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辨別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021-10-06 16:11:28 字數 2140 閱讀 7210

一、基本概念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危險源辨識是指別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特性的過程。按導致事故、危害直接原因進行分類:1.

物理性;2.化學性;3. 生物性;4.

心理與主觀性;5. 生理性;6. 行為性;7.

其他 。

風險是指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嚴重性)的組合。

風險評價是指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二、危險源辨識

1、劃分作業活動。風險評價的物件是辨識出的危害,而危害辨識的物件是作業活動。

各單位根據實際生產工藝情況劃分作業活動,應盡可能做到詳細,不能遺漏。

2、危害辨識

2.1共性作業活動的調整

在辨識危害時,可將共性作業活動進行合併。由於過程、物件和相關的危害及風險大致相同,可只辨識一次,但要考慮其在不同施工階段的共性和特殊性。但要注意,除列出各種裝置的共性危害外,還要列出不同裝置安裝涉及的特殊危害。

2.2危害辨識的充分性

為保證危害辨識的充分性,進行危害辨識的人員熟悉相關的作業活動是非常重要的。公司採取**辨識二級評價的方式:**辨識:班組-部門-公司;評價:部門-公司。

危害辨識應做到以下幾點:

(1)要考慮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動、作業環境的缺陷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四個方面,缺一不可。

(2)既考慮目前進行的各種作業活動中現實存在的危害,也要考慮今後乙個時期內將要實施的作業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3)把事故、違法違規、安全檢查等作為鑑定辨識充分性的標準。充分的危害辨識結果,應包括近年來發生此類或類似事故的原因,所有嚴重的違法、違規現象。

(4)要由有實踐經驗、懂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的人員進行危害辨識,並將辨識的結果發放全體員工手中,予以補充、調整和完善。

2.3危害的描述

恰當地描述危害是正確評價風險程度的前提。對危害的描述的要求:

(1)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即物、人、環境、管理幾方面的缺陷。應注意把危害和其引起的結果——事故區別開採。

(2)具體。應具體地描述事故發生的原因,隨之引出明確的控制措施。

三、風險評價

1、評價方法

風險評價採用mes數學定量方法,在應用這些方法時,要組成乙個由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有經驗的員工組成的評價小組,充分理解方法的要求,共同討論、確定相應的分值。

評價公式附後。

2、評價分值的確定

風險評價就是確定特定危害導致特定事故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程度。因此,評價分值的確定以所描述的危害為前提。在mes法中,m值指對特定危害導致特定事故而言,有無控制措施或減輕後果的應急措施;e指在特定危害存在的前提下,人員的暴露時間或頻率;s指特定事故的可能後果——可按「就重不就輕」的原則確定嚴重程度;r值為風險程度,是m、e、s值的乘積,以r值的大小作為風險評價分級的依據。

在應用mes法時應注意,m、e是用來確定可能性的;在確定後果的嚴重程度時,不要考慮控制措施的狀態m的分值,有控制措施或減輕後果的應急措施只是減少了後果s發生的可能性。

四、風險控制措施策劃

4.1風險控制措施選擇的優先順序:

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如技術、工藝改造);其次考慮降低風險(如增設安全監控、報警、連鎖裝置或隔離措施);再者考慮採用個體防護裝置。

4.2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評價後,安環部將對公司內的危險源進行公布到班組,實行分級管理。

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由公司安環部制定並下達重大風險控制計畫,負責組織實施控制計畫。

**風險,由所屬部門、公司制定風險控制計畫,負責組織進行控制,安環部負責跟蹤檢查;

四、五級風險由公司、工段制定控制計畫,班組監控,部門、公司負責跟蹤檢查。

五、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公司每年按本檔案對危險源進行確認,並將確認結果於四月底前報安環部。

對建設專案,在施工前,工程部、安環部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以便對施工單位提出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風險控制的具體要求。

當下述情況發生變化時,各部門、公司和工段班組及時辨識危險源,更新(或補充)危險源辨識的相應**。

1、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

2、各部門、工段的工藝、技術、作業環境、裝置、設施等發生變化或更新。

附:(1)人體暴露的時間:e

(2)事故的可能後果:s

(3)控制措施的狀態:m

(4)風險程度: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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