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考核方案

2022-01-10 11:00:07 字數 1933 閱讀 1532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公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l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捨),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

簦呈總經理稜示,核准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六、獎勵實施

表92 年終獎等級標準

考績等級特

等甲等乙等考績

分數***考績

獎金30

%26%22

%20%12

%10%8

%6%4

%固定-3

%-4%-5

%-6%-7

%-8%-9

%-10

%-11

%-13

%注:考聵獎壘發出i分比系m固定年終獎壘的為基準。

倒:得甲等82分,則發出獎金為:固定年終獎金十(固定年終獎金x4%);得l

等79分,則發出獎壘為:固定年終獎壘 (固定年終獎壘x4%)l考繢特等者,優先子m公升遷職位度職務;

2孝績獎台、罰台連同年終獎臺發出。

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複核後定之。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係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發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餘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 3倍計算(示例:

某員工年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 2=480)。

五、附則

l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後,自×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年終獎考核方案

一 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 調遷 公升職 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二 考核程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於春節前1...

年終獎發放方案

今年你們公司的年終獎會怎麼發?年終獎發放不論採取何種形式,總會有發放依據和方案,如年終獎獎金怎麼來?計提比例和方式是怎樣的?會重點關注哪些方面的因素?又會根據什麼樣的標準和依據來發放?等等,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發放方案。那麼,請問 1 今年發放年終獎,你們會綜合考慮哪方面的因素?2 具體的年終獎分配方...

年終獎發放初步方案

1.目的 表達公司對員工一年來辛苦勞作的謝意,旨在令員工對公司產生歸屬感,知曉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能在來年的工作中更加努力 進步。2.範圍 適應於公司除總監及總監級以上人員。3.評定時段 本次年終獎評定時段為2006年元月一日至2006年12月31日。4.職責與責任 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