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辦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凡屬公司員工交通不便或家不在本城鎮轄區內員工可向後勤科申請入住,所需生活用品均自行配帶。
2、公司特聘企業顧問、特批高、中(級)管理人員可入住綜合宿舍。
3、夫妻兩人均為公司正式員工且交通不便者,可申請入住夫妻間(不得攜帶子女入住)。
4、家住本城鎮轄區內的員工可統一安排入住臨時宿舍(僅只夏季午休及冬季雨雪天氣申請)。
第三條要求住宿的員工,需向行政部後勤科提交住宿申請及居民身份證影印件,經批准後方可入住,由後勤科統一安排房間,領取宿舍鑰匙。如有異議者,需提出適當理由,可酌情調整。
第四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管人員的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電線及安裝接插線板。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如酒精、電磁爐、火藥、易燃易爆等物品)。
4、個人棉被起床後須鋪疊平整。
5、菸灰、菸蒂、廢棄紙張、報紙等不得丟棄地上,每天保持地面清潔乾淨。
6、換洗衣物、生活等物品不得亂丟亂放,衣物、鞋、襪必須收入櫃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電腦、收音機等裝置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再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內不得留宿親朋好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如有外人拜訪應向宿管員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宿舍作息時間規定,早晨6:00準時開門,夜間23:00準時關閉,遲於23點或夜間不回者,應預先告知宿管人員報備。如無特殊情況,宿管人員不得隨意開、關門襟。
12、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等物品。
13、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清潔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打掃。
15、不得浪費水電,出門隨手關好電源及門窗。
16、不得於床上抽菸。
17、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打架鬥毆或其他不良行為。
18、員工在其工作時間內,不得留守宿舍(病事假人員除外)。
19、以上行為一經發現,給予20元/次的處罰。
20、後勤科定期或不定期安排衛生檢查。如發現雜亂不堪,給予該室通報批評及處罰當值人員、寢室長10元/人。
第五條宿舍設立管理員一名,其工作任務如下:
1、負責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的登記, 宿舍過道衛生、垃圾的清理
2、保證宿舍公共水、電的及時**及日常衛生、安全巡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3、宿舍公共水、電門窗等物品的簡單修繕,夜間宿舍人員安全的防範及其他突發事件的聯絡事項;
4、負責宿舍鑰匙的管理;
5、負責對宿舍的管理和監督,如有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通知後勤科: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擅自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應,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5)宿舍出現安全隱患時;
(6)接受遷出員工的宿舍出入證並檢查該員工宿舍衛生安全及物品。
第六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如有合理的原因需更換宿舍時,可向後勤科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調換。
第七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一部分或全部轉借(租)於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八條公司或其他上級部門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九條公司宿舍配備的有關公共物品(如玻璃鏡、衛浴裝置、門窗、床鋪、櫥櫃、書桌、凳子及清潔打掃用具等)都標有編號且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應珍惜、愛護、仔細使用。
1、如有致使物品丟失或惡意破壞財物者,應按實際**賠償;如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員平均分攤費用;
2、如有損壞的物品,無論是否已達使用年限,首次維修或更換費用均由公司承擔,若更換後使用超過15天而未達使用年限的,再次發生維修或更換現象,則由損壞責任人或寢室人員公共承擔(費用按實際費用的80%承擔);
第十條宿舍用電、用水規定
1、每間宿舍均安裝一台電表儀、水表儀,按月配送足夠的用電、用水量;
2、如宿舍用電、用水超出公司規定的量,須由宿舍入住人員平均共同承擔;
3、宿管員按月統計每間用電、用水量;
4、所統計的量由後勤主管彙總、審核,交與財務部,在月薪中扣除。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報行政部議處,立即取消本次其住宿權利並且連續3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入住:
1、不服從宿管員的監管和指揮者。
2、不聽勸告在屢次宿舍賭博(打麻將、打牌、推牌九等)、打架鬥毆及酗酒達3次者。
3、蓄意破壞公共物品或設施達3次以上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6、有偷竊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者。
第十二條員工遷出宿舍規定
1、對辭職的員工(包括自動離職、辭退、免職、退休等),需向後勤科提交經領導審批後的辭職(退)申請表、宿舍鑰匙及其他申領物品。
2、由後勤科人員向宿管人員了解該員入住情況,無異議後,開具宿舍(出入)證,並告知該員工應於辭職日2日內(如有特殊原因,可其基礎上再延期2天)遷離宿舍,不得無故拖延或要求搬運費用或其他補償。
3、遷出員工應將宿舍(出入)證交於宿管員,在其帶領下,搬運自有用品,無宿舍(出入)證的,宿管員一律不允許其搬運物品。
4、遷出員工所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帶的物品應先經宿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經公司批准後,開始執行。
某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制定日期生效日期檔名稱1目的 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檔案編號版本版次總頁數 頁次 zhc c 6.2 05 a o1 1 規範公司宿舍的人員住宿秩序,為員工提供和維護安全 清潔的注宿環境,保障公司財產。2.範圍 所有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3職責 總經辦負責員工宿舍的配置 分配 調整 安全及衛生檢查等管理...
公司員工管理辦法
服務組 1 分兩組,每組各設組長一名,由自願報名或者由大家推選。2 組長工資增加200 每月評選一名最佳服務員,獎金500。3 組長職責 1 嚴格按照練習場的規章制度管理自己的組員。2 每週五召開服務組例會。3 每週寫工作總結,及時解決工作問題。四 組長考評制度 採用10分滿分制標準考評 8 10優...
公司員工轉正管理辦法
xx公司 試用期員工轉正管理辦法 一 目的 規範試用期員工管理,引導新員工盡快融入企業,明確崗位需求,更快地適應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促進員工的發展同公司的目標有效結合。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試用期員工。三 試用期員工轉正考評 公司試用期員工轉正實行考核制度。一 試用時間 公司規定員工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