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變電所遠端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2021-08-15 21:26:04 字數 3751 閱讀 2948

告成礦井下變電所遠端操作試執行

安全技術措施

井下變電所電力監控系統於2023年9月份完成施工,實現了遠端監控功能,2023年元月10日0點班開始實施變電所遠端操作試執行,為確保井下供電安全可靠,結合我礦井下現場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執行時間:措施下發之日起長期有效

二、執行地點:井下**變電所、2#變電所、3#變電所、25變電所、21上部變電所、21下部變電所。

三、操作任務:在地面綜合資訊辦公室對變電所開關進行日常遠端停、送電操作。

四、作業單位:綜合資訊辦公室、機電隊、機運隊。

五、作業負責人:王學鋒、徐永、吳治國、湯廣科。

六、供電操作人員:韓紹益韓劍董向南

七、安全操作流程

1、開關正常停、送電操作順序:

1.操作人員接井下變電所配電工**通知→ 2.操作人員核對配電工名字、變電所、變電所**號碼、開關編號、→ 3.

操作人員核實無誤後,點開「監控登陸」圖示,登陸其帳號→4.操作人員點開「遙控視窗」圖示→5.監控人員核對遙控變電所名稱與待操作開關是否一致→6.

操作人員點合、分閘"遙控發令"圖示→7.操作人員點開「遙控執行"圖示→8.操作人員確認開關是否動作→9.

操作人員做好記錄

.關出現故障跳閘時,送電操作順序:

電力監控系統操作人員點開「soe事件追憶」,1. 檢視開關故障性質。→2.

告知配電工開關故障性質,由配電工通知相關單位安排處理→3、故障排除、配電工可申請送電→4.操作人員核對配電工名字、變電所、變電所**號碼、開關編號、→ 5.監控人員核實無誤後,點開「監控登陸」圖示,登陸其帳號→6.

操作人員點開「遙控視窗」圖示→7.監控人員核對遙控變電所名稱與待操作開關是否一致→8.操作人員點合閘"遙控發令"圖示→9.

操作人員點開「遙控執行"圖示→10.操作人員確認開關是否動作→11.操作人員做好操作記錄。

3、開關出現瓦斯電、風電跳閘時,送電操作順序:

1、由配電工通知通風排程安排處理→2.配電工接到通風排程可以送電**,通知操作人員送電。3.

操作人員核對配電工名字、變電所、變電所**號碼、開關編號 → 4.操作人員核實無誤後,點開「監控登陸」圖示,登陸其帳號→5.操作人員點開「遙控視窗」圖示→6.

監控人員核對遙控變電所名稱與待操作開關是否一致→7.操作人員點合閘"遙控發令"圖示→8.操作人員點開「遙控執行"圖示→9.

操作人員確認開關是否動作→10.操作人員做好操作記錄。

4、安裝或檢修開關線路時,停送電操作:

在檢修期時檢修電工通知監控人員按正常遠端對開關停電,由機電隊,機運隊值班配電工在就地操作,應把相應開關拉隔離、打閉鎖,在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檢修結束後,檢修電工及時通知綜合資訊中心操作員,由配電工確認並通知供電操作員進行遠端停、送電。

八、井下變電所開關遠端操作安全措施

1、綜合資訊辦公室安排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堅守崗位,密切關注電力監控系統的各項告警資訊和監測監控資訊。

2、綜合資訊辦公室大屏顯示器上要顯示井下各變電所**監控影象。

3、綜合辦公室每月對變電所開關位址與編號進行一次核查,井下開關編號禁止更改,必須保持與保護位址編號一致。

4、監控中心值班員應做好相關記錄,交**時,要把上一班情況和遺留問題交接清楚,當一次停、送電操作未完成時,電力監控系統操作人嚴禁離開崗位,當操作人員有事離開時,必須退出操作帳號方可離開,並指定熟悉人員代替。

5、機電隊、機運隊負責井下變電所電氣裝置的日常檢修及維護管理工作,更換開關機構或保護時前,必須先通知綜合資訊化辦公室人員,經同意後方可更換,更換後必須保持開關編號與位址一致,綜合資訊辦公室人員做好記錄。

6、變電所實行遠控操作後值班配電工嚴禁閒雜人員進入變電所。

7、機電隊、機運隊要加強電氣裝置檢修及隱患排查處理,保證供電裝置各項效能的穩定可靠(包括各項保護效能及電氣裝置防爆效能),對於存在隱患的裝置要及時更換或處理,保證裝置台台完好。變電所開關維修後,要通知綜合資訊辦公室在地面做一次遠端分合閘試驗和整定引數核對。

8、通風隊要加強區域性通風機巡檢和維護;值班配電工要嚴格執行交**制度裝置巡迴檢查,一旦出現停送電異常能及時現場處理。

9、集控中心每次停、送電操作必須要有供電操作人員在場並親自操作,嚴禁他人代替執行。

10、如遇嚴重事故危及裝置安全時,配電工有權立即停電,並向機運部及綜合資訊辦公室匯報。

11、井下開關出現故障跳閘時,由配電工、機電工排除故障後,方可聯絡綜合資訊化辦公室進行送電。

12、停送電時、變電所配電工必須如實匯報配電工名字、變電所、變電所**號碼、開關編號及停送電原因。

13、供電操作員必須按停、送電操作規程操作,未核對配電工名字、變電所、變電所**號碼、開關編號不得遙控送電。

14、機電隊、機運隊必須認真組織電工、配電工學習此規定,並存留各變電所配電工學習簽名,學習簽名在遙控試執行前報綜合資訊辦公室。

15、當供電監控系統通訊出現中斷情況下,由綜合資訊化辦公室人員通知配電工現場進行停送電。

九、事故應急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供電操作員立即指令機電隊、機運隊值班配電工按下面流程進行恢復送電:

1、全所失壓跳閘或某段高壓線路失壓跳閘:先檢查失壓跳閘開關的告警資訊是否存在異常。若無異常現象及時通知上一級或**變電所送電,恢復所內供電,送電時先送風機專用開關,後送風機備用開關,最後再送動力開關,並將情況報告排程室、機電運輸部及相關領導。

2、高、低壓線路某路故障失壓跳閘:首先檢查相應開關的告警資訊,分析故障原因,如果顯示過流故障,綜合資訊辦公室應及時對相應開關進行復位,恢復供電。如果告警資訊顯示漏電或短路故障,應立即向機運部、排程室、所供電單位、機電隊、機運隊聯絡查明原因,待事故查明原因並處理後,經機電運輸部主管人員同意,方可恢復供電。

如「瓦斯閉鎖」或「風電閉鎖」故障保護器動作,開關出現「拒分」現象,配電工應現場手動分閘,並立即向相關主管部門及領導匯報。

3、凡控制有局扇等通風裝置的控制開關分閘後,綜合資訊辦公室供電操作人員可以立即試送一次,如果送電失敗,應立即通知機電隊、機運隊及通風隊值班電工,立即趕到現場處理故障;凡出現綜合資訊辦公室對供電系統出現無法判斷井下真實供電狀況及其它異常情況,現場處置由機電隊、機運隊值班配電工就地完成。

4、當瓦斯超限時,供電操作員應執行告成礦《瓦斯超限高壓停電應急預案》。特別是在瓦斯濃度達到3%時,嚴禁遠端操作瓦斯超限區域內開關,必須確保在瓦斯濃度低於0.5%且經過專職電工檢查開關內瓦斯後,方可送電。

十、注意事項

1、井下變電所開關遠端停、送電試執行期間,開關需要停、送電時,由值班配電工直接與綜合資訊化辦公室聯絡停、送電,其他單位不得聯絡。

2、每週一井下局扇風機做倒台試驗時,由機運部供電管理人員、變電所值班電工、配電工、通風隊電工共同做風機倒台試驗,綜合資訊化辦公室操作人員不再遠控,實驗前變電所配電工向綜合資訊化辦公室通知,實驗結束後要及時上報綜合資訊化辦公室。

3、瓦斯電閉鎖、風電閉鎖試驗時,由通風區安全監測維護人員通知配電工及綜合資訊化辦公室,試驗結束後,由配電工聯絡綜合資訊化辦公室人員送電。

4、井下變電所每班8點班做低壓開關漏電試驗時,由配電工就地操作試驗,實驗前後及時通知綜合資訊化辦公室,綜合資訊化辦公室操作人員不再遠端操作。

5、高、低壓開關出現過負荷跳閘時,配電工可聯絡綜合資訊化人員送電。出現漏電跳閘時,低壓開關可試送一次,高壓開關只有查清跳閘原因,待故障解除後方可送電。

6、井下變電所任意一回路或雙迴路高壓跳閘時由值班配電工就地恢復送電,綜合資訊化辦公室人員檢視跳閘資訊,並通知機電運輸部、機電隊、機運隊及相關部門。

7、井下變電所任意一回路或雙迴路高壓跳閘時,由機電運輸部供電管理人員指揮恢復送電。

8、綜合資訊化辦公室**:96999 96888 66311 90000

編制人: 王學鋒

時間: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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