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苗小學考核方案修訂

2021-09-13 07:43:05 字數 3713 閱讀 8816

育苗小學教職工考核方案(2013.4修訂)

為了強化學校管理,從嚴治校,從嚴治教,從嚴治學,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依據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堅持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原則,向一線任課教師傾斜,向班主任傾斜,重點鼓勵工作實績突出的教師,並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一、職業道德

1、教師在工作期間打毛衣、刺繡或幹其它私活,或上網聊天,上網購物、玩遊戲者經查崗發現一次扣10元。

2、教師在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參考人數,縱容學生作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20元的處罰,並取消本次考試的教學成績獎。

3、凡教職工請假在5天以內的,無論病、事假,每天按20元扣除;5天之外,15天之內的病假,以教育局審核,批准結果為準。

4、教師簽到簽退次數以每月6次為最低限量,超出6次將取消月勤獎。凡超出6次者,超1次按2元扣除;若超出10次者,以6次為基數,每超1次按3元扣除。(教師請假或因公不籤者次數除外,若簽到儀器不識別,請當時**告知考勤負責人員,及時補簽,過時不予補簽)若全天不簽到則按曠課處理,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二、工作態度及能力

1、教案缺一課時(節)扣10元,無故沒有教案扣30元,被評為優秀教案獎10元。

2、布置作業量要適中,課堂作業、家庭作業、作文都要按學校要求去批改(基本要做到全批全改)不批一次扣5元。

3、工作量

(1)各學科周工作量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語、數、英學科為每週最低限量16節、其它學科為每週最低限量20節)

(2)標準班容量為每班50人。

(3)畢業班語、數、英教師加計2課時,體育老師上操加計1課時。代加強班的老師語、數、英老師每月補助30元,班主任為40元。

(4)教師工作量計算方法:

語數英學科:

(a)各學科周工作量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b)難度係數:語文:三至六年級語文難度係數為1.4,

一、二年級語文難度係數為1.3,畢業班為1.5;數學:三至六年級(乙個班)難度係數為1.3,兩個班為1.5,

一、二年級(乙個班)難度係數為1.2,代兩個班為1.4,畢業班為1.

4,語數雙包難度係數為1.8,其它學科為1.1。

英語:難度係數為1.2,兩個班為1.

3,三個班為1.4,畢業班為1.4.

(c)超課時計算公式

語數英教師:

(班內學生數×課節數—50×16)÷10×難度係數

其它課任教師:

(班內學生數×課節數—50×20)÷10×難度係數

(d)行政人員、後勤人員按應兼二分之一工作量的課程計算,(超出部分按工作量計算)。

(e)凡領取工作量獎勵者,一天沒上課(或請假、公差)扣除月獎勵的二十分之一。

(f)教師頂班代課,每節7元。(行政後勤人員頂班給代課補助)。

4、教師每學期參與聽課、評課16節次,少一節扣7元。

5、教師每學期要有教學進度、教學計畫、教學總結,不能按時交者扣10元,無有計畫總結者扣20元。

6、承擔優質示範課教學、主題班隊會觀摩活動,校級50元,縣級100元,盟級150元,區級200元。

7、班主任工作

(1)班主任認真負責,班級管理嚴謹,簿冊齊全,班級有計畫、有落實、有總結、教室衛生整潔,環境優美,班風學風好,每月獎150元(其中20元按紅領巾值周以及班主任考核分數進行浮動)。

(2)凡班主任組織參加的班級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競賽,獲團體第一名獎50元(若由科任教師組織參加,則由科任教師獲取獎金)。

(3)獲校級文明班級、先進班集體或優秀中隊獎50元,縣級獎90元,市級獎130元,區級獎200元。

(5)班主任因脫崗或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一切責任自負,年內不評模,不評優。

(6)班內學生發生惡性打架鬥毆事件的,造成不良影響一次扣10元。

(7)教室內的門窗、玻璃、黑板、燈具、水桶、桌凳等由班級保護,如有損壞由個人或集體賠償,損壞嚴重的班級不能評為先進班集體。

(8)班主任要服從學校接受轉學生的統一安排,不經學校同意,擅自接收轉學生扣20元,並且將該生視為拒收學生。

(9)原則上取消學生留級,1—3年級學生將按教導處分配指標執行,杜絕班主任擅自讓學生留級,如有,後果自負。

8、教研組

(1)教研組長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得力,組內教師團結進取,業務學習、教研氣氛濃,辦公室整潔,美觀,有計畫安排,能具體落實,有工作總結,並都有記載,每月獎50元。

(2)學期內組長參與聽課,評課不少於20節,每少一節扣5元。

(3)本組教師必須服從組內安排,無故不參加組內活動一次扣10元。

(4)各組發生影響教師間、幹群間團結的事,造成不良影響者,學校不予表決,扣發雙方責任人年內一切獎金,三年內不許評模評優。

三、工作實績

1、教學成績

(1) 全縣統考年級考試總成績排前三名分別為1000元、800元、600元,單科排前三名分別600元、500元、400元,兩項均得獎取其中高一等次獎。

(2)學校學年末組織的統一考試,每年級獎第一名150元,與第一名分數差距在1分之內的獎140元,與第一名分數差距在2分之內的獎120元,與第一名分數差距在3分之內的獎90元;獎提高幅度最高一名150元,於提高幅度第一名分數差距在1分之內的獎140元,與第一名分數差距在2分之內的獎120元,與第一名分數差距在3分之內的獎90元。

a、提高幅度計算:提高幅度以連續兩學期的提高幅度之和為本學期的提高幅度獎依據。

b:(a)學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家長須與學校取得聯絡,該生的期末成績按上學期的分數進行換算。

換算方法:上學期分數÷本學期分數=上學期班級人均分÷本學期班級人均分

(b)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的,家長未與學校取得聯絡,科任教師須及時與教導處聯絡,事後經調查,情況屬實的,該生成績將按公式進行換算;而屬於教師從中勸考,不讓參加考試的,該生成績計0分。

(4)全縣統一組織的學科類競賽,凡參賽人數達到該類學生總數的15%,設集體獎(若全縣統一設考場,依據全縣排名), 獎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同時設科任教師個人獎(依據獲獎學生在全縣排名),分別獎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四至七名70元,第八至十五名50元,第十六名至三十名30元,第三十一名至五十名20元,第五十一名至一百名10元。(集體獎參賽科目教師均獲獎,集體獎與個人獎可以重複計算)

(5)全縣統一組織的教學成績測試獎,分管領導領取獎金的二分之一。

2、組織指導參加縣級以上團體操、運動會、文藝演出大型比賽活動,參照學科競賽標準(即第1條的第(4)條)。縣級小型單項比賽,如「三獨」、演講,書畫、科技小製作、數學等比賽,獲縣級: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獲市級:

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獲區級:一等獎7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50元;獲全國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90元、三等獎80元;每增加一人,縣級加計加5元,市級加計加10元,區級加計加15元,全國級加計加20元。

3、教職工凡年內在教育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獲得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黨員、優秀少先隊輔導員、「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校級獎50元,縣級獎100元,市級獎150元,區級獎200元(以上榮譽獲得者,必須學校推選認可)。

4、教師進修獎

(1)經進修取得大專以上文憑者獎300元。

(2)凡經上級驗收認定的教改專案,分別獎:縣級500元、市級700元、區級900元、全國級2000元。

(3)凡在雜誌上發表**或**獲獎者,分別獎:市級50元、區級100元、全國級150元。(以一等獎為基數,10元遞減)

5、特殊貢獻獎1000元

(1)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貢獻突出者。

(2)為學校引進資金裝置,勤工儉學專案,並帶來可觀效益者。

2012.4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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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教師考核方案

2 學歷水平達到合格學歷及以上 1分。3 勞動紀律25分 1 勞動紀律總分25分,每學期沒有請假 外出 遲到 早退 曠工等為全勤,得25分。每遲到 早退 外出 1.5小時內 一次扣0.03分。請病假一天扣0.1分,以縣級以上醫院病歷或者住院手續為準 請事假一天扣0.2分,曠工一天扣5分,後補假者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