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制度

2021-10-06 11:37:15 字數 1969 閱讀 6120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提高和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及工作效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的)。

第三條:獎勵種類:

1、 物質獎勵(獎金)

2、 精神獎勵(榮譽稱號)

第四條:物質獎勵:員工有下列事實情況之一者給予物質獎勵。

1、 員工在生產技術、質量檢測、裝置保養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公司採納在實際生產工作中產生顯著經濟效益者;

2、 員工在產品製造過程中節約原輔料,在成本核算控制方面降低產品的成本,做出突出貢獻者;

3、 員工在產品製造過程中,能夠大膽實施技術改革、創新、提高工作效率,做出突出貢獻者;

4、 研製開發新品種,做出突出貢獻者;

5、 工作表現突出,受到國家、省、市表彰者;

第五條:精神獎勵:員工有下列事實情況者,給予精神獎勵。精神獎勵包含有:先進生產者(工作者)榮譽稱號,先進黨員、團員榮譽稱號。

1、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具有優秀品德,有益於公司員工樹立良好形象者;

2、愛廠如家、團結同志、尊重領導、熱心服務,具有完成本職工作出色,在工作中起先鋒模範帶頭作用者;

第六條:懲罰種類:

1、 警告

2、 罰款

3、 待崗

4、 解除勞動關係

第七條: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事實之一者,給予警告處罰。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經抽查核實者;

2、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服從主管合理工作調配,情節輕微者;

3、員工在公司內散布謠言,惡意抵毀企業形象,中傷他人情節輕微者;

4、員工未經領導批准同意,擅自動用公司車輛,情節輕微者;

第八條:罰款:員工有下列行為事實之一者,給予警告並予以罰款處罰。

1、員工考勤**現第二類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月累計三次者另外扣罰全勤獎50元並予以警告;

2、員工上下班代替他人打卡者,扣罰本人及代打卡者各50元罰款,並予以警告;

3、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扣罰崗位工資50元,並予以警告;

4、工作時間上崗操作違反崗位操作規程者,扣罰崗位工資50元,並予以警告;

5、工作日和節假日值班、值宿漏崗者,扣罰崗位工資50元,並予以警告;

6、工作時間酒後上崗,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扣罰乙個月崗位工資,並予以警告;

7、工作時間內辱罵他人、打架,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扣罰三個月崗位工資,並予以警告;

8、員工無故曠工1天,罰款200元並予以警告;

9、員工無故曠工2天,罰款400元並予以警告;

第九條:待崗:員工有下列行為事實之一者,給予待崗處罰。

1、員工無故曠工連續三天(含三天)者;

2、員工工作中故意損毀公司財物及重要檔案者;

3、員工每月事假累計達15天者;

4、員工不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評不合格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服從分配、不聽從指揮、無理取鬧,打架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嚴重者;

6、員工工作中有嚴重的失職行為者:操作工由於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解除勞動關係:員工有下列行為事實之一者,公司將同本人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工作期間無故連續曠工七天(含七天)者;

2、員工工作期間連續待崗兩次者;

3、員工應聘本公司時隱瞞已患有傳染、精神類疾病的事實,體檢時未被核實在公司工作期間疾病**者;

4、員工工作期間,受到刑事處罰者;

第十一條:公司給予員工待崗處罰,視情節不同,待崗期限為1—3個月不等,工資按本人基礎工資發放。

第十二條:員工待崗期間,原崗位不再保留,員工競爭上崗。在待崗期限內經競爭未上崗者,公司將同本人解除勞動關係。

第十三條:員工警告累計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年終獎金;員工待崗取消年終獎金;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的獎勵或懲罰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第十五條:本制度經職代會審議通過,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2023年4月26日起執行。

員工獎懲制度

員工獎懲條例 試行 cj 50 2010 2 1.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 工作秩序,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 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條例。2.適用範圍 本條例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3.活動程式 3.1獎懲管理 3.1.1 實行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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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稿 一 目的 為規範企業員工獎懲方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在職員工。三 職責 一 行政部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 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二 各部門主管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三 行政部經理負責懲罰專案的最終審批 四 總經理或授權...

員工獎懲制度

員工獎懲制度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獎勵 第三章處分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為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維護 以下簡稱 總公司 正常生產 經營 管理秩序,保障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 行政法規和政策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總公司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