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制度

2021-06-07 16:41:19 字數 2801 閱讀 9910

為保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規範員工的日常管理,約束員工日常工作中的言行舉止,做到有禮有節,文明服務,為業主客戶提供乙個安全、文明、和諧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一) 獎勵

1、 獎勵種類

(1) 頒發獎狀

(2) 通報表揚

(3) 物質獎勵

(4) 晉公升工資或晉級

(5) 發放獎金

2、 獎勵條件

(1) 對改進公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 為使用者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使用者表揚者。

(3) 在發明創造、技術改進、節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 在各類報紙、雜誌或學術研討會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者。

(5)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6) 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 廉潔奉公,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8) 見義勇為,捨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蹟突出者。

(9) 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10)敬業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範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者。

3、 獎勵程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蹟以書面形式報告並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服務處,由服務處核實無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二) 處分

甲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 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2) 儀表、儀容不整;

(3) 不按公司規定佩戴員工證;

(4) 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5) 不認真填寫交**記錄;

(6) 當班時間不擅自把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執勤範圍、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7) 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辦理私事過3分鐘;

(8) 在當值崗位上吸菸;

(9) 丟失損壞公司財物;

(10) 私自使用公司長途**;

(11) 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辦任務;

(12) 工作時間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

(13)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 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

(15) 一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

(16) 執勤時不脫崗離崗(未請示,擅自離崗15 分鐘以上)、不串崗(與鄰近崗位人員擠堆聊天,10 分鐘以上)

(17) 對外來人員、車輛、物品外出沒有按規定進行詢問、確認、登記者;

(18) 沒有按巡視要求對大樓內的公共部位、設施裝置、走廊等進行巡視,在交**記錄本偽造巡查記錄,公物有損壞現象沒有及時發現、記錄、上報者;

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 當班不睡崗(查崗人員到現場,以沒有立即反應出警惕性界定)

(2) 經常遲到或早退(一周達3次);

(3) 因服務態度差受到使用者投訴時,與使用者爭辯、吵鬧;

(4) 在大廈內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5) 未經批准私自配製大廈內房間鑰匙;

(6) 弄虛作假,塗改單據、證明、記錄 ;

(7) 私自向外界洩露公司機密資料;

(8) 故意損壞公司或業主財物;

(9) 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並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0)超越職權範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11)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12)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 以權謀私,敲詐勒索使用者或下屬(包括向任何單位或個人索取或接收禮物、金錢及其他利益);

(2) 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

(3) 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 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 服各態度極差,與使用者吵架,或一年累計被使用者投訴達3次以上者;

(6) 偷竊公司或使用者財物;

(7)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後果;

(8) 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損失;

(9) 連續曠工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

(10) 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

(11) 受到國家法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2) 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13) 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三) 處罰種類及執行方法

(1) 口頭警告:僅限於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部門主管簽字並報服務處審核備案;

(2) 書面警告:員工重複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書面警告,並扣除罰款50元;

(3) 最後書面警告:員工重複觸犯乙類過失給予最後書面警告處分,扣罰款100元;

(4) 辭退或開除:員工觸犯丙類過失,公司有權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公司也有權對重複觸犯乙類過失、情節嚴重的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5) 經公司領導批准,各部門主管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簽發「警告通知書」。

(四) 處罰程式

(1) 員工有違紀事實,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違紀警告書》,列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後,送服務處。

(2) 普通員工、管理人員的違紀處罰,由服務處主任審批。

(3) 主任級以上員工(含主任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五) 處罰的取消

員工從收到「警告通知書」後一年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連續兩次考評為「優」,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公司領導批准後,可取消警告處分。

(六)申訴

員工若對所受的處分不服,應在三日內書面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訴。公司領導對員工申訴進行認真核查,並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2023年3月5日

員工獎懲制度

員工獎懲條例 試行 cj 50 2010 2 1.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 工作秩序,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 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條例。2.適用範圍 本條例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3.活動程式 3.1獎懲管理 3.1.1 實行獎懲制度,...

員工獎懲制度

修訂稿 一 目的 為規範企業員工獎懲方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在職員工。三 職責 一 行政部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 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二 各部門主管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三 行政部經理負責懲罰專案的最終審批 四 總經理或授權...

員工獎懲制度

員工獎懲制度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獎勵 第三章處分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為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維護 以下簡稱 總公司 正常生產 經營 管理秩序,保障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 行政法規和政策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總公司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