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員工請假辦法

2022-01-02 07:01:30 字數 980 閱讀 7333

第七條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本中心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中心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中心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金。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並在請假單內註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職者,比例遞減。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中心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中心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0天;服務5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4天;服務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範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乙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後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並覓妥職務**人,辦妥職務交待後才能休假;

(三)基於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金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補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及修改權青海省鹽化工監督檢驗中心所有。

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04 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第一條請假的種類 病假 事假 工傷假。一 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請休的假期。病假期間只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3日以上病假需出具醫院的診斷書。乙個月以上病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病癒後重新錄用。二 事假 員工因辦理私事而請休的假期。事假期間停發工資。乙個月以上事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事情辦畢後重新錄用。...

員工請假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請假程式 第二條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 假期 時間 事由 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第三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第四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第五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

員工請假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請假程式 第二條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 假期 時間 事由 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第三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第四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第五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