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工傷認定的順序是怎樣的

2022-12-01 10:12:04 字數 1149 閱讀 5913

勞動仲裁和工傷認定都是我們在勞動爭議中需要用到的維權手段,那麼勞動仲裁工傷認定的順序是怎樣的呢?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即能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那麼就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無法證明勞動關係,可以先進行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係再進行工傷認定。

▲一、兩種程式的效力優先

作為民事糾紛的救濟途徑,仲裁當然應具有更高的效力,但又不能一概否定工傷認定部門對勞動關係事實的認定。如果工傷認定之前已經勞動仲裁,或在工傷認定程式中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作出勞動關係的仲裁裁決應作為工傷認定的依據。但如果在工傷認定作出後,相對人對其中的勞動關係事實認定不服,又不提起行政訴訟,而是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決恰好又作相反認定的,該裁決是否影響工傷認定決定的效力?

筆者認為,應當承認勞動仲裁裁決的權威性。但在工傷行政認定行為生效後再申請對勞動關係仲裁的,不利於行政穩定及效率。這涉及行政效率與民事權利保護的權衡,為了更好地平衡,在工傷認定程式中應注意釋明,告知相對人可對勞動關係申請仲裁,徵求是否申請,若放棄申請或認定程式結束前仍未申請的,可認為相對人放棄申請仲裁權利,可由工傷認定部門進行事實認定或由工傷認定部門委託勞動仲裁機構出具意見書。

對該工傷認定中的事實認定,相對人不得再申請勞動仲裁,只能提起行政訴訟。

二、工傷認定與勞動仲裁的管轄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須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閩勞社文[2005]253號檔案規定,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該兩者分別規定了工傷認定的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原則。

《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五條又規定:工傷保險**在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並實行省級調劑金制度。因此,工傷認定一般向生產經營地的市級工傷認定部門申請。

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八條,勞動關係爭議的仲裁,由職工當事人工資所在地縣級仲裁委員會處理。這樣,同一工傷認定案件,如果對勞動關係申請仲裁,則工傷認定與勞動仲裁不論在級別還是地域管轄上都可能存在衝突,兩者往往由不同的部門作出。為了方便相對人,可以規定由工傷認定部門所在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的仲裁機構,或所在轄區的縣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在相對人不申請仲裁時,可由工傷認定部門向所在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的仲裁機構委託出具意見書。

在工傷認定之後,我們可以跟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賠償方式及金額,協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但需要我們注意的是,我們必須有必要的證明材料證明我們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才可以進行工傷認定,所以在工作中簽訂勞動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

工傷索賠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式,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約為3各月 1.發生工傷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假設職工是在受傷5個月後提出工傷申請 2.勞動者提...

工傷索賠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式,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約為3各月 1.發生工傷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假設職工是在受傷5個月後提出工傷申請 2.勞動者提...

工傷認定的申請

1 企業 單位 申請程式 企業 單位 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發生員工傷 亡 事故後,應在 24 小時內口頭或 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局報告,並在 15 日內提交書面報告。用人單位應在發生員工傷 亡 事故後 30 日內提交 海東地區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書 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