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金交易所應急交易管理辦法

2022-04-21 11:45:58 字數 1631 閱讀 5943

1上海**交易所

應急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保障上海**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交易業務的順利進行,根據《上海**交易所現貨交易規則》和《上海**交易所**詢價交易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制定《上海**交易所應急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的應急交易是指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詢價交易系統執行正常的情況下,由於會員端或會員端至交易所的通訊線路故障等原因,導致會員無法正常**時,交易所向會員提供的有條件的應急**服務。

第二條會員端是指包括交易機、交易系統客戶端應用軟體、電子商務安全數字證書以及其他在會員的控制範圍內為會員利用交易系統**成交提供必要條件的硬體和軟體。

第三條應急交易分為競價應急交易和詢價應急交易。

第四條會員使用應急交易功能,必須事先與交易所簽署《上海**交易所應急交易委託書》,交易所不受理沒有簽訂委託書的會員的應急交易。

第五條交易所為會員開通應急交易許可權後,會員必須在會員端系統正常時,事先設定應急交易密碼。應急交易密碼為進行競價應急交易時會員及交易員身份認證要素之一,競價應急**時必須在**單上填寫密碼並通過交易系統校驗,否則不能進行

應急交易。每次應急交易後,會員自行負責對應急交易密碼進行修改與維護。會員對遺失該密碼所造成的後果負責。

會員遺失應急交易密碼、需要進行密碼重置的,可傳真加蓋會員公章的「重置應急交易密碼申請」申請重置。

第六條當會員出現無法在競價交易系統或詢價交易系統中正常**時,應先與交易所技術值班或二級系統提供商聯絡,確認故障原因。故障不能及時排除的,會員可根據本辦法向交易所申請應急交易。

第七條應急交易必須完整填寫交易所統一格式的應急交易申報單,加蓋公章後傳真到應急申報單上指定的傳真機,並立即通過**聯絡交易所場務值班人員確認傳真資訊。

會員無法通過傳真方式傳送競價應急申報單時,經場務值班人員同意後可撥打指定錄音**進行應急申報。**申報時必須宣告會員名稱、交易員姓名、應急交易密碼、聯絡**以及其它**要素。不管**申報是否成交,會員必須在下乙個交易日補發加蓋公章的應急交易申報傳真件。

對於不主動補發傳真件的會員,交易所將不再接受其之後的**應急申報。

第八條交易所在夜市交易的22:30前和日間交易**前15分鐘的交易時段內,受理應急交易申請。

第九條應急交易申報須符合競價交易或詢價交易的相關**規則。

第十條交易所據會員的應急交易申報進行相應的**操

作。凡通過系統應急交易密碼校驗的競價應急申報,視同會員自行下單,會員對交易所根據其傳真或**進行的應急申報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不同會員之間指定交易對手的詢價應急交易,必須雙方會員同時提交應急交易傳真申報,雙方的申**格和申報數量等成交要素必須一致,且必須指明交易對手。會員對交易所根據其申報進行的應急詢價成交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交易所不接受**方式的應急詢價交易申報。

第十二條交易所每個交易日受理單個會員的應急報單指令不超過5筆(不含撤單)。多個會員同時進行應急交易時,場務人員按收到應急交易申報傳真的先後順序依次處理。

第十三條出現交易所系統異常或市場異常波動時,交易所不受理應急交易。

第十四條會員須及時核對應急交易成交和清算結果,如有異議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以書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在規定時間內,會員未對成交結果提出異議,即視為會員已確認交易結果正確。

第十五條本辦法的解釋和修改權屬於交易所。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交易所應急交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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