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監察獎懲管理辦法

2021-09-30 08:46:41 字數 5141 閱讀 1796

為不斷夯實安全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制度、嚴細管理、狠抓落實、重獎重罰,努力建立「五優」礦井和構建本質安全型礦井,全面實現「安全零事故」奮鬥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指導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責任有我,我必負責;安全有我,我必安全」、「安全事故零目標」安全理念,緊緊圍繞「防沖為先、防火為上、文化引領、務實創新、和諧文明、安全發展」的工作新思路,堅持「六位一體」(認識到位、培訓教育、**預報、綜合防治、效果檢驗、個人防護)的防沖理念,最大限度的降低衝擊地壓的威脅,扎扎實實做好防火基礎工作,加強瓦斯綜合治理,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嚴格查處各類隱患;積極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紮實推動「無隱患礦井」建立工作的全面開展;繼續深化「五優」礦井建立,努力爭創精品「五優」,提公升質量達標層次,夯實安全基礎,為我礦的全面發展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

二、安全目標

1、實現「六零」奮鬥目標,即:人身安全事故為零、機電裝置運轉事故為零、工程質量事故為零、頂板事故為零、瓦斯超限為零、自然發火為零。

2、降低衝擊地壓威脅,防止衝擊地壓造成的**事故。

本《辦法》依據《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三大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及上級安全工作指令,結合近年來礦安檢、生產、機電、運輸、通風、排程等職能部門下發的管理檔案而制定,適用於礦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及所有在職職工。

第一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1條:各級領導幹部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和礦有關檔案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轉變作風,求真務實,認真抓好安全生產。

1、嚴格請消假制度。

2、嚴格24小時跟、值班制度。

(1)各單位帶班及值班空崗、脫崗的,對隊罰款5000元,對個人罰款2000元,並視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理。帶值班人員不符合規定的,按空崗處理。

(2)區隊幹部帶班遲到、早上井的,對個人罰款1000元。

(3)帶班人員公升井後,未認真填寫隱患匯報卡的,每次罰款100元。

(4)值班人員必須到排程室進行簽到,沒有簽到,視為無人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如因特殊情況,確需離開時,必須向排程室請假,另安排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礦下文隊幹或實習期已滿的技術員)替班,否則按空崗進行處理。

(5)帶值班期間嚴禁喝酒,一經發現將按照集團公司相關檔案進行處罰。

(6)單位未設定固定井下交**地點的,給予責任單位罰款500元。未認真填寫井下交**記錄,一次罰跟班領導100元。未按規定認真交**的,罰責任跟班領導100元。

3、嚴格下井班數。礦領導按集團公司有關檔案規定執行,主管區隊長、支部書記每月不少於15班,其中跟班不少於8班(4點、0點不少於6班),跟班隊幹 20 班,工會主席17班,其中跟班不少於12班(4點、0點不少於10班),工程技術人員下井不少於18班,其中區隊工程技術人員跟班不少於10班,職能科室領導 14班。其它科室領導4班。

少一班罰100 元(從安全風險押金中扣除),下井班數以資訊站統計為準。

4、嚴格落實作業規程及措施的「 十個環節」,凡有乙個環節落實不好,罰單位 500 元,責任人 200 元。因生產地區變動或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修改補充措施的 , 罰責任人 100 元。

5、嚴格下井簽到制度。中層幹部、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下井時必須到資訊站簽到,入井時間應不少於4小時,公升井後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隱患匯報卡,並準確填寫公升井時間,否則不計井下工,通報全礦;跟班隊乾入井必須到資訊站簽到並匯報入井人數,公升井核對出井人數並填卡,否則少匯報、簽到一次罰 100元。各單位必須準確掌握當班井下工作人員人數,否則罰隊長300元。

6、嚴格安全工作包保,實行礦領導及職能科室包系統、業務科室包區隊 , 區隊聯保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單位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其他副職領導在認真履行好分管業務工作職責的同時,也要對所分管工作負安全責任。

7、嚴格安全一票否決權制度,把各級領導抓安全工作的好壞作為考核幹部政績的乙個先決條件 , 由礦組織部考核、備案。

第2條:凡發生輕傷或**非**事故的,對責任單位扣除當月工資總額5%;發生重傷事故或二級非**事故的,對責任單位扣除當月工資總額15%;發生死亡事故的 , 對責任單位扣除當月工資總額40%。發生重大僥倖未遂事故的,扣除單位工資總額10%。

事故發生後,經相關部門認真追查根據責任大小,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3 條:在工作時間內,地面發生人身事故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匯報到排程室、安檢科和勞資科。由安檢科、排程室、勞資科等部門派人深入事故現場調查事故經過。

事故單位24小時內必須到勞資科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給予單位責任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處分。

第4條: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排程室、安檢科和本單位值班室匯報。同時,現場人員應沉著冷靜,正確開展自救和互救,保護好現場。

排程室接到事故匯報時,應根據事故情況進行相應匯報: (1)、一般創傷事故,排程室要問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及類別、創傷部位及現狀,並及時向值班領導和分管安全的副礦長匯報,同時通知井口值班醫生和醫院安排醫護人員做好救治準備,醫院安排救護車及時運送傷員。 (2)、對於發生的嚴重骨折及頭部、胸部、肋骨、脊椎等要害部位受傷的人身事故,排程室應首先向礦領導匯報,同時通知新井值班醫生下井趕赴現場處理,現場人員嚴禁隨意搬運傷員,必須待醫生檢查傷情後,在醫生指導下迅速護送上井,並送往醫院或總醫院進行救治。

(3)、對於重大人身事故,按照我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進行匯報和處置。

(4)、接到事故匯報後,若事故性質嚴重,排程室應及時安排通知有關科室及單位人員下井,對事故現場進行仔細勘察,為事故調查處理掌握第一手資料。

2、對地面單位在工作時間內發生人身事故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匯報到排程室、安檢科和勞資科由安檢科、勞資科等部門派人深入事故現場調查事故經過事故單位 24 小時內必須到勞資科辦理工傷手續 3、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必須如實匯報事故情況及傷員傷情,以免延誤搶救事故的最佳時期對遲報、瞞報事故的,一經查出,將公升級追查、公升格處理。情節嚴重的,對單位罰款1000-10000 元,並給予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降職、調離、免職、解除勞動合同。

第5條:凡發生人身事故由安檢科組織追查 ;發生工程質量事故, 由生產科組織追查; 發生機電、運輸方面的事故 ,由機運科組織追查;發生「一通三防」方面的事故,由通風區組織追查;發生供、排水系統事故由排程室組織追查;發生衝擊地壓事故,由防衝科組織追查。不組織追查者,罰組織單位責任人200 元,對通知參加而無故不參加者,對單位主管領導罰款200 元,遲到者罰100 元。

第 6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故進行追查處理,按照《千秋煤礦安全責任事故處理暫行規定》進行處罰。

1、無計畫停風停電就是事故;

2、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3、失爆就是事故;

4、甩掉保護就是事故。

第 7條: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述職的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三違」登記簿、安全活動記錄簿、事故追查記錄簿、隱患處理登記本,「手指口述抽查登記本」必須認真填寫,否則每少一次罰隊長、支書各100元。

第8條: 各單位每週的安全活動會,包保科室領導必須參加並簽字,否則每少一次扣罰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額的25%。進班會必須由隊長親自布置當班具體的安全工作,安檢科不定時檢查、抽查,每發現一次,對只布置生產任務不講安全工作的隊長,罰200元。

第 9 條:(1)各單位要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必須有主管(科)隊長、技術員、機電班長參加,並按時在指定地點進行簽到,凡是沒有簽到的視為沒有參加,扣除個人安全風險押金100元。凡有事不能參加檢查者,必須事先向主管安全的礦領導請假,並通知有關組織科室。

無故不參加安全檢查的,扣除個人安全押金100元。各系統檢查組因責任心不強,檢查不認真,走過場,沒有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安隱患,要進行責任追究。根據隱患等級,給予檢查人員100—500元罰款。

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大小,將對系統檢查牽頭人員給予500—1000元的處罰,對系統檢查成員給予100—500元的處罰(從安全風險押金中扣除)。(2)安全質量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總工程師和副總以上礦領導、各職能科室的科長、井下生產、輔助區隊及地面單位的黨政一把手參加。參加安全質量辦公會的區隊和科室領導必須履行簽到手續,凡在16點之前不簽到者,罰款50元。

安全質量辦公會遲到者,罰款100元,無故曠會者,罰款200元。因有事確實不能參加者,必須向礦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進行處罰。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攜帶筆和筆記本,認真做好記錄。

會議開始前,必須關掉通訊工具或者調整到震動狀態。凡不帶筆和筆記本者,罰款50元/次;會議召開期間,凡是通訊工具鈴聲響者,罰款100元/次。

第10條:各單位正職的安全述職報告必須與次月2號前報安檢科,遲報一天罰100元;不報罰500元。

第11條:各職能科室當月25號以前將本系統重大隱患排查情況報安檢科,遲報一天罰100元;不報罰500元。

第12條:各單位次月5號前將班組建設資料報安檢科進行評比,遲報一天罰100元;不報罰500元。

第13條:井下生產區隊四點、零點班必須有礦下文隊幹跟班,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200元。

第 14條:加大「三違」處罰力度 , 對「三違」者作如下處理:

一、凡違犯下列情況之一的 , 給予解除勞工合同。

1、井下扒、蹬、跳、坐皮帶、鑽皮帶;

2、絞車坡乘料車、碴車或空車上下及站在老鉤繩上上、下;

3、井下吸菸及攜帶菸草和點火物品入井;

4、井口20m範圍內、井下無措施電氣焊(割)。

二、凡違犯下列情況之一的 , 按比較嚴重「三違」處罰,當月罰款200元。

1、各工種人員不會應知應會(包括安全口訣);

2、回採上巷或掘進頭乘料車或空車;

3、井上、下脫崗、串崗者;

4、井下私自拆卸礦燈;

5、車輛未停穩摘掛鉤;

6、井口20m範圍內吸菸或入井不帶自救器者 ;

7、扒鬥機無護身網、杆、操作手把或窩面有人工作而開機;

8、採面坐溜子或在溜子內行走,炮採面提前摘老塘柱等;

9、檢修割煤機或更換截齒時,未閉鎖溜子、切斷割煤機電源及開啟離合器;

10、瓦斯探頭未按規定進行吊掛;

11、使用絞車處理掉道車;

12、高空作業未繫保險帶(1.8m以上);

13、各絞車坡停車卸料無可靠的保險裝置;

14、罐籠、車未停穩上、下者;

15、井下睡覺(脫鞋脫帽者加倍處罰);

16、井下帶電作業者,採掘區隊檢修電器裝置不懸掛可攜式瓦檢儀;

17、特殊工種無持證上崗或持過期證上崗;

18、未執行「 一炮三檢」及「 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19、不會或不熟練「兩述兩化」者;

20、區隊所帶危險品及物料與人員混坐;

21、空頂作業及幹打眼;

22、不使用前探梁;

23、酒**井者。

資訊保安獎懲管理辦法

明確資訊保安獎勵與違規行為處罰的操作原則,強化執行,促進員工資訊保安意識提公升。本規範適用於深圳市xx公司 後續簡稱為公司 對長期妥善保護公司資訊資產,有效避免資訊資產的遺失 濫用 盜用等,或對於促進資訊保安合理共享表現突出的個人或者集體,將及時獎勵。5.1.2 舉報保密原則 對於舉報資訊保安違規行...

獎懲管理辦法

第一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江蘇南方食品股份 第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第四條公司設立 敬業模範 榮譽員工 先進工作者 先進部門 專案獎勵 和 其他獎勵 等獎項表彰獎勵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個人和集體。一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公司 敬業模...

獎懲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管理秩序,確立員工獎懲依據,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制訂本管理辦法。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 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第三條本辦法適於公司全體員工。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未註明獎罰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獎勵第五條公司對員工獎勵方式如下 一 大會表揚 二 獎金獎勵 三 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