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的概念和工傷認定

2021-03-04 00:01:41 字數 1694 閱讀 9325

(一)工傷的概念

工傷,又稱職業傷害、工作傷害,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關於「工傷」的概念,2023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2023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範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傷認定

1、工傷的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同工傷的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3、不得認定工傷的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2)醉酒導致**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

相關法律:

根據《工傷保險》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關於工傷事故分類

(一)根據損傷原因劃分工傷事故按傷害類別分為20鐘,名稱是: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器工具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刺割;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瓦斯**;鍋爐和受壓窗**炸;其它**;中毒窒息;其它傷害,如跌傷、凍傷等。

(二)按照損傷程度劃分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三類。

(三)按照傷殘級別劃分分為1-10級共10個傷殘等級,其中1級傷殘等級最嚴重,10級傷殘等級最輕。每個傷殘等級鑑定和賠償標準都不同。

工傷認定的申請

1 企業 單位 申請程式 企業 單位 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發生員工傷 亡 事故後,應在 24 小時內口頭或 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局報告,並在 15 日內提交書面報告。用人單位應在發生員工傷 亡 事故後 30 日內提交 海東地區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書 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辦理...

如何認定工傷

工傷認定申請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 地點 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

工傷認定範圍

2005 1 7源自 未知作者 未知閱讀 6280次字型 大中小 正文 工傷認定條件 勞動者因工 屬於因工 事故所致,企業應提交 企業職工 事故登記表 企業職工 事故調查報告書 以及指定醫院或搶救醫院的診斷證明。勞動者因工 屬於火災事故所致,企業應提交 企業職工 事故登記表 公安消防部門火災事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