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021-06-13 01:43:17 字數 3675 閱讀 3962

1 目的

為辨識公司範圍內影響安全的危險有害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確定重大風險,並對其進行有效的控制,以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特制定本程式。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現場、辦公現場及生產經營場所內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風險評價的方法和控制措施的要求。

3 依據

3.1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 3013-2008)

3.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安監總管三〔2011〕93號)

3.3《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因素分類與**》(gb/t 13861-2009)

3.4《企業職工**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

3.5《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推薦作法》(sy/t 6633-2005)

4 職責

4.1公司總經理負責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結果的審批。

4.2安全科負責組織對公司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

4.3各部門、各單位應明確本部門、本單位生產現場、辦公場所、生活區有哪些危險有害因素並對其實施控制。

4.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5工作程式

5.1首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為風險管理小組,做到全員參與風險評價,小組成員必須由各個方面的人員組成,必須有基層單位的全員參與。

5.2評價小組成立以後,對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進行策劃,制定風險管理程式。

6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6.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時機: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6.2危險與危害因素的分類

危險因素的分類方法,根據生產過程和**事故的國家標準不同,可有兩種分類方法:

(1)根據危害性質分類的方法:

根據gb/t 13861-2009《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因素分類與**》的規定,將生產過程的危險因素和危害因素分為四大類:

分別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2)根據事故類別和職業病類別的分類方法:導致《企業職工**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所列的20類事故發生的因素也認為是危險有害因素。20類事故分別為:

機械傷害、觸電、灼燙、高處墜落、壓力容器**、其他**、物體打擊、中毒和窒息、坍塌、放炮、火災、起重傷害、車輛傷害、其他傷害、火藥**、淹溺、透水、瓦斯**、鍋爐**。

6.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範圍

(1)辨識範圍

公司的常規和非常規活動;所有進入公司生產、作業、辦公場所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工作場所裝置、設施的投入及人的失誤、生產作業的環境等判別公司活動、生產或服務中產生危險隱患的因素;

(2)危險辨識可從不同的層面進行

1)總布局及建構築物的危害因素辨識: ①廠址 ②總平面布置 ③道路及運輸 ④建構築物

2)生產工藝過程的危害因素辨識

3)典型的單元過程(操作)的危害因素辨識

4)主要裝置和裝置的危害因素辨識

5)電氣裝置的危害因素辨識

6)特種裝置的危害因素辨識

7)登高裝置的危害因素辨識

8)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危害因素辨識

9)作業環境的危害因素辨識

10)與手工操作有關的的危害因素辨識

11)儲運過程的的危害因素辨識

12)其他過程的危害因素辨識

6.4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方法

6.4.1主要通過詢問、交談、現場觀察、查閱資料、外部資訊、相關方的意見、裝置執行狀態和工作分析和安全檢查表等方法。

6.4.2公司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方法採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安全檢查表法(scl)。

(1)工作危害分析(jha)

作業危害分析(jha)是對作業活動的每一步驟進行分析,從而辨識潛在的危害並制定安全措施。

作業危害分析的主要步驟是:

1) 確定(或選擇)待分析的作業;

2) 將作業劃分為一系列的步驟;

3) 辨識每一步驟的潛在危害;

4) 確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辨識之前列出作業活動清單。

(2)安全檢查表法(scl)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基於經驗的方法,是分析人員對擬分析的物件列出一些專案,識別與一般工藝裝置和操作有關的已知型別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後確定檢查專案。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專案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製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安全檢查分析表分析可用於對物質、工藝流程、作業場所、裝置、裝置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辨識之前列出各種清單(如裝置設施/作業場所清單)

(3)危害識別方法的選擇

7 風險評價

7.1評價的範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執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設施、裝置、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邊環境

(9)氣候、**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7.2風險評價

7.2.1 風險評價方法

公司風險評價採用風險矩陣法:

根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和後果的嚴重程度(s)確定風險度(r)。即r =l×s

7.2.2風險評價準則

(1)風險評價準則容制定依據: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範、技術標準;

3)公司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2)風險評價準則

表一: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別準則

表二:事件發生後果的嚴重程度(s)判別準則

表三: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與實施期限

安全科組織有關人員對上報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整理、彙總、評價,確定其風險大小和可允許的程度,形成公司《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及《不可接受風險清單》。經總經理批准,下發至各單位,組織學習和掌握。

8風險的控制

8.1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選擇控制措施,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況;

(4)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8.2企業控制措施的選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範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8.3風向評價結果培訓

風險評價結束後,各單位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採取的控制措施對職工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採取的控制措施。

8.4風險評價中隱患整改

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專案,安全科下達隱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定治理期限,並建立隱患治理台賬

9風險資訊的更新和持續改進

9.1對非常規活動及危險性作業實施前,應及時識別危險、有害因素,排查隱患。

9.2安全科每年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

9.3在下列情形發生時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條件變化或工藝改變;

3)技術改造專案;

4)有對事件、事故或其他資訊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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