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員工績效考評管理辦法

2021-03-04 07:17:46 字數 2466 閱讀 9590

1、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3、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物件,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4、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公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5、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對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6、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物件,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7、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 上級評議;

2. 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鑑定;

4. 下級評議;

5. 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 查詢記錄法: 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檔案,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 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8、第八章考核程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畫,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物件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物件的意見:

1. 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崗位計畫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 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 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 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後進員工考核。

1. 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 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 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 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 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離職考核。

1. 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 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 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 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10、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 決定員工職位公升降的主要依據;

2. 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 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 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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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0年六月十日

04 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第一條請假的種類 病假 事假 工傷假。一 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請休的假期。病假期間只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3日以上病假需出具醫院的診斷書。乙個月以上病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病癒後重新錄用。二 事假 員工因辦理私事而請休的假期。事假期間停發工資。乙個月以上事假,視情況解除合同或事情辦畢後重新錄用。...

員工績效考評管理辦法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2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3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員工績效考評管理辦法

目錄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考核範圍 1 第三章考核原則 1 第四章考核目的 1 第五章考核時間 1 第六章考核內容 2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2 第八章 考核程式 2 第九章特殊考核 3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3 第十一章附則 3 第一條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