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 裝置和人員變更管理辦法

2021-09-30 06:50:52 字數 4895 閱讀 7882

遼陽石化公司工藝、裝置和人員變更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消除或減少由於工藝、裝置和人員變更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依據中國石油煉油與化工分公司《工藝、裝置和人員變更管理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遼陽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規範了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裝置和人員變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條公司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行本辦法,並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各基層單位按要求執行本辦法,並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條名詞解釋:

(一)工藝裝置變更。涉及工藝技術、裝置設施、工藝引數等超出現有設計範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二)微小變更。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設計引數等的改變,即「在現有設計範圍內的改變」。

(三)同類替換。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四)人員變更。是指員工崗位發生變化,包括永久變動和臨時承擔有關工作。表現形式有:調離、調入、轉崗、替崗等。

(五)關鍵崗位。指與風險控制直接相關的管理、操作、檢維修作業等重要崗位。此類崗位會因人員的變動而造成崗位經驗缺失、崗位操作熟練程度降低,可能導致人員**或不可逆的健康傷害、重大財產損失、嚴重環境影響等事故。

第六條工藝裝置變更範圍包括:

(一)生產能力的改變,主要是指生產裝置(生產單元)生產負荷超出設計範圍的改變。

(二)物料的改變,主要是指物料品種、組成發生較大變化。

(三)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主要指「三劑」的改變。

(四)裝置、設施負荷的改變,主要是指單體轉動裝置轉速、流量、溫度、壓力的改變;單體靜裝置壓力、溫度、充裝係數的改變;電動機執行電流的改變;儀表流量、壓力、溫度的改變等。

(五)工藝裝置設計依據的改變。

(六)裝置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主要指指裝置結構改變、管道開孔、裝置材質改變、潤滑油規格改變、動裝置密封形式的改變、轉動裝置轉子或通流部分發生改變等;工具的改變或改進是指起重工具起重噸位改變。

(七)工藝引數的改變,主要指溫度、流量、壓力等改變。

(八)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九)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十)軟體系統的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主要是指含安全閥、爆破片、呼吸閥的改變及儀表安全聯鎖的改變。

(十二)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主要是指裝置、管線密封洩漏帶壓堵漏;故障、事故搶修等。

(十三)操作規程的改變。

(十四)試驗及測試操作,主要是指分析方法的變更,包括分析方法標準的新增、替代、停用和廢止。

(十五)裝置、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主要是指主要是指關鍵機組和重要裝置及大宗化工原料和煤炭供貨商的改變。

(十六)運輸路線的改變,主要是指廠內運輸路線的改變和廠外危險品運輸路線改變。

(十七)裝置布局的改變,主要包括原裝置界區內各單元、單體建構築物的位置發生的相應改變。

(十八)產品質量的改變。

(十九)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主要是指專案施工圖設計變更;

(二十)裝置超期服役等其他工藝裝置變更。

第七條工藝裝置變更按其內容和影響範圍分為三個基本型別:工藝裝置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各單位應對所有的工藝裝置變更進行正確分類。

工藝裝置變更和微小變更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行變更管理流程(見附錄b)。

第八條對工藝裝置變更實施分級管理,根據變更影響範圍的大小和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按下列規定確定變更級別。相關變更級別的確定及控制,執行《遼陽石化分公司工藝卡片分級管理規定》、《遼陽石化分公司生產操作變動監控管理規定》。

第九條生產執行處負責下列變更的審批,執行相應的審批流程:

(一)當生產裝置(生產單元)生產負荷超出設計範圍的改變,應履行審批手續,執行下列流程:

1.由生產裝置(或生產單元)所在車間提出,上報廠;廠生產部門組織廠和科室相關人員進行論證;若認為可行,則由廠生產部門以書面形式上報生產執行處。

2.生產執行處在接到廠書面申請後,應組織公司相關處室和專家對分廠的申請進行論證,若認為可能或可行,由生產執行處報送規劃計畫處外委設計院或有關單位確認。

3.設計院或有關單位確認可行的變更,由廠制定實施方案,報經公司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當生產裝置物料品種、組成發生較大變化時,須履行審批手續,執行下列審批流程:

1. 由造成物料發生改變、組成發生較大變化的單位向生產執行處提出申請,生產執行處負責組織公司相關處室和專家對申請進行研究;確認可行後,廠根據公司相關處室和專家的意見制定實施方案,報經審批後方可實施。

2、廠內裝置間的二級變更(微小變更),由廠生產部門管理,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

(三)當大宗化工原料和煤炭供貨商發生改變時,生產執行處對供貨商供貨量和產品質量是否滿足我公司的需求進行確認,並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研究,確認變更。一旦變更確認後,按公司規定選擇**商。

第十條下列變更報機動裝置處審批,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式:

(一)壓力容器結構改變;

(二)超期服役;

(三)潤滑油規格改變;

(四)a類轉動裝置轉子或通流部分改變。

以上變更應執行下列流程:

1.由裝置所在車間提出,上報廠;廠裝置副總或裝置廠長組織廠和相關科室進行論證;若認為可行,則由廠裝置部門以書面形式上報機動裝置處。

2.機動裝置處在接到廠書面申請後,視情況組織公司相關處室和專家對分廠的申請進行論證,若認為可行,由機動裝置處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其他裝置變更和微小變更由廠級審批,執行廠級審批程式。

第十一條下列變更或改變由技術處審批,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式:

(一)生產裝置須超出設計能力執行;

(二)工藝引數需超過現有設計範圍執行;

(三)安全報警設定值需超出現有設計範圍設定;

(四)「三劑」不同的功能表現,或不同的反應過程的改變。執行變更審批流程:

(一)變更申請由生產裝置所在車間提出,上報廠,廠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相關科室和相關人員進行論證,若認為可行,由廠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上報技術處。

(二)技術處在接到廠申請後,應組織公司相關處室和專家對分廠的申請進行論證,若認為可能或可行,則由技術處報送規劃計畫處外委設計院或有關單位確認。

(三)設計院或有關單位確認可行的變更,由廠制定實施方案,報經公司審批後方可實施。

第十二條安全報警設定值在設計引數範圍內的改變;「三劑」的改變或安全技術說明書資訊有任何改變,執行廠級變更流程,由生產車間提出,廠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相關科室和相關人員進行論證,經廠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第十三條操作規程的變更執行《遼陽石化公司生產裝置操作規程管理辦法》;工藝引數的現有設計範圍的變更執行《遼陽石化公司生產裝置工藝卡片分級管理辦法》;產品標準的變更執行《遼陽石化公司技術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運輸路線改變包括廠內(廠外)運輸路線改變,申請和審批程式是:

(一)廠內運輸路線改變由生產執行處提出申請(具體執行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附件 d),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審批確認。

(二)廠外危險品運輸路線變更由運輸部特車隊提出申請(具體執行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附件 d),運輸部安監科對變更申請進行審核,同時上報變更線路圖和風險分析資料,運輸部安監科對變更申請進行審核,並提交運輸部主管經理審批。

第十五條專案施工圖設計變更的申請和審批流程:

(一)對於與初步設計有原則性改變的變更,或單項工程增減投資超過50萬元的設計變更,凡因設計原因變更的,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檔案;凡屬非設計原因變更的,由變更提出單位提出變更申請,經規劃計畫處審查後,提請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二)對於單項工程費用增加在2-50萬元以內的設計變更。凡費用增加在2萬元內的設計原因變更,由專案所在單位申請,工程管理部審批後組織實施;費用增加在2-50萬元內的設計原因變更及非設計原因變更,由專案所在單位申請,工程管理部審查簽字,規劃計畫處審批。

第十六條裝置布局的改變,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規劃計畫處按照專案前期管理規定要求組織審批。

第十七條生產監測部負責分析方法標準的新增、替代、停用和廢止的審批。具體審批流程如下:

(一)分析方法標準變更,由二級單位提出變更申請,執行變更管理流程,並填寫工藝裝置變更申請審批表見附件c,經化驗室負責人、二級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後加蓋單位公章報生產監測部;

(二)生產監測部標準管理人員對申請變更的標準進行審核,同意後,報生產監測部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八條變更由屬地單位提出申請。變更申請人應初步判斷變更型別、級別,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審批表根據變更級別分別使用:工藝變更申請審批表(附件c)或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附件d)。根據申請事項申請單位可以對申請審批表審批事項作適當的修改。

第十九條變更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並確認是否需要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及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應作為變更申請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條應按照變更的型別、級別確定審批許可權。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裝置、健康、安全、環境的條件下,批准人或其授權人方能批准。

第二十一條變更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變更帶來的健康安全環境影響(危害分析及風險削減措施)。

(五)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應提交修改後的操作規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准和授權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變更實施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執行《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涉及作業許可,執行《作業許可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變更涉及的所有資料以及操作規程都應確保得到適當的審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四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範圍實施,並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二十五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裝置在投用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的目的、作用、程式、變更內容、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六條變更影響或涉及的人員包括:

(一)變更所在區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二)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工藝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三)其他相關人員,如承包商、外來人員、**商、相鄰裝置(單位)或社群的人員等。

工藝和裝置變更管理辦法

行業資料 單位部門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油田公司生產區域內工藝和裝置變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工藝和裝置變更管理規範 q sy1237 xx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油田公司各單位生產執行 檢維修 開停工 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發生的工藝和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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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裝置變更管理規範

企業標準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發布 目次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職責 1 5 管理要求 2 5.1 變更範圍 2 5.2 變更申請 審批 2 5.3 變更實施 3 5.4 變更結束 3 6審核 偏離 培訓和溝通 3 6.1 審核 3 6.2 偏離 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