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穩定土底基層路拌法施工作業指導書

2022-09-12 05:33:05 字數 5960 閱讀 4499

寧宿徐高速公路sa標設計以水泥穩定土作為路面底基層,為了規範該項目的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結合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及省高指關於底基層施工的指導意見,編制本作業指導書。

1. 準備工作

1.1 材料

1.1.1 水泥

1.1.1.1 採用325#普通矽酸鹽水泥。

1.1.1.2 終凝時間宜在6h以上,快硬水泥、早強水泥不應使用。

1.1.2 土

1.1.2.1 凡能被經濟地粉碎的土,都可用水泥穩定。

1.1.2.2 有機質含量超過2%的土,不應單用水泥穩定。如需採用這種土,必須先用石灰進行處理,悶料一夜後再用水泥穩定。

1.1.2.3 有機質含量超過10%的土不得使用。

1.1.2.4 對符合要求的取土場(或取土坑),進行表層清理,清除表層的耕植土、樹木(根)等不適宜材料。

1.1.3 水:凡飲用水皆可使用,遇有可疑水源,應委託有關部門化驗鑑定。

1.2 混合料組成設計。

1.2.1 混合料的組成設計包括:根據設計要求的混合料強度標準,通過試驗選取最適宜於穩定的土,確定水泥與土的比例,確定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2.2.2 原材料試驗:對擬用於水泥土施工的各種材料進行試驗,採用達到1.1條所要求的材料。

1.2.3 取工地實際使用的土和水泥,按不同的配合比(以質量計)製備五組混合料,本次設計水泥劑量為9%,按5%、7%、9%、11%、13%摻配進行試驗。

1.2.4 用重型擊實法確定各組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1.2.5 在最佳含水量狀況,按規範要求的壓實度(≥95%)製備混合料試件,在標準條件下養護6天,浸水養護1天後測得無側限抗壓強度。

每組試件個數:偏差係數10%-15%時9個,偏差係數15%-20%時13個。

1.2.6 水泥土試件的標準養護條件是:

將製好的試件脫模稱量後,應立即放到相對濕度95%的養護室內養生,養護溫度20±2℃。養生期的最後一天(第7天),將試件浸泡在水中,水的深度應使水面在試件頂上約2.5cm。

浸水的水溫應與養護溫度相同。在浸泡水之前,應再次稱試件的質量,在養生期間試件質量損失應不超過1g,質量損失超過此規定的試件,應該作廢。

1.2.7 水泥土試件的7天浸水抗壓強度代表值應達到要求。(本次設計對強度未作明確要求,採用規範規定≥1.5mpa)

1.2.8 各配合比試件室內試驗結果抗壓強度的代表值,按下式計算:

r代=r(1-zacv)

式中:r代――該組試件抗壓強度的代表值,mpa;

cv――試驗結果的偏差係數(以小數計)

za――保證率係數,高速公路保證率95%,此時

za=1.645;

r――該組試件抗壓強度的平均值,mpa;

1.2.9 取符合強度要求的最佳配合比作為推薦的生產配合比,報總監代表批准。

1.2.10 根據確定的施工配合比,以設計水泥劑量、增減2%、4%配製五種水泥劑量的水泥土,進行劑量滴定,並用重型擊實法求得最佳含水量的最大幹容重;分別繪製最大幹密度與劑量關係曲線、水泥劑量edta滴定曲線,作為施工控制依據。

1.3 機械配備

配備齊全的施工機具和配件,開工前做好保養、試機工作,並保證在施工期間一般不發生有礙施工進度和質量的事故。本工程20cm9%水泥穩定土底基層採用路拌法半幅一層施工,配備以下主要施工機械。

⑴拌和深度大於水泥土松鋪厚度的穩定土路拌機;

⑵18-20噸的三輪壓路機、振動壓路機和輪胎壓路機;

⑶具有自動找平功能的平地機;

⑷自卸汽車;

⑸裝載機;

⑹挖掘機;

⑺灑水車;

1.4 水泥土質量檢測主要儀器

⑴土壤液塑限聯合測定儀;

⑵自由膨脹率測定儀;

⑶水泥膠砂強度試驗裝置;

⑷水泥初、終凝時間試驗裝置;

⑸重型擊實儀;

⑹水泥劑量測定裝置;

⑺水泥土試件製備與抗壓強度測定裝置;

⑻標準養護室;

⑼壓實度檢測裝置。

2. 施工工藝:

20cm9%水泥穩定土底基層按單層半幅路拌法施工。

2.1 工藝流程:準備下承層→施工放樣→運輸和攤鋪土方→運輸和攤鋪水泥→拌和及檢測含灰量、含水量→整型→碾壓→接縫和調頭處理→檢測→養生。

2.2 準備下承層:清掃表面的浮料,用輪胎壓路機復壓,在水泥土施工前,下承層表面應平整堅實。

2.3 施工放樣:在下承層上恢復中線,直線段每15-20m設一樁,平曲線段每10-15m設一樁,並在兩側路肩邊緣上設指示樁;進行水平測量,在指示樁上用明顯的標誌標出水泥土邊緣的設計高程。

2.4 計算材料用量

2.4.1 根據施工段落寬度、厚度、最大幹密度計算段落需要的幹混合料重量和各種材料的重量;

2.4.2 計算每一平方公尺水泥土需用的水泥用量,並計算每袋水泥的攤鋪面積。

2.4.3 根據運輸車輛的每車裝土重量,計算每車土的堆放面積。

2.5 運輸和攤鋪土方

2.5.1 對擬攤鋪土方的段落,灑水使其表面濕潤。

2.5.2 土方裝車時,應控制每車土的數量基本相等。

2.5.3 在下承層上根據計算的每車土的堆放面積,用石灰線打出方格控制卸料。

2.5.4 運土至施工段落,用推土機放土。

2.5.5 檢測含水量:在攤鋪水泥前土的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左右,對含水量過大的,採用鏵犁翻曬,含水量過小的,灑水濕潤。

2.5.6 整平、輕壓:平地機整平土方,整平後的土方必須表面平整、橫坡與設計橫坡一致,並用兩輪壓路機穩壓1-2遍。

2.5.6 對塑性指數較大,難以粉碎的土,在攤鋪水泥前,先用穩定土拌和機進行粉碎至土顆粒小於15mm,再重複2.5.6條的工作。

2.6 運輸、撒布水泥。

2.6.1 在整平、穩壓的土層上,根據計算的每5袋(或10袋)的撒布面積,用石灰線打出方格控制擺放水泥。

2.6.2 水泥用人工進行撒布,所有水泥均應撒布在所在方格中,表面應沒有空白位置,也沒有水泥過分集中的地點。

2.7 拌和及檢測含灰量、含水量。

2.7.1 採用專用穩定土拌和機進行拌和。

2.7.2 拌和:

用穩定土拌和機拌和2遍以上,拌和深度應直到穩定層底。拌和時設專人跟隨拌和機,隨時檢查拌和深度並配合拌和機操作手調整拌和深度。嚴禁在拌和層底部留有「素土」夾層。

應略破壞(約1cm左右,不應過多)下承層的表面,加強上下層粘結。在進行最後一遍拌和之前,必要時先用多鏵犁緊貼底面翻拌一遍。

2.7.3 檢測含水量:拌和中及時檢測混合料含水量,灑水或翻曬調整含水量,含水量宜略大於最佳含水量。灑水後,應再次進行拌和,使水份在混合料中分布均勻。

2.7.4 檢測含灰量:拌和中及時檢測含水泥劑量,不足的立即補足後,再重新進行拌和。

2.7.5 拌和完成的標誌是:混合料色澤一致,沒有灰條、灰團和花面,沒有粗細顆粒「窩」或「帶」,且水份合適和均勻。

2.7.6 拌和結束後,立即取樣做強度試件。

2.8 整型

2.8.1 混合料拌和均勻後,先用履帶推土機穩壓一遍。

2.8.2 用平地機初步整平和整型。在直線和平曲線不設超高段,平地機由兩側向路中心進行刮平;在平曲線設超高段,平地機由內側向外側進行刮平。必要時,再返回刮一遍。

2.8.3 用推土機、平地機或輪胎壓路機快速碾壓1-2遍,以暴露潛在不平整。

2.8.4 再用平地機如2.8.2條所述那樣進行整型,2.8.3所述機械再碾壓一遍。整型過程中,及時消除混合料離析現象,特別是土窩(或土帶)。

2.8.5 對於區域性低窪處,應用齒耙將其表層5cm以上耙松,並用新拌的水泥土混合料進行找補平整。

2.8.6 再用平地機整型一次。

2.8.7 整型過程中,要及時測量標高和橫坡度,每次整型都要按照規定的標高和橫坡進行,並特別要注意接縫處的整平,以保證接縫順適平整。

2.9 碾壓

2.9.1整型後,當混合料的含水量等於或略大於最佳含水量時,立即用12t以上三輪壓路機、重型輪胎壓路機或振動壓路機在路基全寬內進行碾壓。

直線段或平曲線不設超高段,由兩側路肩向路中心碾壓;平曲線設超高段,由內側路肩向外側路肩進行碾壓。碾壓時,後輪應重疊1/2輪寬;後輪必須超過兩段的接縫處,後輪壓完路面全寬時,即為一遍。應在終凝前碾壓到要求的密實度,同時沒有明顯的輪跡。

一般需碾壓6-8遍。壓路機的碾壓速度,頭兩遍以採用1.5-1.

7km/h為宜,以後用2.0-2.5km/h的碾壓速度。

2.9.2 路面的兩側,應多壓2-3遍。

2.9.3 碾壓時,嚴禁壓路機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壓的路段上「調頭」和急剎車,以保證穩定土層表面不受破壞。

2.9.4 碾壓過程中,水泥土表面應始終保持潮濕,如表面水蒸發得快,應及時補灑少量的水,嚴禁灑大水碾壓。

2.9.5 碾壓過程中,如有「彈簧」、鬆散、起皮等現象,應及時翻開重新拌和,或用其他方法處理,使其達到質量要求。

2.9.6 在碾壓結束之前,測量標高和橫坡度用平地機再終平一次,使其縱向順適、路拱和超高符合設計要求。

終平應仔細進行,必須將區域性高出部分刮除並掃出路外,對於區域性低窪之處,及時將表面5cm耙松,用新拌水泥土補平。

2.10 接縫和「調頭」處的處理。

2.11.1 兩工作段的搭接部分,應採用對接形式。前一段拌和整平後,留5-8m不進行碾壓,後一段施工時,將前段留下未壓部分,再加部分水泥,重新拌和,並與前段一起碾壓。

1.11.2 第二天不接著向前施工,拌和結束後,在當天最後一段末端放置一條與壓實厚度等厚的方木,方木的另一側用素土回填3-5m長,然後進行整型和碾壓。

繼續往前施工時,緊接的作業段拌和結束後,除去頂木,用混合料回填。靠近頂木未能拌和的一小段,應人工進行補充拌和。

2.11.3 拌和機械及其他機械不宜在已壓成的水泥土層上「調頭」。如必須在上進行「調頭」,應採取措施(如覆蓋一層10cm厚的砂),保護「調頭」部分,使水泥土表層不受破壞。

2.12 檢測:碾壓結束後,要按規範或設計要求進行除強度以外的各項指標檢測,達不到要求的及時處理。(檢測標準附後)

2.13 養生:碾壓成型並經檢測合格後,進行灑水養生,養生期不少於7天,養生期間,要始終保持表面潮濕,除灑水車外,不得行駛其它各種車輛。

3. 鋪築試鋪段:

正式開工之前,按以上工序鋪築試鋪段,長度不少於單幅100m,試鋪段決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3.1 用於施工材料的質量和混合料的配合比。

3.2 混合料的松鋪係數。

3.3 標準的施工方法。

⑴材料的攤鋪方法和適用的機具;

⑵合適的拌和機械、拌和方法、拌和深度和拌和遍數;

⑶整平和整型合適的機具和工藝方法;

⑷壓實機具的選擇與組合,壓實的順序、速度和遍數;

⑸拌和、運輸、攤鋪和碾壓機械的協調與配合。

3.4 確定每一作業段合適長度。

3.5 確定施工組織及管理體系、人員等。

3.6 試鋪路質量檢驗:按規範或設計要求的專案進行檢驗,試鋪路的檢驗頻率應是正常施工的2-3倍。

3.7 當使用的原材料和混合料、施工機具、施工方法及試鋪路面各檢測專案都符合規範要求,經驗收合格,按以上內容編寫《試鋪總結》,報總監代表批准後,作為申報正式開工的依據。

4. 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

4.1 不得使用快硬、早強水泥。

4.2 水泥的撒布一定要均勻,以免發生拌和後花斑現象。

4.3 水泥土混合料需拌和機反覆拌和。拌和完成後表面混合料色澤一致,沒有花面等現象,土顆粒應不大於15mm。

4.4 拌和好的混合料含水量應處於最佳含水量或略大於最值含水量1-2%,立即碾壓成型。碾壓過程中由於日曬風乾,表層失水,可適度補水,以減少表層鬆散,保持表面潮濕,用輪胎壓路機跑光,消除起皮現象。

4.5 壓實度的檢查應用灌砂法從水泥土層的全厚取樣。

4.6 成型後的水泥土要做好灑水養生,保持濕潤,以減少乾縮裂縫,並應盡早進行上層的施工。

4.7 施工接縫應嚴格按要求處理,確保接縫處的縱向與橫向平整度。

4.8 水泥土壓實成型後,對高出設計標高部分應予刮除並掃出路外,對區域性低於標高之處,不能採用貼補,在上層中找平。

4.9 水泥土宜在春末和夏季組織施工。施工氣溫應在5℃以上,並在第一次重冰凍(-3-5℃)到來之前,乙個月到乙個半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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