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案管理制度

2022-02-10 14:25:39 字數 4065 閱讀 8211

目錄總包單位綜合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 3

一、總包管理... 3

二、工作介面劃分... 4

三、人員架構... 5

四、進度管理... 6

五、圖紙及技術要求... 6

六、質量要求和專案管理... 7

七、機具裝置... 10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護... 10

九、工程交驗及返修... 11

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3

1、 綜合管理... 13

2、 場地、設施和環境建設... 14

3、安全生產... 17

4、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 27

5、安全文明處罰制度... 28

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33

一、總則... 33

二、細則... 34

1、地基與基礎... 34

2 、主體與裝飾工程... 34

3、地面樓面工程... 41

4、屋面... 45

5、門窗工程... 46

三、質量控制處罰措施... 46

施工進度管理制度... 48

工程會議管理制度... 50

一、工程例會... 50

二、設計協調會... 50

三、會議要求及管理細則... 51

材料裝置管理制度... 52

建築工程成品保護實施制度... 56

一、樓地面工程... 56

二、門窗工程... 57

三、內外牆裝修工程... 59

四、廚衛及細部裝修工程... 60

五、室外和其他附屬工程... 61

六、安裝工程... 62

工程驗收管理制度... 64

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68

總包單位綜合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

一、總包管理

1、 總承包單位須在開工前7日內提供對專案的整體工作規劃,且根據目標工期要求制定總進度計畫。總進度計畫應包括總包和各分包的開工時間節點、進度安排、驗收移交等,並充分考慮各分包的合理工作時間。總承包單位必須承擔總包的現場管理職責,有權利和義務對各分包(含業主指定分包、獨立分包、材料採購單位)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驗收移交等工作進行管理、協調、控制、服務。

整個工程中,總承包單位應制定詳細的、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並對分包的進度、質量、安全、資料等負有總包責任。

2、 總承包單位必須對現場所有施工單位的成品保護負有管理責任,對現場所有的施工安全、成品保護及財產安全等負有管理責任。若有**、偷盜、損壞,違反當地城市管理規定、環保要求、河道管理規定等,均由總包單位負管理責任。

3、 總承包單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合理規劃,為各分包提供必要的臨舍、施工材料堆放場地,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必要的臨電、臨水(要求每單元至少每3層乙個供水點,每5層乙個供電點)。水電的布置必須滿足各施工單位的施工、生活的用水用電需要。總包尤其是要保證高層樓層的用水用電,並在所有分包均不需要後才能拆除。

4、 總承包單位必須配合必要的裝置進場和安裝工程的需要。總承包單位必須按照甲方的指令,按照機電、裝置等專業安裝廠家要求的時間節點,提前施工完成和移交的建築物內的配電房、電梯機房、水幫浦房、管道井等土建條件。總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土建條件的交付,總承包單位不得以影響自身進度安排等原因,拖延交付。

5、 總承包單位必須配合市政、園林景觀等專業分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按照甲方的指令和專業分包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建築物周邊堆放的材料、裝置等搬離到不影響專業分包的施工之處或撤離現場。塔吊、人貨電梯等裝置基礎破碎後必須清除,必須將建築物周邊的所有建築垃圾清運出現場,並且進行場地平整,上述所有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6、 總承包單位必須按要求進行四口五臨邊的圍護。尤其是在陽台欄杆、電梯門、進戶門未安裝前,總承包單位必須進行防護和封閉,以確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偷盜現象發生,否則一切責任由總承包單位承擔,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7、 總包單位必須不得將中標工程另行轉包,如被甲方、監理發現有轉包情況發生,一切責任將由總包單位承擔。

二、工作介面劃分

1、 總承包單位必須進行施工圖的審核,對施工圖內存在缺陷、錯誤、不符合規範、合同等的部分提出審核意見。

2、 總包單位必須對現場施工座標、紅線、高程點進行複測、管理及保護;

3、 所有的機電預留孔洞的吊模封堵以及防水處理(包括給排水預留孔洞、強弱電孔洞、消防管洞以及消防箱周邊鑲砌封堵、電梯廳門周邊鑲砌封堵、所有門窗欄杆周邊的封堵鑲砌等)均在總包的施工和合同範圍內(其中不包括各機電預埋套管內的防火封堵)。不論哪家分包單位在結構上開孔、開槽(包括錯開、多開的孔槽)均由總承包單位進行修復,並對修復質量負責。總承包單位必須對機電的預埋管線負責,若管線因支模板、澆築砼等原因被震偏位或被砼堵塞等,由總包單位承擔賠償、修復責任。

(建議此條配合第7條綜合商定)

4、 總包單位應對現場實際進行現場踏勘,對場地的情況有全面的了解,接受樁基施工完畢後的現場條件。若總包單位未對施工現場進行詳細踏勘,則由此造成的任何風險將由總包單位承擔。現場可能有(但不限於)明浜、暗浜、地上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總包單位負責回填或破碎等必要的處理,所有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5、 若有合同介面不清,則由業主指定明確,總包單位不得拒絕施工,須按指令完成。總包單位必須對業主工程師的發文在一周內作出反應,否則視為接受文中內容。

6、 水電分包開槽配管後,所涉及的牆面、地面等修補工作;水電分包安裝完成後,所涉及預留的套管、孔洞吊模灌漿等修補工作(不包括裝置基礎灌漿)。上述工作均由總包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建議此條配合第7條綜合商定)

7、 除給排水、消防、空調冷凝水以外的所有機電在結構內預留孔、洞等均由總包單位施工,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建議根據招標時間、範圍和各專業施工單位的進場時間等因素行綜合商定)

8、 總包單位須根據現場踏勘情況,結合施工圖紙,考慮整個現場施工的土方平衡。除表面垃圾須清運離場外,可用於回填的土方須考慮在場內或甲方指定地點堆放周轉。

三、人員架構

1、 總包單位專案經理應同時具備一級專案經理和一級註冊建造師資質;

2、 總包單位必須建立科學完整的管理體系,必須保證分割槽管理和不同施工工藝分開管理。專案經理、技術總工、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測量員、資料員等須配置到位,各負其責。一人不能身兼乙個以上職務,現場管理人員(包括專案經理)不能在其他專案兼任任何工作。

另外必須設一專職副經理協調各分包的工作。總包單位未經業主同意不得任意變更調整專案組織機構成員。

3、 總包單位在施工階段必須隨時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專案組織機構的調整,專案組織架構的成員必須每天(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全部在專案施工現場負起管理職責。專案組織架構組成成員必須持有相關崗位的資質證書及上崗證。甲方有權對總包進行不定期的人員崗位檢查,對空崗現象將予處罰。

四、進度管理

1、 總包單位應在開工前7天內,提供(包括各分包專業)的里程碑的總施工進度計畫,並對提供的施工進度計畫進行審核。

2、 甲方除了將對總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人民幣拾萬元外,另對以下里程碑施工節點每項每拖延一天罰款壹萬元,該里程碑施工節點包括:結構出正負零、主體結構封頂、外立面亮相(含外腳手架、機械裝置全部拆除清運出場)、地下車庫的土方回填、場地的清理移交及為專業分包提供的作業面。上述節點是指總包單位開工前所申報的總進度計畫中的,經甲方和監理審核同意的關鍵節點(此節點不得以分包未完成等藉口而拖延)。

3、 總進度計畫必須考慮所有分包單位的合理的施工時間,並體現在總進度計畫中。總進度計畫至少體現以下時間節點:基礎出±0.

000、結構封頂、外立面亮相、竣工驗收,並以日曆日時間體現。

五、圖紙及技術要求

1、 總包單位在接到施工圖紙的一周內,配合甲方和設計單位組織第一次設計交底;之後二周內組織第一次圖紙會審以及第二次設計交底,並配合設計院對圖紙進行深化和優化;開工前一周內進行第二次圖紙會審;總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圖紙不明或矛盾之處需及時與設計院和業主工程師溝通,否則由此造成的返工由施工單位承擔。

2、 總包單位在拿到施工圖紙後,須根據自身的施工經驗以及施工技術規範的要求,對設計院的圖紙進行施工優化設計,並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不得出現由於設計圖紙與實際施工有出入而產生的返工。總包單位必須對審圖負責,施工前必須將結構圖、建築圖等各專業圖紙交圈審核,將矛盾與錯誤在施工前查出,在施工前的至少15天外,報與業主及設計院進行處理,同時必須將每乙份設計變更認真的與其它所有相關圖紙對照審核。若因審圖不仔細、疏漏等原因,而造成的返工、遺漏等後果,則由總包單位承擔一切責任。

六、質量要求和專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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