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2022-11-29 22:27:06 字數 1115 閱讀 7689

1 目的

為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條例,規範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建築企業工程****及所屬各基層單位。

3 引用檔案

3.1《工傷保險條例》

3.2《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3.3《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4 管理內容

4.1公司按照目前國家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採暖**;交納費率隨國家法律規定的調整而調整,目前保險費率為:

4.1.1養老保險費:員工按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8%由公司代扣代繳;公司按18%繳納(統籌)。

4.1.2醫療保險費:員工按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2%由公司代扣代繳;公司按8%繳納(統籌)。

4.1.3.失業保險費:員工按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0.5%由公司代扣代繳;公司按0.5%繳納(統籌)。

4.1.4工傷保險費:公司以繳納基數按**統一規定的差別費率繳納,公司按1.4%繳納。

4.1.5生育險:公司按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1.2%繳納。

4.1.6採暖**:公司按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繳納。

4.1.7住房公積金:

繳存基數為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繳存比例為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公司和個人各12%,202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公司25%、個人15%。

4.1.8繳費基數與繳費比例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2 管理程式

4.2.1新採用人員保險及公積金開戶

新採用人員社會保險自採用首月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採用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二者繳存基數均為首月工資。

4.2.2調入人員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繳存

單位新調入的員工從調入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員工本人調入前乙個月繳存額,當遇到調整月份調入時,繳存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4.2.3住房公積金的消戶、託管、轉移、封存

當員工發生以下情況時由綜合部分別做如下處理:退休、死亡時辦理消戶;解除合同時辦理託管;調動工作時辦理轉移;停繳時辦理封存。

4.3福利

公司根據利潤情況,提取一定的福利**,為員工提供相關福利待遇。

員工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發布日期 2009 07 28主導部門 行政中心 一 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社會保險管理,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特製本細則。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分公司 中心在職正式員工。三 管理部門 行政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在冊在職員工的社會保險辦理。四 社會保險的種類 繳費基數與繳費比例 1 社會保險包括基...

社會保險管理規定

1.為規範總部 各專案及各外地分公司社會保險的辦理,根據國家有關保險福利的政策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正式員工。公司統一參保基礎社會保險保障額度,保險範圍包括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大額醫療。3.員工轉正後公司為正式員工分批辦理社會保險參...

社會保險管理規定0507

置業 一 目的 為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作性,完善公司福利,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 法規,制定本規定。二 參保物件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上都是參保物件,但因員工在其他單位或自行參保的,經本人申請說明不需為其辦理社保的可以除外。三 社會保險辦理地點 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關係所在地購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