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業務風險管理規定

2022-11-22 01:00:02 字數 2692 閱讀 5460

按照遼港集團和散雜貨事業部業務風險管理要求,根據散雜貨事業部和公司生產實際業務風險,結合歷年案例,為防範風險,規範業務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組織責任

(1)業務風險主管部門為貨運部,日常風險主管領導為貨運部商務副經理。

(2)貨運部負責貫徹落實集團和散雜貨事業部業務風險管理規定,按照要求上報本公司完成情況;制定本公司業務風險管理制度,監督和指導各部門責任落實情況;對業務風險、業務問題牽頭調查處理;檢查本公司業務風險預防控制工作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處理,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3)業務風險檢查採取兩種方式,業務人員自查和主管部門抽查。主管部門抽查兩周一次,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

二、禁止性操作行為

(一)交接單和港存證明。在存貨人尚未核准、或存貨人已核准但未向其作業委託人提供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各部門不得與作業委託人簽署貨物交接單,且不得向其出具港存證明類檔案。核准存貨人的責任部門為貨運部,貨運部以商務通知的形式將核准的存貨人、作業委託人下發各相關部門和站隊。

(二)倉單。對於在港存放的貨物,任何部門不得向存貨人或作業委託人出具名稱為《倉單》的貨物在港證明類檔案,出具港存證明類檔案,由貨運部按照《為客戶提供貨物港存證明工作流程》(股糧發〔2019〕8號)為客戶出具。

(三)嚴禁確認貨物權屬。各部門向存貨人或有授權的作業委託人出具書面材料或與其簽署合同時,材料中不得出現「貨物所有權」、「過戶」、「貨權轉移」等涉及或疑似確認貨物權屬的字樣。

(四)任何部門不得參與到貨物所有權人、存貨人或作業委託人融資、質押、確權等涉及確認貨物權屬的業務中。

(五)對於在港存放的貨物,提貨業務由貨運部貨運計畫組負責。貨運計畫組不能依據提貨權利人放貨指令的傳真件予以放貨,必須以發放指令的原件予以放貨。

三、重點關注的港口業務風險

(一)水路到港貨物存貨人的確認

按照行業慣例,一般情況下,港口經營人判定存貨人的依據為:水路運單(內貿進口貨物)、提貨單(外貿進口貨物)。一般情況下,這些單據記載的收貨人為存貨人。

所以,港口經營人與作業委託人簽訂卸船港口貨物作業合同時,應在合同中註明:作業委託人僅憑本合同不享有向港口經營人主張提貨的權利,除非作業委託人能夠提供提貨單、水路運單原件且其是單據上記載的收貨人。

(二)對於在港存放的貨物,作業委託人要求出具貨物港存證明類檔案,根據集團及散雜貨事業部下發的印章使用等相關規定,貨運部負責對外出具港存證明類檔案,按照《為客戶提供貨物港存證明工作流程》(股糧發〔2019〕8號)執行。

(三)外貿進口貨物出港時,貨運部貨運計畫組應盡到審查義務,除審查海關放行手續外,還應對提貨單原件盡到形式審查的義務,並收回提貨單原件。

(四)有效行使港口留置權。

對於作業委託人欠付港口作業費用的,貨運部合同計費組和貨運計畫組負責報請相關領導,留置作業合同項下的足值貨物,或留置作業委託人所有的其他足值貨物。

(五)對外提供租賃或庫場使用(明確使用區域並按使用面積收取費用)服務,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流程。除應向客戶預先收取租賃/庫場使用費用外,還應向其收取一定保證金。

(六)合同履行方面

1.合同履行中,涉及變更或終止合同的,應按照合同變更業務流程和合同作廢業務流程,及時與相關方進行書面確認。責任部門為貨運部。

2.合同履行中,貨運部和相關生產組織部門要積極關注掌握客戶信用與經營情況、貨物**及質量變化等重要資訊,一旦出現異常,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採取有效措施,有效防控風險。

3.貨運部簽訂和履行合同或協議,原則上要提前收取足額預付款,否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七)協助配合公檢法等辦理查封或出證事宜。協助配合前,要上報散雜貨事業部和遼港集團法律事務部等,得到批准後方可配合辦理。涉及配合查封貨物的,還應及時盡到告知義務。

責任部門為貨運部。

(八)其他風險

1.糧食分公司一般不參與客戶提供擔保的業務。若在特殊情況下,存在需要客戶提供擔保的情形,要履行審批手續,審批流程為:

經辦人——貨運部商務副經理——貨運部經理——公司領導——散雜貨事業部。原則上,須要求客戶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不能同意其提供人的擔保(保證擔保,例如:提供保函)。

2.一旦發現或發生業務風險,各部門要及時上報,採取合理有效的救濟措施。

1)入貨前發現貨物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糧食水分超過安全水分、溫度超高、存在蟲害、不完善粒超過規定限度、存在雜質等情形,要及時上報,通知客戶現場確認,報請領導審批決定是否履行合同以及採取相應措施;貨物倉儲過程中發生變質風險,及時上報相關領導,向客戶發預警函、催提貨函,要求客戶予以確認,並保管好相應檔案。責任部門為貨運部。

2)貨物發生落海、損壞等事故,及時通知貨主,會同相關部門報保險等,按要求及時上報散雜貨事業部或其他相關部門,責任部門為生產部、貨運部。

3)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及時通知貨主,會同相關部門報保險等,按要求及時上報散雜貨事業部或其他相關部門,責任部門為生產部、貨運部。

四、管理要求

(一)貨運部負責公司貨運質量管理工作:貨運部逐步梳理優化各項業務操作流程,找準業務中關鍵風險控制點,並制定出相應的防控措施,監督檢查各部門落實情況。

(二)在港口業務操作中,貨運部負責做好業務商務留痕管理工作。

(三)對於潛在風險,各部門要做好排查,發現風險及時上報貨運部商管員,協同貨運部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及時化解風險。

(四)對於已發業務案件,貨運部負責調查處理,明確責任人,做好案件跟蹤,處理和分析,及時吸取教訓,並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散雜貨事業部和遼港集團。

(五)對於採取新型業務模式的,由貨運部負責,相關部門配合,行做好可行性分析,上報公司領導後,向散雜貨事業部報批。

五、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營口港務股份****糧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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