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面過構造期間安全管理的若干規定

2022-12-01 10:12:03 字數 2218 閱讀 3478

關於加強綜採工作面過構造期間

安全管理的若干規定

一總則第一條綜採工作面通過物探、鑽探或掘進巷道揭露有構造的,在工作面過構造前,礦井總工程師必須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好《綜採工作面過構造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以下簡稱《安全技術措施》),並會審、簽字、列印,下發有關隊組認真貫徹學習。綜採工作面推進過程中揭露構造時,工作面應立即停止推進,維護好遇構造處的頂板。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匯報礦井排程室和安全管理部門,礦井有關部門應立即組織生產、地質、安全等有關專業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礦總工程師必須在8小時內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制定針對性的《綜採工作面過構造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會審、簽字,下發施工隊組有關人員。

施工隊組應組織有關人員貫徹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進行過構造作業。不履行以上程式進行作業,一律視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條綜採工作面過構造期間,礦井有關部門以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改《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符合生產實際且有一定的預見性,能夠指導現場安全生產。

第三條施工隊組應建立施工人員貫徹《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考試記錄臺帳。礦井安全生產技術部門和生產隊組管理人員應隨時了解和掌握《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學習、落實情況。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明確過構造前的準備工作,包括鑽具、備用的支護材料以及防護支架、裝置使用材料。

第五條綜採工作面過構造期間,礦井必須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和科級以上礦領導現場跟班作業。跟班人員必須與工人同上同下,現場指揮生產。

二回採與頂板控制

第六條綜採工作面過構造前應提前考慮調整採煤方法,適當降低過構造段的採高,減少岩石開採量。構造段採用機組落煤(巖)方式還是放炮落煤(巖)方式以及採高等,必須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第七條構造段採用放炮落煤(巖)方式時,必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一)放炮管理

1、構造處必須採取一次打眼、裝藥,分次開炮方式,炮眼布置數量、眼距、眼深、裝藥量、封泥長度、一次開炮的數量及三圖一書必須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2、人員進入煤壁打眼作業前,必須首先停止割煤,並將機組停放在距離開炮地點30m以外的安全地方,閉鎖好回採溜子,然後由安全副隊長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打眼處的煤壁和頂板支護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打眼作業。打眼時必須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和煤幫,發現異常,要及時停止打眼進行處理。打眼人員作業期間,作業地點前後10公尺範圍內,嚴禁操作支架和其它裝置。

3、放炮的警戒距離、警戒地點及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其它方面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制度以及放炮安全規程規定。

4、當工作面傾角大於25o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二)支架防護及操作

1、工作面爆破前,放炮地點前後10公尺範圍內的支架和其它裝置必須進行防護。支架和裝置保護方法,保防所使用材料的材質、規格以及操作程式、操作方法、操作人員等必須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2、嚴禁進入機道或站在擋煤板上,進行支架和其它裝置的防護作業。有人對支架和其它裝置進行保防作業時,前後6公尺範圍內,嚴禁其他人員操作支架和裝置。支架和其它裝置防護作業由當班付隊長統一指揮,協調作業。

(三)頂板管理

1、放炮前,放炮地點前後附近6公尺範圍內的支架必須進行加固,確保支護合格有效,支架初承力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2、構造段放炮後,必須及時移架支護,支架初承力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支護與放炮工藝之間的配合次序、時間要求必須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3、放炮後,機道出現漏頂、片幫等情況需要人員進入機道處理時,必須首先停機,閉鎖機組和回採溜子,由當班付隊長現場統一指揮,專人進行敲幫問頂,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進入作業。漏頂、片幫處理方法、工藝過程要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4、人員進入煤壁側或機道內作業時,作業地點前後各6m範圍內的支架嚴禁任何人員操作,此項工作由當班拉架工監督落實。

5、過構造期間留有頂煤或頂板破碎時,必須採用帶壓移架或超前拉架,保證支架接頂嚴實並及時打出護幫板,初撐力達標。

三其它規定

第八條礦井要強化安質付隊長現場監督職能,嚴格落實安質付隊長的「六項」職責,堅決做到與生產任務完成脫鉤,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對現場出現不安全因素,不規範操作行為必須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及時處理,保證安全生產。

第九條要嚴格落實「雙建雙達」工作,重點是對職工進行培訓教育,對過構造期間施工區域內的危險源識別及處理方法進行一對一培訓,規範職工操作,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

第十條要嚴格落實集團公司關於特殊時期、特殊地段安全管理規定,過構造期間礦、科、隊**管理人員現場跟班,現場指揮,直至構造結束,確保安全生產。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7204工作面過構造安全措施08

山西國陽新能 股份 一礦 81203工作面過構造安全措施 副總工程師韓益武 生產科主任工程師李忠瑞 安監處主任工程師王貴生 工區主任工程師光根存 編製者耿強 施工隊長武有林 措施批准生效時間2008.12.10 國陽一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意見書 措施名稱 81203工作面過構造安全措施 2008年12...

12804採煤工作面過地質構造帶的安全技術措施

編制人 吳軍 施工負責人 張建 技術負責人 周訓忠 礦長 陳武忠 納雍縣恆旺煤礦 2014年3月6日 會審情況 12804採煤工作面位於 1500平,為本礦28 煤層第四個採煤工作面。工作面平均走向長為400m,平均傾斜長110m,煤層平均厚度1.6m,煤層平均傾角9 在工作面中段處遇地質構造帶,煤...

採煤工作面過地質構造帶安全措施

採煤工作面過地質構造帶時,煤層的走向傾向和厚度都往往發生變化,頂底板不平整,岩石鬆散破碎,斷層面岩石膠結性差,煤層裂隙多,煤質變軟,有淋水與瓦斯湧出量增大等現象。這種現象最容易發生頂板和透水事故。因此,採煤工作面國地質構造要採取以下措施,在採煤工作面回採前要查明該採區的有關地質構造情況,以及該構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