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學院2023年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

2021-06-21 07:28:50 字數 2340 閱讀 2947

招生制度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我校在2023年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

一、選拔物件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在滿足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分專業指定科目均為a等的條件下(國際經濟與**專業指定科目為:英語、數學,其他專業指定科目為:語文、數學),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10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餘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6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餘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並獲得**(含)以上證書。

(5)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

三、招生計畫

總計畫數為10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7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畫數及報考相關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單科要求如下表:

四、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時間:待定(詳見招生簡章)。

申請人登入浙江財經學院本科招生**,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資訊填寫完畢後用a4紙列印。

3.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財經學院招生辦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身份證影印件;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影印件;

⑤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⑥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左右。

五、選拔程式

1.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並參考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畫數的6倍。

2.綜合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視報名情況和專業培養需要確定進行筆試或面試,筆試或面試內容和時間在報名結束後網上另行通知。綜合測試結束後,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3年高考一類科目組的考試。

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願時須將浙江財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願,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前表範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根據入圍考生志願,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計畫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七、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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