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

2021-09-29 16:35:49 字數 4607 閱讀 9634

明源石油化工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編制:安環部

審批人:

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根據本公司油品生產加工的特點,為了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保障職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獎勵制度

第一條對損害公司利益或危害公司財產的壞人壞事作鬥爭獎勵1000元,及時發現匯報的,獎勵200元。

第二條對公司發生的火災、事故隱患能夠及時發現,報告整改或出現火災、事故苗頭能夠及時處理的,獎勵1000元。

第三條生產突發事故(停電、裝置緊急狀況、安全應急等)應急措施實施得力,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過程中未發生任何安全環保事故,獎勵車間500-1000元。

第四條對舉報違反安全管理獎懲制度者視情況給以20-2000元獎勵

第三章處罰制度

第一條一般違章違紀處罰制度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上班遲到、早退半小時按曠工處理,曠工罰款100元;會議遲到每次罰款50元,中層以上領導罰款100元,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在生產廠區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個人姓名牌、單位標識牌的,責任人處罰50元/次。

3、上班時間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罰款20元;上班期間嚴禁聚集閒聊,嚴禁吃零食(瓜子、花生等),違者罰款20元;

4、上班時間串崗、脫崗罰款50元,睡崗一次罰款100元;上班看**、打鬧、幹私活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每次罰款50元。(電腦前的鍵盤操作人員必須專心操作,其他人員可以看本專業的學習資料及公司內部刊物)。

5、女職工上班期間不准穿高跟鞋、圍長圍巾、穿大衣,頭髮長度超過領口進入生產廠區轉動裝置進行作業,否則罰款30元。

6、上班人員班前和上班時間禁止飲酒,違反的停止上班並按曠工處理罰款100元;上班期間發現有醉意的,停止上班並按曠工處理罰款100元。

7、無理取鬧、聚眾**、打架鬥毆影響正常的生產,罰款1000元並辭退。

8、不服從領導安排或頂撞領導每次罰款200元;對領導打擊報復或辱罵領導罰款1000元,並上報綜合部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9、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損壞裝置工具,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至少50元處罰。

10、公司職工私自盜取油品按偷盜論處,偷盜財物,除賠償外,罰款1000元,並上報綜合部按相關規定處理,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二條生產現場管理

1、未戴安全帽(要正確佩戴安全帽)進入裝置區的;在上下班途中,未正確佩戴頭盔騎機動車的;無故不參加各種活動(車間活動、公司活動)的;違反以上情況的每人次罰款50元。

正確佩戴安全帽的方法為:

(1)、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頂必須保持25—50公釐的空間,以保證吸收衝擊能

量,減少傷害。

(2)、必須繫好下顎帶,戴緊安全帽。

(3)、安全帽必須戴正。

(4)、安全帽必須定期檢查。發現開裂、下凹、裂痕和磨損以及受過較大力量的衝擊等情況,應及時更換。

2、安全活動記錄不清、監火不到位、裝置維護責任心差、未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違反以上每項罰款50元。

3、交**記錄不真實、亂寫亂畫者一次罰款20元;操作記錄和化驗記錄不按時填寫、填寫不規範,一次罰款20元。

4、進入生產裝置、防火防爆區手機必須集中存放,在生產區內打手機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包括攜帶手機者)。

5、罐區油品沏水時不得把油沏入地溝,否則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

6、罐區各油品液位及溫度不按時計量或計量不准罰款50元,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

7、崗位操作工違反操作指標影響裝置穩定或產品質量的,至少罰20元。

8、出現油品串入蒸汽線,罰款50至100元。

9、生產區嚴禁吸菸,違者罰款1000元;生產區內若發現煙火;帶煙火進生產區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如果未經批准騎機動車、開貨車、轎車、電動車進入生產廠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10、在生產區內未按程式辦理動火手續,不得動火,私自動火罰款500元,發生事故和經濟損失自負。

11、未開具合格票證私自進行作業的,處罰責任人500元/次,處罰外來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次,發生事故和經濟損失追究相應的行政及經濟責任。無工程服務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款1000元/次,罰其管理部門200元/次。

12、作業票嚴禁代簽,違者處罰責任人100元/次,如因此造成事故或事故擴大,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

13、因違章、違紀及防凍、防凝措施不利造成裝置損壞的罰款50-200元,並賠償所損壞裝置的價值。

第三條公司所有消防栓的檢查、維護、保養、管理由所屬車間負責。

第四條各車間管轄範圍內的所有消防器材、設施要有專人定期打掃、維護保養(除消防栓),違反一次罰款50元。

第五條各車間管轄內非事故狀態未經安環部批准使用消防器材、設施,一次罰款100元。

第六條外來施工單位非事故狀態下使用消防器材,由使用單位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到安環部審批後方可使用,違者對其責任人罰款50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分管領導罰款25元。

第七條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者,視情節輕重除照價賠償損失外罰款100-500元。

產品質量處罰條例

為了更好的穩定生產、滿足生產原料的**質量和保證好發貨產品的質量,特對進公司原料、出公司產品和中間生產等作如下控制。

第一條對進廠原料的控制

1、原料卸車人員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查、取樣、留樣、並送樣檢驗,由質檢員開卸車單後方可卸車,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一項不按程式至少罰款50元。若發現不化驗便開卸車單或無卸車單就卸車,責任人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上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規定處理,若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2、卸油過程中,監卸人員要通過聽、看、摸不斷觀察油品質量,發現異常,立即停止卸車,監卸人和質檢員共同取樣核實,由儲運部班長將核實情況匯報給儲運部主任,由儲運部主任請示領導後處理,不按規定者每次罰款200元。

3、留樣要由質檢部、生產部抽樣檢查和對有異議的樣品檢查,若發現留樣分析與所報資料不符,對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經核實由人為原因造成,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並承擔所有損失。

4、質檢部有權對車輛進行加樣檢查,原料卸車人員要配合取樣,否則以不按程式論處,每次罰款200元。

5、原料監卸人員所採樣品若與實際不符,每次罰取樣人200元。若所採樣品弄虛作假或以好充次,使摻假車輛蒙混卸車,經核實由人為原因造成,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並承擔所有損失。若罐內原料與實際分析質量不符,而原料和質檢人員沒有及時發現,各方至少罰款500元,損失由雙方人員共同承擔。

6、無論卸車還是質檢人員,發現進公司原料質量突然發生變化性質太差或批量進油時,個別車輛同其它車輛不符,必須立即停止卸車,並向領導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否則以不按程式論處,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7、每一批原料油進罐前都要按要求分放或混放,並做好記錄。罐區在原料改罐前兩天,由罐區人員、質檢中心人員共同取樣,化驗含水、密度;若影響生產,責任人至少罰款200元。

8、原料進公司後,按規定程式卸車;卸車過程中,因化驗(人為原因)影響卸車,罰質檢員每人次至少50元,因取樣卸油等(人為原因)影響卸車,罰取樣卸油人每人次至少50元。

第二條對出公司產品的控制

1、產品出公司前必須有質檢中心本批產品的化驗單,私自發貨、改罐,出現質量問題,由發貨、改罐人員承擔,至少罰款100元;產品罐質檢中心應及時檢測,不影響發貨,若影響發貨,責任由質檢中心人員承擔,至少罰款100元。

2、若產品罐分析合格,因罐區改罐或發貨人員發貨造成質量問題,出公司前發現,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至少罰款100元;若責任不清,損失由儲運部承擔,領導陪罰50%。質檢中心對產品罐沒及時分析或因儀器失靈等原因,化驗不準確,造成的發貨質量問題,損失由質檢中心承擔,至少罰款200元。

3、 產品在貯存過程中,因改罐、串罐、加溫等原因,導致合格罐內產品質量發生變化不合格,追究罐區責任,每次罰款200-500元,若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自負。

4、罐區人員每天早上發貨前對所貯產品進行底部沏水,並填好交**記錄,若出現產品發貨大量帶水,若沒有及時發現,客戶離開公司後發現,處罰責任人200元。

6、客戶若對產品質量無異議,檢查完後發貨人員要求客戶填好產品質量裝車記錄,方可離廠,不按規定執行者,每次罰裝車人50元。

7、在發貨過程中,因失誤將貨發錯,在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對責任人罰款50元,班長30元,分管領導20元;造成損失的對責任人罰款300元,班長200元,分管領導100元。

第三條對中間產品的控制

1、罐區在原料改罐前兩天通知質檢中心,質檢中心在裝置改罐前一天,拿出該罐原料盡可能詳細分析報告,提供給生產車間,以便在裝置加工時指標調整,不按規定者罰款50元。

2、質檢中心和車間必須嚴格按照制定的分析專案和頻次進行取樣分析。做到合格產品進合格罐,不合格產品進不合格罐,不按規定每次罰款50元。中間發現產品質量小幅波動出現不合格而裝置生產平穩,經當班生產領導同意,可以暫時不改不合格罐,並及時通知車間領導,生產裝置要通知質檢中心多次取樣進行核實,並增加成品罐取樣次數,若取樣不及時或操作調整不當影響產品罐質量,責任由生產車間承擔,責任人罰款100元;若出現大的產品質量問題生產領導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罐區改罐,嚴禁出現成品罐汙染事件。

3、特殊情況需加樣時,車間人員通知質檢人員加樣,任何一方不得拒絕,否則以不按程式論處,每次罰款50元。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4、車間生產中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質檢中心人員及時發現並通知車間,車間小問題必須在乙個班內、大問題在一天內調集成格(不影響產品罐質量),若因操作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至少罰款100元;若影響產品罐質量,車間罰款200元。質檢中心沒及時發現而造成產品罐出現質量問題,質檢中心至少罰款200元;待查明原因責任車間同等處罰。若因罐區未能及時改罐,或改罐串罐等原因造成產品罐不合格,罐區責任人至少罰款200元。

因責任不清,而造成產品罐質量不合格,各方同時受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

1 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範圍 2.1本制度規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2.2本制度適用於廠屬各單位及全廠人員,也適用於臨時工 包工隊 代培人員等。3 職責 3.1廠屬各單位負責人對貫徹本條例全面負責。3.2廠辦負責落實安全考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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