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2021-12-26 07:28:09 字數 696 閱讀 2823

第一條請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工傷假。

(一)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請休的假期。病假期間只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3日以上病假需出具醫院的診斷書。乙個月以上病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病癒後重新錄用。

(二)事假

員工因辦理私事而請休的假期。事假期間停發工資。乙個月以上事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事情辦畢後重新錄用。超過勞動合同的事假,按照終止勞動合同處理。

事假冒充病假,扣罰當日工資3倍。

(三)工傷假確認

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負傷,有醫院診斷證明、蘭州市勞動保險行政部門鑑定,報公司行政部備案後,可休工傷假。工傷假期按《蘭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中規定的醫療期限執行。工傷假期內的工資,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第二條所有員工請假須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履行請假手續。

所有請銷期需履行以下程式:填單請假—簽字—銷假。

第三條請假期間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傷害或死亡,均由員工本人負責。

所有請假應提前申請,不能提前申請且不能按時上班,應立即**通知部門負責人以獲許可,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及說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保證工作不受影響。

第四條員工歸崗後要及時到行政部履行銷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按曠工處理;有正當理由逾期不辦,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休假當月發放工資,扣除休假天數,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條 2日以內假期,部門經理有權准予;2日以上假期,需經總經理簽字准予。

04員工績效考評管理辦法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2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3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 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4 員工請假辦法

第七條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第八條本中心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第九條本中心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

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為規範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1 請假程式 1 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 含 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如遇主管領導不在,可直接向廠長 部門經理申請審批,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