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辦法

2022-11-16 13:00:02 字數 1097 閱讀 817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係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授權由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印章,監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印章地領取和保管

第三條公司公章、法人章由集團財務部保管,其他印章(工程部章、專案部章、安質部章、辦公室章)由公司辦公室保管。

第四條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第五條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第六條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章印章地使用

第七條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公章、法人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將其與所需印的檔案一併報辦公室,辦公室報董事長、總經理審核。

第八條經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簽字後,方可交集團財務部蓋章。

第九條公司其他印章使用時需將所需印的檔案交辦公室,並登記後,方可用章。

第十條印章保管人應對檔案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第十一條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檔案予以退回。

第十二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第十三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簽字。

第十四條公章、法人章使用後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集團財務部留存。其他用章使用單由辦公室儲存。

第十五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第四章責任

第十六條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辦公室第一時間報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第十七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03印章管理辦法印章管理辦法

成都國晶電源科技 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係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成都國晶電源科技 的印章。本辦法未盡事宜或界定不清...

印章管理辦法

目錄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印章分類及數量 2 第三章印章刻製 4 第一節分子公司印章的刻製 4 第二節公司印章的刻製 4 第四章印章移交與備案 5 第一節分子公司印章的移交與備案 6 第二節公司印章的移交與備案 9 第五章印章保管 13 第一節分子公司印章的保管 13 第二節公司印章的保管 14 第...

印章管理辦法

某某縣單位印章管理辦法 一 印章的製發與管理 一 中國共產黨某某縣單位委員會印章 簡稱黨委印章 某某縣單位印章 簡稱行政印章 某某縣單位工會委員會印章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某某縣單位委員會印章 中共某某縣單位紀律檢查委員會印章。全部由南陽供電公司通過公安機關統一刻製,並於2011年5月1日起啟用新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