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辦法

2022-11-13 10:12:02 字數 2295 閱讀 8096

第一條課堂教學是學校教學活動的基本形式,課堂教學質量是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標準。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價教師課堂教學的效果,對推動全校整體教學水平的不斷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特制定本評價辦法。

第二條評價目的

(一)通過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幫助教師查詢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引導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確保教學質量符合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

(二)通過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採集我校教學的有關資訊,為學校教學工作決策提供依據。

(三)通過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建立和完善學校教師教學激勵機制。

第三條評價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校教學工作特點,科學地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客觀公正地反映教師教學現狀,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教學質量。

(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採取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法,提高評價結果的可信度。

(三)全面綜合評價的原則。讓不同的評價者從不同層次、不同角度對教師教學活動的各個方面進行評價,全面把握教師的教學質量。

第四條評價方式

(一)學生評價

由學生對所有任課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通過教務管理系統,設定評價指標,每學期學生對每門課程的任課教師進行網上評價,期中小學段評教一般在每學期的7~8周進行,期末評教一般在每學期的15~16周進行,具體時間以教務處通知為準。有不適合評教的特殊課程,由教學單位在學期初提出申請,報教務處審核。

(二)同行評價

由各教學單位主管教學領導組織同行教師進行評價。評價物件主要包括首次開課教師、開新課教師、外聘教師、學生評價差的教師及其他主管教學領導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同行評價的教師。

(三)督導評價

由督導組專家對認為有必要進行評價的任何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督導評價以導為主,以督為輔,幫助、指導教師提高教學水平。評價物件主要包括首次開課教師、開新課教師、外聘教師、學生評價差的教師及其他有必要對其進行督導評價的教師;各教學單位或教師本人也可以主動申請督導聽課指導。

(四)教師自評

由教師本人對本學期所承擔課程的教學狀況進行自我評價,主要包括對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效果、教學方式、教學改革等方面進行分析總結與評價。教師自評應放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教師綜合評價的參考依據之一。

第五條評分方法

(一)學生評價採取5分制:大於或等於4.5為優,小於3.

5為不合格;同行評價、督導評價採取「優+」(4.7分)、「優」(4.5分)、「優-」(4.

3分)、「良+」(4.15分)、「良」(4分)、「良-」(3.85分)、「中」(3.

75分)、「差(3.5分)」八級制。

(二)教師在課程教學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課程教學質量不能評優。

1、發生一般教學事故2次(含)以上;

2、發生較大教學事故1次(含)以上。

(三)教師在課程教學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課程教學質量直接評為差。

1、發生嚴重教學事故1次(含)以上;

2、發生較大教學事故2次(含)以上;

3、發生一般教學事故3次(含)以上。

第六條評價結果的處理

(一)評價結果反饋

1、學生評價結果在每學期放假前由教師本人登入教務管理系統查詢,教務處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並反饋各教學單位。

2、同行評價結果由各教學單位告知教師本人,並於每年十月將上學年同行評價結果報教務處備案。

3、督導評價結果由教師本人登入質量監控系統查詢;教務處將各教學單位督導評價結果反饋各教學單位主管教學領導;對於主動申請督導聽課指導的,督導評價意見僅反饋教師本人。

4、對於評價結果不合格的或對評價結果爭議比較大的,各教學單位領導可組織院督導組聽課或開展同行評議,並將結果及時反饋教務處。

5、各評價結果是否公開由各教學單位自行決定。

(二)激勵與約束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成績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教師獎懲的重要依據。

1、一學年內所有講授課程學生評教分排序在本單位前10%,且督導評價、同行評價等級為優及以上者,學校給予教學質量優秀獎等獎勵,並且將其評估成績作為晉級、晉職的重要參考依據。

2、學生評價3.5~3.75分者,主管教學領導應與被評價教師談話,同時對該教師該門課程的教學質量組織同行評價或院督導聽課,幫助教師提出改進措施,提高教學質量,並適當減少其承擔的教學任務,在改進期間,該門課開班數不超過兩個。

3、學生、督導、同行評價中任何一項不合格者,教學單位應停止該教師的教學任務,可安排其參加培訓學習,培訓後仍達不到教學要求者,取消其授課資格。

4、對學生強烈反映師德和教學效果差,要求取消其任課資格的教師,教學單位要對其組織同行評議,教務處對其組織督導評價,如果同行評議或督導評價為不合格的,取消該教師該門課程的任課資格。

第七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表

班級授課內容no1234 評價內容 熟練程度 脫稿講授,內容嫻熟,運用自如 三維目標 知識性強,教法 學法 新穎,注意情感培養講課條理 條理清晰 重點突出教學 應用是否嫻熟啟發性 對問題的闡述深入淺出,善於啟發,教學互動,課堂教學效 果好教學語言 規範 流暢 有吸引力,節奏適度,有感染力,能吸引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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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的方面 評價專案教學目標 10分 教學內容 6分 教學過程 8分 教學手段 11分 指標與權重1.目標切合教材要求和學生實際 2.認知和行為目標結合和諧,可操作,能落實3.目標對不同層次學生有不同達標要求1.知識正確,容量適當,學生能接受2.把握教材內在聯絡和重點,突破難點3.以教材為例,訓練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