘汰...

洗滌中心管理制度

為使洗滌中心管理工作更加規範化 科學化,促進洗滌中心工作進一步的發展,特制定出以下管理規定 1 每位員工都必須樹立顧全大局,相互關心,相互愛護的集體主義精神,力爭把本職工作做得更好。2 按時參加會議,積極參加培訓學習,凡開會學習遲到者罰款10元。3 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堅守崗位,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

技術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綱要及適用範圍 1.1為了促進技術和產品的開發,完善公司的質量保證體系,規範公司的技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包括技術中心的分工及崗位設定 工作管理 技術改造管理 新產品工藝 標準和技術檔案管理 新產品開發管理 合作開發管理 科技資訊管理 科技資訊上網管理 列印 影印 掃瞄管理等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