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城市規劃管理補充規定

2022-08-22 21:18:05 字數 1771 閱讀 1989

規定的相關解釋和補充規定

第一章建築密度、容積率

1.1 城市一環內按舊區執行,城市一環外按新區執行。

1.2 城市各類建築的建築密度、容積率上限按《省規》2.5執行。同時取消《市規》第39條。

第二章建築間距

2.1 《市規》中第38條中其它形式的居住、非居住建築間距按《省規》3.8、3.9、3.10、3.11、3.12執行。

第三章建築退讓

3.1 建築(地下建築)退讓建築基地邊界執行《省規》4.1、4.2。

3.2 建築退讓道路紅線執行《市規》中第43條。

3.3 建築退公路、鐵路、綠線、藍線、紫線、黃線、距離分別執行《省規》4.7、4.8、4.9、4.10、4.11、4.12。

3.4 各類建築基地出入口位置距離城市主幹道交叉口不應小於70公尺,距離次幹道交叉口、距橋隧坡道的起止線的距離,不應小於50公尺。基地位於兩條以上道路交叉口,出入口應設定在級別較低的道路上。

3.5 建築物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公尺或總長度超過220公尺時,應設定淨高與淨寬均不小於4公尺的消防車道。

第四章停車泊位

4.1 各類新建建築均應配建相應的停車場(庫),高層建築應設定地下停車庫,停車場(庫)的停車位(以小汽車計算)最低控制指標應符合表4.1的規定。同時取消《市規》第41條。

表4.1? 各類建築停車位最低控制指標

注:遊覽場所面積指遊覽面積,其它面積指建築面積。

4.2 擴建建築,其擴建部分按表4.1要求配建停車位。原建築配建不足的,應在擴建的同時補建不足的停車位。

4.3 停車場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大型公共建築工程設計沒有停車場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4.4 建築配建停車位居住區內地面停車率不宜超過15%;停車場、庫的服務半徑不宜大於150公尺。

第五章城市綠地和景觀

5.1 城市規劃區內置設時,配建綠化用地指標主要執行《市規》第40條。

5.2 道路綠地率應符合表5.2規定:

表5.2 道路綠地率控制指標

5.3 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主幹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於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中心島綠地應保持各路口之間的行車視線通透。

5.4 公共活動廣場周邊宜種植高大喬木。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於廣場總面積的25%。車站、碼頭、機場的集散廣場,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於廣場總面積的10%。

5.5 沿街原則不設定實體圍牆。確需砌築的實體圍牆,形式要美化,與周圍景觀協調,高度不宜超過2.2公尺。

5.6 封閉陽台,空調室外機、太陽能熱水器、防盜鐵柵等戶外設施的安裝,宜以樓幢為單位統一進行,不得影響城市景觀。

5.7 沿街建築立面裝修不應增設突出建築紅線的立柱、台階等。雨蓬、招牌、燈飾等可外挑,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後退道路紅線距離總寬度的1/4,且其離室外地面的淨空高度不得小於3公尺,一層空調室外機安裝淨空高度不得小於2公尺

5.8 設定廣告、招牌、指示牌應當遵循安全、美觀的原則,並應符合建築物交通、消防、通風、採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間造型應與環境相宜。

5.9 在道路交叉口和綠化隔離帶內不應設定影響交通視線的燈箱、廣告、招牌、指示牌。

第六章建築高度

6.1 在歷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護單位和保護建築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其高度應當按照文物保護和歷史街區保護的有關規定執行。

6.2 在城市道路兩側的建築,其控制高度(h)不宜超過道路規劃紅線寬度(w)加建築後退距離(s)之和的1.5倍。h≤1.5(w+s)。

6.3 建築物層高:居住建築最大層高不大於3.3公尺;辦公建築最大層高不大於4.5公尺;商業建築最大層高不大於5.1公尺;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統一規劃許可標準,增強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的操作性,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 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以下稱 技術規定 作出如下補充。第一條城市建設應按規劃成片實施,一般應以街坊為單位,以規劃道路為界限,規劃藍線原則上應劃至用地周邊規劃道路中心線。...

《廈門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補充規定解讀

我市出台新規,對陽台 空調外機擱板 凸窗 挑空空間等進行詳細規範 可被改造成乙個房間,但只算一半面積的陽台或空中花園設計在房地產市場相當受歡迎。不過,這種設計已經被規劃部門叫停了,開發商今後很難再用這種方法 偷 面積了。記者昨日了解到,市規劃局近日出台了 廈門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的補充規定,對近...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補充

長沙市人民 關於印發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補充規定 的通知 長政發 2012 3號 各區 縣 市 人民 市直機關各單位 現將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補充規定 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二 一二年二月六日 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統一規劃許可標準,增強 長沙市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