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制度

2021-03-04 09:35:21 字數 2939 閱讀 8766

民生家園小區二期工程8#樓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受過良好的專業訓練,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應熟知並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規則。

2.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負責操作,非司機不得任意開動和操作,以免發生事故。司機在工作時要精力集中,酒後嚴禁吊運工作。

3.塔式起重機一般准許工作的氣溫為+40~-20℃,風速低於六級。

4.塔式起重機新到或舊機經重新安裝後,必須經過運轉試驗並經過調整方可使用。

5.塔式起重機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所有電氣裝置外殼都應與機體妥善連線,其接地線斷面不小於25mm2,接地電阻不大於4ω。主迴路與控制迴路的絕緣電阻均不得小於0.5ω。

6.塔式起重機安裝後,應重新調節好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和限位開關。如夜間操作必須準備好充足的照明。

二,操作前

1. 在總閘閉合後,必須用試電筆檢查塔式起重機金屬結構是否

漏電,確認安全後方可上梯子進入司機室。

2. 工作前檢驗電源電壓是否符合起重機的要求(電源電壓不得

低於額定電壓的92%,或按廠家說明書上的規定)。

3. 檢查各操作手柄或按紐是否處於零位。

4. 操作前應空車運轉檢查各控制器的轉動裝置有**病,制動

器閘鬆緊程度,制動是否可靠。尤其是在雨天和下雨過後,轉動部分潤滑油油量是否充足,聲音是否正常。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潤滑是否良好,空載試驗各安全裝置的開關觸頭是否處於正確位置。

三,操作過程中

1. 塔式起重機工作時必須按照額定起重量起吊,超過額定重量

無安全措施不吊,如被吊物件重量接近塔吊最大容許負荷時,要進行試吊,先將物體提公升到離地面0.5m左右的高度,然後細緻檢查確認,才可正式起吊。不准吊運人員,斜拉重物,拔除地下埋物等。

2, 機必須得到指揮訊號後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

鈴發訊號,並應嚴格按指揮人員的訊號進行操作,如果發現指揮訊號不清,應採取措施發出詢問訊號,或停止操作。如發現指揮訊號有錯誤會引起事故,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多人掛鉤中,司機只服從吊運前確定的其中乙個人的指揮開車,但對任何人發出的危險訊號,司機均應警惕緊急停車。

3, 操縱控制器應首先從停止(零位)逐檔加速或減速,嚴禁越

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不論哪一部分傳動裝置在運轉中需要變換方向時,應首先將控制器扳到停止點零位,轉動停止後,再開始逆向運轉,絕對禁止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如遇有突然停電事故時,應用人力緩慢地扳松制動器,使重物慢慢下降到地面。

不准將重物置於空中懸掛狀態。

4.物上公升時,吊物距起重臂端不得小於1~2m。

5.在操作過程中,當機器出現不正常現象或聽到不正常聲音時,

應將重物穩妥降落,切斷電源,並立即檢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後才能繼續操作。如遇到突然停電或電壓下降等故障使重物無法放下時,駕駛員馬上緊急鳴鈴。通知下面人員立即讓開,並將危險區域用繩子圍起來,不讓任何人通過,並立即請檢修人員搶修。

在操作過程中發生故障,禁止在開車的情況下調整和檢修。

6.雷雨,暴雨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使用,並將臂放在安全

位置。7.工作休息和下班後,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8.駕駛塔式起重機必須用手柄,開關來操作。不可利用安全

裝置「關」。在操作中不得單脫手,雙脫手及用身體其他部位轉動控制器以防突然情況發生,不能及時採取緊急措施。

9.塔式起重機司機如事先未做好交接通知,不得擅自開動起

重機或離開起重機。駕駛員在休息或因事離開駕駛室前,首先應該將吊鉤開到最高位置,然後將各控制器放到零位。關掉緊急開關,拉下保護電盤閘刀,駕駛室不准非工作人員隨便進入。

10.在吊運過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要高於地面裝置或其他物件0.5m以上,吊件下面不得有人。不得將吊件從人頭頂執行吊運。

11.在駕駛塔式起重機時禁止三個動作同時起運。因為三個動作同時起運,其起動電流過大,使電路中電流超載而損壞電器元件,同時也增加塔式起重機的受力負擔。

12.塔式起重機在執行中禁止用手觸控鋼絲繩及滑輪,以防止發生事故。

13.在同一地區有多台塔式起重機同時工作時,應保持兩機之間的安全距離。即吊鉤上所懸物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m。

四,操作停止後

1.運轉完畢,塔式起重機應將吊鉤上公升到距離起重臂尖2~3m。

2.所有控制器工作完畢後,必須扳到停止點零位,切斷電源總

開關,鎖好配電箱,關好司機室門窗。

3.若出現失火,絕對禁止用水救火,應該用滅火器或其他不導

電的滅火器材撲滅。

五,一般頂公升與附著

1.根據不同的臂長和風向,必須把小車和平衡重開到規定位置,

以保證塔身承受最小的彎距。在頂公升操作時,起重臂嚴禁處於塔身對角線方向。

2.四級風以上應停止頂公升作業。如在頂公升過程中突然風速加大,

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將塔身螺栓緊固好。

3.頂公升過程中嚴禁旋轉塔帽。

4.頂公升時要把鎖定器固定好。

5.如附著使用,頂公升到規定高度時必須用錨固裝置附著在建築

物上。其他形式頂公升使用時,不能超過規定高度。

6.液壓頂公升系統的安全閥一經調好不宜隨便調動。要經常檢查過

濾器,如有堵塞須進行清洗。

7.用做附著式使用時一般採用兩點以上錨固裝置,第一道離地面

25m左右,第一,二,三道間距為16~20m。

六,保養和維修

1.每次上下班交接過程中,或工作間隙必須執行例行保養。

2.例行保養的內容有:a,清除塔身泥汙,油漬;保持全機整

潔。b , 檢查傳動部分是否運轉正常。c,檢查傳動部分包括齒輪副,鏈輪副,液壓系統及鋼絲繩等運轉是否正常,有否故障,異響和發熱。

d,檢查工作裝置,作業系統,安全裝置和儀表工作情況,有否失靈。e,檢查電路及配合行程,間隙有否洩漏異變。

3.一周內做好,機械各部件潤滑工作,加註或更換潤滑油。檢查

調整各系統工作情況,及時排除故障。

4.按保養級要求分級分期對塔吊進行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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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家園小區二期工程8#樓塔式

起重機安

全操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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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塔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訓練,了解塔機的構造 效能 作用範圍,熟悉塔機的保養和使用過程,還必須嚴格執行機械的操作規程。1 嚴禁超載 超力矩作業,司機必須按照塔機技術效能表起重曲線表的規定作業。2 塔機不得拉吊鉤到最大幅度以外去作業,即使在最大幅度以內吊鉤也不能斜拉吊重,必須是垂直起吊。3 在有正反轉...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要求

1 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 幅度限位器 行走限位器 起公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安全裝置有失靈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2 塔式起重機進行迴轉 變幅 行走 起吊動作前應示意警示。起吊時應統一指揮,明確指揮訊號 當指揮訊號不清楚時,不得起吊。...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 軌道路基必須經過平整壓實,基礎經處理後,土壤的承載能力要達到8 10噸 m2。對妨礙起重機工作的障礙物,如高壓線,照明線等應拆移。二 鋼軌中心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 3公釐 縱橫向的水平度,不得超過1 1000 鋼軌接頭間隙4 6公釐。三 司機在進入操作室前,應將軌鉗提起,用扦銷固定,清除軌道上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