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錄用管理辦法

2021-09-30 10:08:00 字數 2572 閱讀 7395

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完善人員招聘錄用流程,特制定以下特定管理辦法:

一、招聘

1、公司人事招聘、管理權歸屬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負責進行招聘管理。

2、招聘提出的流程

1)公司各部門根據部門人員編制和工作需要提出招聘需求,填寫《招聘申請表》,並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字批准後,提報公司辦公室;

2)公司辦公室接到《招聘申請表》後,須及時上報行政副總,根據公司整體人員編制要求,分別提出具體招聘意見或建議;

3)公司辦公室將填寫完善的《招聘申請表》遞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3、招聘提出的要求

1)各部門向辦公室提報《招聘申請表》,須在要求人員到位日期之前20天;

2)擬招聘部門,必須對擬招聘崗位提出具體崗位要求。

二、面試

1、面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通知、組織。

2、面試流程

1)面試人員到公司後,辦公室人員首先安排其填寫《應聘登記表》,並完善其**、身份證照影印件等資料;

2)辦公室人員在面試者資料後附上《應聘人員面試綜合評價表》,並填寫好第一行內容;

3)初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人、應聘人員應聘崗位所屬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共同參與,並分別在《應聘人員面試綜合評價表》相應欄內填寫意見,由辦公室收回;

4)複試由公司總經理及其指定人員共同參與,並由總經理在《應聘人員面試綜合評價表》相應欄內填寫意見,面試結束後相應資料返還辦公室;

5)特殊情況的,由公司總經理安排加試或調整面試輪次,確定具體時間和參與面試人員;

6)由辦公室根據總經理面試意見,確定最終錄用名單,並根據各部門要求合理安排人員到崗時間。

三、入職

1、報到

1)接到錄用通知後,請在指定日期到公司辦公室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辦公室取得聯絡,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報到後,員工需要向辦公室出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照原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免冠彩色近照(1寸兩張)以及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填寫公司《員工個人基本資訊登記表》。

3)辦理入職手續:

a、領取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b、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2、試用

1)入職引導人

試用期間,員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即為員工的入職引導人。由其幫助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熟悉與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事務,包括:向員工介紹公司的有關規則和規定,所在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員工的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

此外,任何與工作有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用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裝置、用餐等,員工都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2)公司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如果員工確實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員工的試用。

3)試用期內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5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對員工的試用。

3、轉正

1)試用期結束並合格者,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將提醒員工填寫《員工轉正考評表》(須附個人評價材料乙份),執行轉正審批流程。

2)如果在試用期內缺勤5個工作日(不含)以內,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3)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可申請提前轉正。由其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須附個人評價材料乙份),其部門負責人上報公司辦公室,進入轉正申批流程。

4、特別提示

1)當員工的個人資訊有更改或補充時,請於乙個月內向公司辦公室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a、姓名、身份證號碼;

b、家庭位址和**號碼;

c、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狀況;

d、學歷教育;

e、其他員工認為有必要知會公司的個人資訊。

2)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四、員工離職流程

1、完備離職手續

1)員工離職應提前向上級遞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一般員工應至少提前7日,部門經理級員工應提前15日,公司副總級別員工應提前30日。

2)員工書面離職申請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應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其妥善處理完工作交接事宜,監督其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完善相應簽字程式,以完備以下手續:

a、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b、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c、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

d、租住公司宿舍的應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辦理退房手續;

e、戶口及人事檔案關係在公司的,應在離職日將戶口、檔案及人事關係轉離公司,不能馬上轉離的,需與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

f、完備公司規定的其它調離手續。

3)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由離職人員將書面《員工離職申請》和《員工離職交接表》交由公司辦公室。

4)未按公司規定完備離職手續即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公司將按曠工處理。

5)副總級別以及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公司辦公室同事或員工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附:《招聘申請表》

《應聘登記表》

《面試綜合評價表》

《員工個人資訊登記表》

《員工離職申請》

《員工離職交接表》

招聘錄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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