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
專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切實加強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管理,推動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大力加強研究生創新能力的培養,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調動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和人員參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與創新活動的積極性,根據《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和《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的選題與實施,按照「以人為本,創新機制,優化結構,健全體系,提高質量,適應需求」的要求,以探索規律、深化改革、加強各項有關建設為目標,支援與資助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創新研究與實踐。
第二章專案申請與立項
第三條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工作每年3月份由研究生處在全校範圍組織評選,申報的專案應符合《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所規定的原則要求和選題範圍,對加強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有重要的積極作用,並具有全域性性或示範性意義。申報專案主要包括:
(一)有關研究生培養學科與學位點建設,特別是優勢與特色學科及相關支撐學科群的建設,新興學科、交叉學科、邊緣學科建設及學科結構優化的研究、建設與實踐;
(二)以基礎課、專業基礎課為主的研究生課程建設,有關課程體系、培養方案及培養模式的研究與實踐;
(三)專、兼職導師隊伍建設,導師遴選、聘任、責任制的改革、實踐與完善;
(四)校校聯合、學分互認、優質研究生教育資源共享、校內外研究生培養基地、產學研結合模式、開放式研究生教育體系及有關培養途徑與過程的創新性研究、探索與實踐;
(五)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及其激勵、約束、監測、督導等執行機制的研究、改革與完善;
(六)管理隊伍的培養與建設,新型管理體系、管理模式的研究改革與實踐;
(七)研究生教學與管理的資訊軟體、網路與**的研究、建設與完善;
(八)學位點建設水平、研究生培養與學位授予質量等方面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手段及評價方案的研究與實施。
第四條申報專案應具備的條件:
(一)申請者應為從事研究生教育的導師或有關管理人員,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階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學術造詣高、組織能力強、能率領研究隊伍開展創新性研究與實踐;
(二)有較好的工作基礎,或申報單位己立項實施,並有必要的經費投入;
(三)申請課題緊密結合我校當前研究生教育的實際,瞄準國內外有關研究生教育發展中的難點、熱點等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
(四)專案的實施對於提高研究生的創新能力,保障研究生培養質量,培養高層次、高素質、創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義;預期成果具有普遍性與推廣意義,對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進研究生教育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五)專案主要研究人員在未完成已承擔的專案前,原則上不得申報新專案。將根據各學院承擔專案的完成情況,調整其下年度專案申報及立項數量。
第五條填寫《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申請書》基本要求:立項研究的問題目的明確、闡述清楚,研究工作思路清晰,有研究和實驗程序時間表,措施得力,成果結題形式明確,有應用性及推廣價值。各院系要對擬報專案篩選、優化,對其科學性、合理性、真實性、必要性審核後簽署意見,上報研究生處。
專案由研究生處組織人員初審,經主管校長批准後發文公布。
第六條校級立項之外的申報專案,根據需要由學院立項研究。學院級專案發展得好的,可以公升為校級專案,可以參加校級優秀教學成果評選。
由國家、省批准立項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創新專案,專案承擔單位應向我廳備案。
第三章專案期中管理
第七條專案一經確立,學校當年一次性給予經費資助。專案經費使用範圍:資料費(含與專案研究相關的列印、影印費,圖書、教學軟體等文獻資料的購置費),為完成專案研究與實施必須舉辦的會議費,必需的調研差旅費,與課題相關的**、著作出版費,成果鑑定費等。
資助經費一般不得用於購置裝置及與研究專案無關的開支。對未按要求完成專案任務的,要追回資助經費,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專案研究期一般為二年,較大專案可適當延長。專案實施期間實行年度報告制度。自批准立項起,專案負責人應填寫《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年度進展報告書》,由所在學院審核後,於每年12月報研究生處。
學校將有重點地進行中期檢查。進展不力的,將視具體情況作出告誡、批評、暫停資助等處理。對有重大突破,效果明顯的,將增加後續資助,並在今後上級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立項時優先推薦。
第四章專案結題
第九條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實行結題驗收制度。專案實施完成後,專案負責人應及時填寫《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結題報告書》(以下稱《結題報告書》),一式3份,由專案承擔學院報研究生處,並由研究生處組織結題驗收。專案驗收後,將《結題報告書》反饋承擔學院一式2份。
第十條結題合格標準:實現了本專案所提出的目標,或雖未明確提出,但應該實現的基本目標。對有始無終或結題不合格的專案,責任人要寫出書面說明和延期結題方案(不超過半年),學院簽署意見後研究生處備案。
延期後仍沒有完成或不合格的,校內通報,撤消立項返還資助金,責任人三年內不得主持新的該類專案
第十一條對成果突出、示範性強、可普遍推廣的專案成果,由專案負責人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由研究生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研究生教育教學創新成果鑑定,主要對研究成果的創新性、示範性、實用性,特別是該成果對提高研究生的創新能力、保障研究生教育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的發展的重要作用和意義做出評價。申請教學成果鑑定應填寫《研究生教育創新專案成果鑑定書》。
鑑定專家組一般由5至7人組成,原則上均應為校外專家,具體人選可由專案負責人所在學院提出建議,研究生處審定。根據需要,鑑定可採取通訊評議方式,也可採取會議方式進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 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申請書
2. 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年度進展報告書
3. 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結題報告書
4. 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成果鑑定書
附件1批准立項編號:
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
創新計畫專案申請書
專案名稱
申請單位
專案負責人
聯絡**e-mail
填報日期年月日
濟南大學制
填表說明
一、填寫本表前,應先仔細閱讀《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檔案及本說明,務必實事求是填寫。
二、本表作為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立項評審與立項課題存檔備查之用,用a4紙列印,一式3份報送研究生處。
三、封面上 「批准立項編號」由學校填寫。
四、自籌配套經費包括單位、院系配套經費及專案組自籌經費。單位或院系配套經費數額請在單位或院系意見欄目內予以註明。
五、填寫本表欄目時,如需要可加附頁。
六、本表所有資訊必須全部填寫,不存在的內容一律填「無」。
附件2:
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
創新計畫專案年度進展報告書
專案名稱
申請單位
專案負責人
所在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年月日
濟南大學制
附件3:
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
創新計畫專案結題報告書
專案名稱
申請單位
專案負責人
所在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年月日
濟南大學制
填報說明
一、凡列入濟南大學研究生創新計畫的各類專案,結題時均須如實填報本表。
二、本表請用a4紙列印,一式3份報送研究生處。
「吉林大學2023年研究生創新研究計畫」專案申報書
專案申請書 專案名稱 沙漠蠍子體表感受器的感知機理及仿生研究 申請人陳道兵 所在單位 吉林大學生物與農業工程學院 申報學科 領域 裝備製造 吉林大學研究生創新中心制 二 一四年四月 申請表填寫說明 一 請嚴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寫各項。二 所申請專案的起止年限是指專案被批准立項之日起,至專案結題之日止,期...
中國科大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指南 2023年
附件1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 專案指南 2010年 為全面提公升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的相關檔案精神與專案實施經驗,結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發展實際,學校設立與開展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創新計畫共五類 1 優秀生源吸引計畫 2 國際學術會議支援計畫 3 高水平博士...
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結題報告書
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 結題報告書 立項年度 課題名稱 起止時間 專案負責人 承擔課題單位 填報日期 一 專案負責人情況 二 研究工作總結 三 反映專案成果的主要附件 注 如該專案成果在刊物上發表,請註明主要作者 發表時間 刊物名稱 卷期或出版社。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專案 資助經費決算表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