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零部件磁粉探傷檢測方法

2022-09-22 03:06:03 字數 4049 閱讀 8893

q/rt

重慶潤通動力****企業標準

q/rt jf 1—2007

2007-11-06發布

2007-11-08實施

重慶潤通動力****發布

q/rt jf 1—2007

前言本標準由重慶潤通動力****提出。

本標準由重慶潤通動力****技術中心技術管理所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重慶潤通動力****技術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小龍。

本標準批准人:周朝亮。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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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適用範圍

本標準從零部件磁粉探傷檢驗的基本原理出發,規定了採用的裝置、試件的表面要求,以及磁粉探

傷檢測方法等。

本標準適用於本企業產品零部件鐵磁材料表面或近表面的裂紋和其他缺陷部品的探傷檢測。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2604.5-1990 無損檢測術語磁粉檢測

3 術語和定義

gb/t 12604.5-1990確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4磁粉探傷基本原理

當工件被磁化時,若工件表面或近表面存在裂紋、冷隔等缺陷,便會在該處形成一漏磁場,此漏

磁場將吸收,集聚探傷過程中施加的磁粉而形成缺陷顯示。

零件經磁化後並不是所有的表面缺陷都能顯示。當磁場方向平行於裂痕時,磁力線就不可能洩漏

在空氣中,只有當磁場與缺陷蔓延方向之間有一定夾角或相互垂直時磁性就越強,缺陷才能顯示。

5 採用裝置

交直兩用磁粉探傷機:cew—2000

6 試件要求

被檢試件表面應清潔乾燥。

7 磁粉探傷檢測方法

7.1 磁化方法

7.1.1 周向磁化

磁化後的試件獲得與軸線垂直的磁感應線,檢測與工件軸線方向平行或夾角小於等於45°的缺陷。

周向磁化用下列方法獲得:

a) 軸向通電法:沿試件軸線通電流,產生周向磁場,發現縱向缺陷。

b) 中心導體法:用一根銅制導電桿穿過被檢查零件的中孔部分,產生周向磁場,發現縱向缺陷。

7.1.2 縱向磁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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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化後的試件獲得與軸向平行的磁感應線,檢測與工件軸線方向垂直或夾角小於等於45°的缺陷。

縱向磁化用下列方法獲得:

7.1.2.1 線圈法:線圈通電流產生與軸向平行的磁場,檢測試件上的橫向缺陷。

7.1.2.2 通電方式:工件磁化通電方式可分為連續法和剩磁化法。

7.1.2.2.1 連續法:在外加磁化場的同時,把磁懸液澆在試件上,待澆完磁懸液後停電再進行檢查的

探傷方法。

採用連續法時,磁懸液必須在通電時間內施加完畢,通電時間為(1~3)s。為保證磁化效果,應

至少反覆磁化一次,停施磁懸液至少1s後才可磁化。

7.1.2.2.2 剩磁法:將試件磁化,取消外加磁場後,試件內有一定的剩餘磁感應強度,再浸入磁懸液中,

試件須被磁懸液覆蓋至少5min後,方可進行檢查。試件取處時應仔細,以免沖掉磁痕,磁痕的觀察尚未

完成前,探傷面不得與其它試件或強磁化接觸。

採用剩磁法時,將磁化後的試件浸入磁懸液中,一般通電時間為1s。當採用衝擊電流時,通電時

間應不少於0.01s,且至少反覆三次。

7.2 磁化方向

被檢試件的每一被檢區域至少應進行兩次獨立的檢測, 兩次檢測的磁力線方向應相互垂直,條件

允許可使用旋轉磁場以及交直流復合磁化法。選擇磁化方向時應注意:盡可能使磁場方向與**缺陷的

方向成直角。

7.3 磁化電流

7.3.1 磁粉探傷中,為了有效地檢驗處試件表面缺陷,宜採用交流電流磁化試件(原則上只能使用於

連續法)。為了有效地檢驗處試件表面微小缺陷,宜採用直流電流磁化試件(能使用連續法和剩磁法)。

7.3.2 採用圓周磁化電流按公式(1)、公式(2)計算:

剩磁法連續法

i=20d~30d

i=6d~10d

1)2)

7.3.3 採用線圈法對工件進行縱向磁化,工件偏心放置**圈中,其磁化電流按公式(3)計算:

45000d

i=3)

ln式中:

i ——電流值(a);

n——線圈匝數;

l——工件長度(mm);

d——工件直徑或截面最大對角線長度(mm);

試件l/d之比在2~15之間。

試件探傷時,須將電壓調節在100v左右,根據實際選用電流值,電流過大易使試件端頭燒毛以至

熔化鉛板。

7.4 磁粉及磁懸液

7.4.1 磁粉應具有高導磁化和低剩磁性質,磁粉之間不應相互吸引,磁粉應顆粒度均勻,與工件表面

相比應有較高的對比度。

7.4.2 常用磁粉的顏色為淺灰色、黑色、紅色或黃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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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磁粉應置於密封氣內,並且在乾燥的環境中儲存。否則使用前應將磁粉在60℃~70℃的溫度下

經2h以上時間烘乾方可使用。

7.4.4 濕粉法用煤油作為懸浮介質,煤油應選用無味煤油,且閃點不低於94℃,運動粘度在5mm/s以2下。

7.4.5 磁懸液濃度應根據磁粉種類,粒度以及施加方法,時間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新配製的非螢光

磁粉濃度為(10~20)g/l,螢光磁粉濃度為(1~3)g/l。

7.4.6 對迴圈使用的磁懸液,應定期對其濃度進行測定。一般情況下每100ml磁懸液中,非螢光磁粉

沉澱體積為1.2ml~2.4ml,螢光磁粉沉澱體積為0.1ml~0.5ml,測定前應通過迴圈系統對磁懸液進行

充分的攪拌,攪拌時間不少於30min。

7.4.7 採用螢光磁粉探傷,需配置紫外線光源,所使用紫外線燈在工件表面的紫外線強度應不低於

1000μw/cm,紫外線的波光長應在0.32μm~0.40μm的範圍內。

27.5 磁痕的觀察

7.5.1 磁痕的觀察必須在磁痕形成後立即進行。

7.5.2 採用非螢光磁粉時,應在自然光或觀察面亮度大於500lx的燈光下進行觀察。

7.5.3 採用螢光磁粉時,必須使用7.4.7規定的裝置,觀察面亮度小於20lx。

7.6 磁痕評定

7.6.1 除能確認磁痕是由於工件材料區域性磁性不均,工件表面劃痕或操作不當造成的之外,其它一切

磁痕顯示均作為缺陷磁痕處理。

7.6.2 對已發現的磁痕,若難以判斷其真偽時,應進行退磁。必要時應變更表面狀態,隨後再進行復

檢,以確定它是否是偽磁痕。是否偽磁痕可按下列方法鑑定。

a) 若是偽磁痕,一經退磁複檢後,磁痕消失。

b) 因強電流致使磁粉聚集而產生的偽磁痕,可減少電流或採用剩磁法複檢,磁痕即會消失。

c) 因探傷面粗糙而形成的磁痕,可將探傷表面磨光後再進行複檢,磁痕便會消失。

d) 對出現的磁痕,可由巨集觀檢驗及金相檢驗分析等磁粉以外的檢驗方法來辨認,必要時通知相關

技術人員共同確認。

7.6.3 當辨認細小缺陷時,應用2倍~10倍的放大鏡進行觀察。

7.7 退磁

7.7.1 試件退磁必須與退磁器的軸向保持平行,外形複雜和不對稱的試件退磁較難,應更慢抽出,同

時在退磁器內不停旋轉。如果一次不能全部退盡,可以再重複操作。

7.7.2 工件退磁效果用磁強計測定。

8 探傷記錄

應記錄下列內容。

8.1 記錄探傷零部件名稱、材質、熱處理狀態及表面狀態、探傷部位。

8.2 記錄探傷條件

探傷裝置:名稱、型號

a) 磁粉種類:螢光或非螢光磁粉類別及色彩,粒度;

b) 磁懸液濃度

c) 磁化電流及通電時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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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磁化方法

8.3 記錄探傷結果

應對有無缺陷磁痕,缺陷磁痕的型別、尺寸、形態、位置等進行記錄。

8.4 負責進行探傷的技術人員在探傷記錄上簽署姓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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