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零部件採購合同

2021-03-04 02:55:42 字數 4610 閱讀 1303

《月供貨計畫通知單》中的「下批預計生產數量」是需方根據市場**,提供給供方用以籌備、採購原材料的預示數量,僅供供方參考。

1.4 供方應根據需方《月供貨計畫通知單》指定的零部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交貨時間等要求履行交貨義務。

1.5 需方根據其實際需求可對該訂貨計畫進行適當調整,但須提前10日通知供方。自《月供貨計畫通知單》發出之日起,雙方應按照新的訂貨計畫執行。

如由此造成供方的不便,雙方應協商解決,原則上應避免供方由此而遭受的不必要的損失。

1.6 合同履行地點及交貨方式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履行地為重慶。

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在需方下達《月供貨計畫通知單》後,由供方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提前2日內送貨到需方《月供貨計畫通知單》指定交貨地點的代保管倉庫、第三方物流公司倉庫或生產線旁),由需方或第三方物流公司實行代保管,交付驗收入庫之前的一切運輸費、貨物保險費用等所有費用及風險由供方承擔。

1.7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和費用承擔

1.7.1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適用雙方約定標準;需方無特別要求的,適用通常標準要求予以履行。

供方應提供妥善的包裝和防護方式,以保證產品包裝能夠使產品安全地運輸和貯存。

1.7.2由於採取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的零部件劃傷、損壞、丟失,其責任和損失由供方承擔。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

1.8 供方每次發貨,均須向需方提供《出廠自檢報告》或其合格證明及其他需方要求提供之證明,並隨貨攜帶發貨清單或裝箱清單;.在包裝箱外應註明生產批次及出廠日期;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資料,否則需方有權拒絕收貨,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

1.9 供方在保證需方在生產現場零部件的周轉,應在提供零部件或材料的同時,提供足夠的符合相應規格的周轉箱(架)等盛具,並有義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費用由供方承擔,並保證其符合需方的要求。因供方提供的周轉箱(架)等盛具不足或者維護保養不善影響需方周轉使用的,需方有權對供方產品的供貨使用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章產品的質量要求、標識、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

2.1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供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以及產品圖紙或者樣件的要求進行供貨。如果雙方未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做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的使用目的,由需方解釋履行。具體按照供方與******汽車****重慶分公司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技術協議》等規定執行。

對於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要求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供方需獲得國家相應的認可,並按照規定加以明確的標識。對於其他需要國家行政機關以及國家認可或者授權的單位進行認證的產品,供方必須獲得相應的認可,並按照規定加以明確的標識。同時供方有義務確保相應產品證書的有效性,並在證書發生變更的第一時間提交新的有效證書給需方及******汽車****重慶分公司,以便需方或******汽車****重慶分公司對涉及公告備案資料及時進行變更和增補。

若因供方變更和增補不及時,造成國家相關部門一致性檢查,對需方進行的經濟處罰,則由供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2.2 產品標識要求

供方的產品應當具有需方認可的永久性標誌、廠家**標誌和生產時間標誌;如果產品體積小,無法註明標誌的,應當使用雙方共知的符號,以區分不同的生產廠家。供方的永久性標誌在使用前應獲得需方的認可和確認,以防止與其他供方的產品標誌重複,同時在與******汽車****重慶分公司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中予以體現。

2.3 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費用承擔辦法

2.3.1 供方必須對所提供產品的表面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隱蔽性瑕疵或者缺陷承擔全部責任,對於存在的質量問題或者可能存在的隱蔽性瑕疵或者缺陷的產品,供方應當按照需方的要求及時予以更換,或者由需方退貨給供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方承擔並嚴格按照《質量保證協議》執行。

2.3.2 如因供方提供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由此引發需方汽車產品需要進行召回的,供方應主動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需方應召回缺陷汽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賠償需方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3.3 車輛召回費用由需方憑汽車生產單位或銷售單位或售後服務公司或經銷商等單位相關結算憑證統一與供方結算。

2.3.4 汽車維修費用按雙方於年月日所簽訂的《**商售後服務合同》以及供方與******汽車****重慶分公司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等約定的索賠方法及標準進行計算。

2.3.5 需方對收貨倡導免檢入庫制度。

對部分需特別控制的產品由需方進行抽檢後入庫。對有明顯缺陷的合同產品,由需方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單》後進行拒收和退貨,並按照《質量保證協議》之條款進行索賠。因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2.3.6 免檢入庫並不意味著需方對合同產品質量的認同,即需方在後期使用過程中仍然保留對供方因其所供產品質量不合格而提起的異議權。

需方在收貨後發現合同貨物與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不符的質量問題,需方在向供方提出證明合同貨物有質量問題的證據後,需方有權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單》後進行拒收和退貨,並按照******汽車****重慶分公司《質量保證協議》之相關條款進行索賠。因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2.4 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2.4.1 需方對供方每一批次交付的產品,應當及時抽驗,產品不存在表面瑕疵的為初驗合格,並出具初驗合格證明。

2.4.2 需方有關初驗合格證明,是需方向供方出示的代保管證明,對該產品所存在的隱蔽性瑕疵或者缺陷,需方在後期仍然享有向供方提出產品質量異議的權利,異議期限為產品入庫之日起到汽車三包期滿之日止。

需方有關初驗的證明不能減輕**商提供合格產品的責任,也不能排除其後的拒收。**商不應將此類驗證作為替代其對質量有效控制的證明。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如果在需方生產過程中或者售後服務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品,供方同意無條件退貨。

2.4.3 本合同項下產品的驗收地點為需方所在地或指定的到貨地點。如果在驗收過程中發生爭議,以需方所在地有關機構檢驗報告為準或以需方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2.5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供方所提供的零部件所有權在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檢驗合格並裝車使用後,所有權及風險始轉移到需方。

第三章結算方式及期限

3.1 需方根據所採購產品金額,通過電匯方式支付供方。供方收到貨款後,15日內將需方所採購產品送達需方指定交貨地點。

3.2 供方按照所**產品金額,15個工作日內開具國家稅控系統要求的電腦列印的增值稅發票交需方(手寫增值**或手寫的銷貨清單拒收),供方應反覆核對確保發票資訊、**、數量準確無誤。如因供方發票有誤、密碼區無法通過驗證等原因造成的退票,供方須重新開具發票。

3.3 需方每月24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向供方傳真《結算單》,通知供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供方應於每月月末最後一日前將已開具增值稅發票,寄達或直接送達需方財務部掛賬。

每月28日後收到的增值稅發票次月計入財務帳,由此造成的付款延後,其責任由供方自行承擔。

3.4 供方應及時向需方提供相關的財務資訊、對賬函等資料。如有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需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未經供需雙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將應收賬款轉給任何第三方或讓任何第三方托收應收賬款。

3.5 如果供需雙方未能繼續發生業務關係的,在需方退回供方留存代保管庫的不合格品和在各地三包站的更換件,以及不需要留存的產品清理完畢後,供需雙方簽訂《終止供貨協議》。協議簽訂後12-24個月內(應根據供方所**的產品的具體的三包期限最長的時間為準),供方應在上述三包期限內按需方要求繼續支付所**產品所產生的三包服務費用(三包服務費用的標準以《**商售後服務合同》為準)。

《終止供貨協議》簽訂後,需方根據《質量保證協議》之相關條款進行返還留存的質量保證金。

3.6 需方有權從供方的貨款中扣除供方因產品質量缺陷、生產延誤等而造成的相關一切損失的索賠金額。如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賠金額,則供方應在30天內付清剩餘金額,否則視同供方違約。

第四章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4.1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供方不能按期足額供貨的,應當按照該《月供貨計畫通知單》貨款總額的10%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影響有權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如果因供方延期交貨或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需方停產的,每停產一小時,供方應向需方賠償叄萬元的經濟損失,累進計算;是否停產以需方生產部提供的有關使用單位停產記錄和報告為準。

如果造成需方或需方的採購受託方停產超過貳拾肆小時以上的(含貳拾肆小時在內),則供方同意向需方賠償標準按照伍萬元/小時計算停工的經濟損失,並以此向需方支付賠償金。

4.2 如果需方要求供方更換三包件或不合格件的,供方延期交付的,每延期交貨一天,應當按照該批次貨款總額的5%向需方或使用單位支付違約金,累進計算。

4.3 如果需方延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標準支付違約金。

4.4 與本合同如果發生有關的爭議,供需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提請訴訟。

4.5 本合同有關條款發生文義爭執,應當結合合同目的予以解釋;如果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供方同意以需方對合同文義理解為準。

第五章準時供貨條款

5.1 需方提供的《月份供貨計畫》為全月供貨總計畫,當月份生產數量上調時,需方根據需求及庫存的實際情況下達《月份供貨補充計畫》,供方在接到需方傳真的《月份供貨計畫》、《月份供貨補充計畫》後的三日內須蓋章簽字確認回傳,否則需方視同供方自動接受該訂單,並有權以此為依據對供方供貨情況進行考核。

需方提供的《月份供貨計畫》中已單列出次月預計訂貨數量,供方應據此提前做好相關材料準備,必要時當月生產必須備好預計次月產量30%的庫存,以保證後期正常供貨,同時供方應對零部件的出庫和發貨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汽車零部件

軸瓦是滑動軸承和軸接觸的部分,非常光滑,一般用青銅 減摩合金等耐磨材料製成,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用木材 塑料或橡皮製成。也叫 軸襯 形狀為瓦狀的半圓柱面。滑動軸承工作時,軸瓦與轉軸之間要求有一層很薄的油膜起潤滑作用。如果由於潤滑不良,軸瓦與轉軸之間就存在直接的摩擦,摩擦會產生很高的溫度,雖然軸瓦是由於...

汽車零部件

組成交通運輸工具汽車的各個部分的基本單元,也叫汽車配件,簡稱汽配,主要由以下幾大部分構成 發動機配件 節氣門體,發動機,發動機總成,油幫浦 油嘴,漲緊輪,氣缸體,軸瓦,水幫浦,燃油噴射,密封墊,凸輪軸,氣門,曲軸,連桿總成 活塞,皮帶,消聲器,化油器,油箱 水箱,風扇,油封,散熱器 濾清器 傳動系配...

汽車零部件知識

汽車整體結構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 發動機 1.1發動機潤滑系統1.2發動機冷卻系統1.3燃油系統1.4排氣系統 1.5配氣系統 1.6點火系統 1.7起動系統 1.8發動機管理系統 2 變速箱 2.1手動變速箱 2.2自動變速箱 3 傳動系統 發動機和變速器 4 汽車內飾 1 發動機 發動機 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