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學院二級單位 部門 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 試

2022-03-31 12:42:20 字數 2379 閱讀 6027

浙江財經學院二級單位(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啟用各二級單位(部門)加快發展的動力和活力,提公升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水平,確保學校各項重大決策和中長期規劃的順利實施,實現建設「有特色的財經大學」的目標,學校決定對各二級單位實行管理目標責任制。

第二條目標管理責任制是學校推行績效管理和考核的基本制度,各二級單位(部門)應根據其職責、參照本制度的精神開展對學科、專業和所屬單位的績效考核。

第三條學校設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黨政領導任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發展規劃處。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全校二級管理單位(部門),每期目標管理責任制與二級單位(部門)領導班子任期時限相同。

第二章實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原則

第五條導向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圍繞學校中心任務,依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以「自加壓力、負重奮進、省內爭先、力求突破」為精神,擬定和實施各項責任目標。各單位、各部門應進一步將目標分解、層層落實,傳遞學校加速發展的壓力。

第六條量化原則。學校將各級各類重點基地、學科、專業和團隊建設期內的額定任務統一納入所屬學院的任期目標,對各類可量化的管理目標實行基數乘以發展速率予以核定。核定基數的主要依據是各學院現有重點建設的學科和專業審批時的額定目標、最近三年相關目標達成的總量和學生人數、教師崗位聘任總級數。

學校高水平科研成果(其標準學校另行核定)總當量、科研經費及非定額申報的省級以上教育質量工程專案、省級以上學生創新工程專案的年發展速率以15%為底線,按照移動平均法取近三年的平均數作為中間年份的基數m。未來三年的指標數為m1=(1+0.15)2m;m2=(1+0.

15)3m;m3=(1+0.15)4m。

第七條差異原則。學校下達給各二級學院的任期目標充分考慮各學院現有學科和專業建設的層次、前三年發展的績效以及學生人數、教師崗位聘任總級數(兼任管理部門職務的教師級數減半計入其學科歸屬學院)的差距。各學院高水平科研成果總當量的發展速率應根據前三年發展的情況有差別地確定,前三年各類目標達成績效欠佳的學院應自加壓力、加快發展,確保有明顯的突破。

第八條可行原則。依照「通過可測度的努力,大部分學院可以達成目標」的高度設定各項任期目標,學校及各職能部門為各二級學院實現目標提供可能的支援和服務。

第九條聯動原則。各職能部門的管理目標與其所服務的二級學院的相關目標的實現程度緊密掛鉤,重點考核職能部門的政策執行力、服務意識和服務成效。各職能部門依其所管理和服務的領域與各二級學院構成該類目標實現程度的共同責任人。

第十條協作原則。學校鼓勵各學院合作開展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專案,在年度和任期考核時,學校將對學院間合作取得的成果進行加權計算(加權當量及分配在考核辦法中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等效原則。各單位(部門)對學校下達的各項責任目標應精心部署、很抓落實,在發揮自身優勢的同時,有機地將科研、教學、社會服務和學生管理等各項工作統一起來,避免畸輕畸重。

第十二條例外原則。學校可視例外因素調整其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責任目標。

第三章責任目標的型別

第十三條總體目標。根據學校總體發展目標和各二級單位的發展現狀,以各項工作省內爭先為導向,確定各二級單位未來三年在教學、科研、管理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發展定位。

第十四條指令性目標。三年內各二級單位必須完成的剛性目標,指令性目標(除綜合管理類)間允許一定限度的轉換,但轉換率不得超過30%。否則,任期考核不合格。

學校將根據各職能部門所管理和服務的領域,結合學校各項工作的分類目標分別制定各職能部門的責任目標(具體指標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指導性目標。學校根據發展的需要給各二級單位下達的導向性目標,這些目標具有較強的挑戰性和不確定性,但該類目標的實現對學校的戰略性發展具有重要支援意義。

第四章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制定與簽訂

第十六條發展規劃處在校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調各相關部門組織全校各二級單位責任目標的編制工作。

第十七條為充分調動各二級單位自主發展的能動性,各二級單位應根據學校的總體發展規劃,組織本單位教職工討論並初擬本單位的發展目標及年度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校黨委書記、校長與各二級學院的院長、黨總支書記簽訂二級學院的目標管理責任書,校長給各二級學院下達年度工作任務;校黨委書記與校黨群部門負責人簽訂各黨群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並下達年度工作任務;校長與校行政部門負責人簽訂各行政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並下達年度工作任務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九條三年管理目標作為各二級單位領導班子任期考核的基本依據,依此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標作為各二級單位年度考核、評獎的基本依據。

第二十條各項管理目標完成的質量構成各二級單位預算安排和幹部使用的重要影響因素。

第二十一條學校將對取得突出成績的學院、部門予以獎勵(考核及獎勵辦法另行頒布)。

第六章解釋與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學校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發展規劃處負責日常管理。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浙江財經學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0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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