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要求

2022-12-02 18:21:05 字數 1072 閱讀 4299

(1)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公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安全裝置有失靈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

(2)塔式起重機進行迴轉、變幅、行走、起吊動作前應示意警示。起吊時應統一指揮,明確指揮訊號;當指揮訊號不清楚時,不得起吊。

(3)塔式起重機起吊作業前,應按規程的要求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進行吊裝作業;吊具與索具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得用於起吊作業。當吊物與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間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釆取處理措施時,不得起吊。

(4)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釆取措施將吊物降落到安全地點,嚴禁吊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

(5)塔式起重機不得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載荷的吊物,並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在吊物荷載達到額定載荷的90%時,應先將吊物吊離地面200~500mm後,檢查機械狀況、制動效能、物件綁紮情況等,確認無誤後方可起吊。對有晃動的物件,必須拴拉溜繩使之穩固。

(6)物件起吊時應綁紮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懸掛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時,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紮牢固。當吊物上站人時不得起吊。

(7)標有綁紮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紮。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宜為45度~60度,且不得小於30度。吊索與吊物稜角之間應有防護措施;未採取防護措施的,不得起吊。

(8)作業完畢後,應鬆開迴轉制動器,各部件應置於非工作狀態,控制開關應置於零位,並應切斷總電源。移動式塔式起重機停止作業時,應鎖緊夾軌器。

(9)塔式起重機使用高度超過30 m時應配置障礙燈,起重臂根部鉸點高度超過50 m時應配備風速儀。

(10)每班作業應做好例行保養,並應做好記錄。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結構件外觀、安全裝置、傳動機構、連線件、制動器、索具、夾具、吊鉤、滑輪、鋼絲繩、液位、油位、油壓、電源、電壓等。

塔式起重機的檢查與維護保養要求

(1)應執行交**制度,認真填寫交**記錄,**司機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開機作業。

(2)重要部件和安全裝置等應進行經常性檢查,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應留有記錄, 發現有安全隱患時應及時進行整改。

(3)使用過程中塔式起重機發生故障時,應及時維修,維修期間應停止作業。

(4)修理後應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和試運轉,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制度

民生家園小區二期工程8 樓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受過良好的專業訓練,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應熟知並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規則。2.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負責操作,非司機不得任意開動和操作,以免發生事故。司機在工作時要精力集中,酒後嚴禁吊運工作。3.塔式起重機一般准許工作的氣溫...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塔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訓練,了解塔機的構造 效能 作用範圍,熟悉塔機的保養和使用過程,還必須嚴格執行機械的操作規程。1 嚴禁超載 超力矩作業,司機必須按照塔機技術效能表起重曲線表的規定作業。2 塔機不得拉吊鉤到最大幅度以外去作業,即使在最大幅度以內吊鉤也不能斜拉吊重,必須是垂直起吊。3 在有正反轉...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 軌道路基必須經過平整壓實,基礎經處理後,土壤的承載能力要達到8 10噸 m2。對妨礙起重機工作的障礙物,如高壓線,照明線等應拆移。二 鋼軌中心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 3公釐 縱橫向的水平度,不得超過1 1000 鋼軌接頭間隙4 6公釐。三 司機在進入操作室前,應將軌鉗提起,用扦銷固定,清除軌道上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