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

2021-12-26 16:26:16 字數 1620 閱讀 5145

為保障富田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定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內容包括:經營管理規範,商品質量管理規範,市場衛生管理規範,市場車輛管理規範,監督考核管理規範。

第一部分經營戶及從業人員管理規範

一、需入市交易的經營戶應當根據所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的類別,取得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後方可入市經營。

二、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需憑本人有效的健康證到市場管理部門領取經營服務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內必須佩戴經營服務證,以便於消費者的監督。

三、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著裝整齊、舉止端正、用語文明、誠實經營。

四、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應當遵貿市場規定的作息時間。本市場的作息時間根據季節隨時變動。

五、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在店、攤位內亂拉電線,不得使用煤氣及其他非經營性電器裝置。

第二部分商品質量管理規範

一、經營戶應當確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計量、**、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進入市場銷售的商品應當具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等標識以及有關質量標準的證明檔案,不得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食品類商品標註生產日期,有效期和保質期。

三、經營戶應當嚴格執行入市商品的進貨索證索票和查驗制度,以確保進貨渠道明確,商品質量合格。並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經營戶必須接受市場管理部門對其商品進行的抽檢檢測,經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妥善處置。

五、經營戶應當經常對自身商品質量進行檢查,對變質、損壞商品應立即撤櫃、撤攤,並做好商品退市的臺帳記錄。

六、經營戶應當嚴格按照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不得超範圍經營,不得在店外、攤外經營。

七、經營戶必須保證計量裝置完好、準確,應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嚴禁短斤缺兩。

八、經營戶對經營的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不得高於市場管理部門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導價。

第三部分市場衛生管理規範

一、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二、經營戶所經營的商品應當擺放整齊,不得超過陳列檯面,不得店外設攤,攤外設攤。

三、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四、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五、經營戶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人員的衛生檢查,並服從管理。

第四部分市場車輛管理規範

一、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二、經營戶每天用於進出貨的車輛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通過規定的進出貨通道進入市場,不得擁擠、搶道,以確保進出貨有序進行。

三、經營戶及消費者的車輛在營業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徵得市場管理人員的許可,做好登記並聽從指揮。

第五部分監督考核管理規範

一、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根據考核標準對經營戶從證照、商品質量、衛生狀況、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並如實記錄。建立經營戶信用檔案。

二、市場管理部門應當聘請義務監督員對經營戶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三、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日常經營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對經營戶予以獎勵、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淘汰。

四、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公示考核結果和處罰的經營戶。

標準農貿市場管理制度

二 一六年三月 青島市市北區金華路民生市場 目錄 一 經營管理制度 1 1 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則 3 2 市場文明經營公約 7 3 市場舉辦者職責 10 4 市場承諾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1 市場工作人員規範 13 2 日常巡場檢查制度 14 九 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 十 食品退市制...

綜合農貿市場管理制度

市場食品安全制度 一 市場內商品經營戶要嚴格執行 食品衛生法 嚴禁銷售有毒 有害 汙穢不潔 腐爛變質 霉變食物 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 水產及其製品。二 市場堅持定期使用食品檢測裝置對市場內經銷的食品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銷售。三 對經檢測認定不符合安全質量標準的食品,必須採取臨時性控制措...

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 營業執照等證件,發現其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禁止其入場經營。二 通過簽訂合同 責任狀等方式,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及時暫停或者取消入場經營資格 發現食品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