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中小學校管理綜合評估細則 修訂

2022-07-22 08:24:02 字數 476 閱讀 1674

說明:1. 本細則依據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有關要求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實施意見》制定。

2.本評估細則制定目的是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規範辦學行為,實施科學化管理,促進中小學管理水平不斷提公升。在烏海市範圍內用於中小學學校常規管理工作的評估與考核。

每年開展一次評估工作,並在全市範圍內通報。

3.本評估細則共分十乙個專案、內容26項、要求97條,總分值100分。

4.烏海市中小學校管理綜合評估結果作為三區教育局和學校評先晉優的重要依據,90分以上的學校為優秀, 80分以上的學校為良好,70分以上的學校為合格。

5.烏海市中小學學校管理評估工作由學校、區級基礎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市級基礎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逐級負責組織實施。市教育局對所考核學校的評估結果決定各學校當年的位次,對各區所轄學校評估的平均成績作為對各區教育實績考核的依據。

6、本評估細則使用期間可由制定機關根據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學校管理實際進行補充修訂。

中小學校常規管理目標考核細則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我鎮中小學校的管理質量與辦學效益,特制訂本細則。一 規範行政管理 1 嚴格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政令暢通。堅持重大事件請示 報告制度。班子團結和諧,作風踏實,廉潔奉公。2 建立健全學校機構和管理制度。按上級規定設定學校各種工作機構...

中小學校常規管理細則 領導的常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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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公升降國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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