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022-01-11 22:30:11 字數 1088 閱讀 1780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價目的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裝置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採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二、職責:

企業安全生產主管副總主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安全科具體組織落實風險評價工作。

三、評價範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執行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裝置、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邊環境;

9、氣候、**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四、評價準則及依據

1.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2.各級主管部門的規劃、檔案要求;

3.各級規範、標準;

4.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程式、制度、標準;

5.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計畫;

6.工藝流程、設施、危險品特性;

7.監測的結果;

8.相關方資訊;

9.以往的事故、不符合記錄及其他。

五、評價方法:

1.邀請專業安全評價中介公司,對本企業進行安全風險評價,具體方法由評價公司確定,每年一次;

2.本企業組織聘用安全專家及本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從業人員代表,對作業活動和裝置設施等常規活動進行危險識別和風險評價,採取作業風險評價法(lec),每年一次;

3.對非常規活動可採取安全檢查表(scl)進行分析。

六、風險評價時,應重點對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分析。

七、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優先控制的風險,制定有效的管理、安全技術、防護、教育等控制措施,並嚴格落實,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八、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其所採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使其熟知危害及應採取的控制措施。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 目的 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確定重大及重要的危險 危害因素,並對其實施控制,減少或避免事件發生,保證安全生產。2 適用範圍 生產活動 生產設施的風險評價與控制。3 職責 3.1 生產廠長負責危險源辨識 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組織領導工作,負責批准重大風險清單及整改措施。3.2 安全部負責組織危險源辨...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危險 有害因素識別 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是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核心。為對公司生產作業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和風險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有針對性地採取風險預防和控制措施,使風險達到可接受的程度,確保生產活動安全進行,保障員工生命安全 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事故,特制訂本制度。2...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第一條企業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應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式或指導書,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 範圍,選擇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和評價準則,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 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第二條風險評價的範圍應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