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審批 管理制度

2021-09-17 07:00:43 字數 1985 閱讀 2655

施工現場動火審批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一、 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等明火作業,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

二、 明火作業前,電氣焊工長必須到安全員處申請《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表》。

三、 安全員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方可出具《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表》,並規定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監護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由專案組負責人及安全裝置組審批簽字確認,並保留存根備查。

四、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表》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表》。

五、 《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表》在審批規定的時間內有效,工作完成後由作業人員將審批表交回安全員處,再次工作應重新辦理。

一級動火作業

由專案組申請,專案部技術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專案部安全裝置組審查,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火。

二級動火作業

由專案組申請,專案組技術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專案部安全裝置組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動火作業

由所在作業班組組長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組技術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專案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由專案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安全部門(員)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並存於防火檔案。

二、專案部(組)消防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專案部(組)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

2、每季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製本專案部(組)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專案部(組)內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公司。

5、專案部(組)每季度召開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消防責任人職責

1、落實專案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督本班組人員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裝置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並監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立即補救,並及時向公司級防火責任人匯報。

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香蕉水、氣瓶類等各種易燃易爆品進工地後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並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准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後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後應做好標記,不准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3、對存有危險物資的場所,焊工應採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裝置,掌握防爆電氣裝置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色標,主通道不小於1.5m,次通道不小於50c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處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並及時恢復良好。

八、本制度自開工之日起執行。

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3 固定用火的審批。固定用火區的設定由安環科根據動火所需提出申請,報主管廠長進行審查並報街道辦事處安全監督站批准後方可。用火區域設定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質區域內,安全距離應大於30m,並設定明顯標誌。六 承包商在用火管理範圍內進行用火作業,均按一級用火作業處理。審批手續為 由工程專案的負責人向安環科...

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中建二局安裝工程 長沙開福萬達廣場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嚴格按照 一 二 動火作業審批手續。一 一級動火作業必須由專案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由專案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工程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批,並報公安消防部門備案獲批准後,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一年,凡屬下列情況之一...

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一 為加強動火作業的審批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審批制度。二 安全用火管理的範圍 在公司區域具有火災 危險的場所內進行以下作業或使用其中設施均應納入安全用火管理範圍。1 各種焊接 切割作業 2 使用噴燈 火爐 液化氣爐 電爐 3 燒 烤 煨管和產生火花的作業 4 臨時用電 使用不防爆的電動工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