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2022-11-25 02:51:05 字數 2190 閱讀 5765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員工檔案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檔案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管理,派專人負責;其餘員工的檔案均由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

檔案管理人員不能保管本人的檔案。

總裁辦公室和辦公室的檔案管理人員的檔案實行交叉管理。

第三條員工失蹤或死亡後滿三年,其檔案應移交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儲存。

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公司檔案室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一)、保管員工檔案;

(二)、及時索要、收集、鑑別和整理員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員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員工工作、工資、獎懲情況;

(五)、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員工的情況;

(六)、做好員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檔案室等部門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五條人事檔案的內容及分類歸檔

(一)、本人歷年填寫的個人簡歷、履歷、登記表;

(二)、本人經歷、家庭情況、社會關係、成長歷史等自傳材料;

(三)、本人自我鑑定,組織鑑定材料;對員工的考察、考核、評價材料;

(四)、政治歷史審查及甄別複查材料;

(五)、員工參入黨、團材料;

(六)、獎勵(包括科技和業務)及各種先進事蹟材料;

(七)、入伍、退伍、辭退職、出國等材料;

(八)、處分、取消處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資、職稱等材料;

(十)、學歷和評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定期考核成績

(十一)、其它有較大價值的可供參考的材料。

第六條人事檔案材料的分類嚴格按《幹部檔案工作條例》、《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人事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一、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乙個月內立檔。

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造冊登記。

二、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三、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

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四、人事檔案材料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原子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五、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批准,並編制銷毀清冊。

六、人事檔案存放應配備檔案庫房、檔案櫥窗等設施。

檔案要做到防盜、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塵、防汙染。

七、人事檔案材料應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後方能入卷存檔,不得直接入卷。

每年要對檔案進行一次整理、校對工作。

八、檔案應分類編號後存放,編號應與員工編號統一,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材料入檔交叉,制檢索目錄,以便查詢。

第八條人事檔案的利用和傳遞

一、外單位來公司查閱檔案時,必須持蓋有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二、本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閱員工檔案時,應由部門出具證明,由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查閱。

三、公司級領導、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可不經審批查閱員工檔案。

四、建立檔案查閱登記制度,對查閱職工檔案的情況做好記錄。

五、檔案一般不借出查閱。

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提交報告,分管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六、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七、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

八、員工被任免中層以上職務,應在任免職務後乙個月內移交其檔案。

九、員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已辦理離公司手續者,應在乙個月內將其檔案移交新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

十、轉遞檔案應通過機要通訊或派專人送取,並履行登記手續,不准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十一、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員工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專案登記,並密封包裝,加蓋公章和經辦人印章。

第九條新接收檔案,檔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

接收檔案後,應將基本檔案資料錄入計算機內。

員工調出,檔案材料轉出時,應從計算機內登出員工基本檔案情況。

第十條本細則未盡事宜按《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和《幹部檔案工作條例》辦理。

第十一條本管理細則由公司總裁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人事檔案是關於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 基本情況 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程序履歷 自傳材料 2 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鑑定和評價,對其學歷 專長 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 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

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人事檔案是關於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 基本情況 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程序履歷 自傳材料 2 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鑑定和評價,對其學歷 專長 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 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

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目的為規範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根據 北京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已與公司簽訂 勞動合同 的市場系列 技術系列的客戶經理級以上員工,職能系列重要崗位的員工,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檔案調入程式 員工本人持公司開據的檔案關係 介紹信 到公司委託的人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