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建設部的強制性行業標準《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預防事故發生,必須建全嚴格的施工機械管理制度。
一、總體規定
1、所有的施工機械裝置未進場前,必須進行保養和維修。進場後應報公司安全科查驗簽證,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2、按時對施工機械進行檢查、保養,當發現有漏報、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裝置。
3、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取得有關部門頒布的操作證。
4、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遵章守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5、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由於發令人強制性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
6、當機械裝置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手持電動工具
1、安裝、裝修機具上的電動機、電器及液壓裝置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2、機具上的刃具胎、模具、成型輥輪等必須保證強度和精度,刃磨鋒利,安裝穩定,緊固可靠。
3、機具上的傳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作業時不得隨意拆卸。
4、機具應安裝在有防雨,防風砂的機棚內。
5、作業後,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
6、長期擱再的機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電動機絕緣電阻,合格後方可使用。
7、使用非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機、電器時,應安裝漏電保護繼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裝置。不具備上述條件時,應有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8、在潮濕地區或在金屬構架、壓力視窗、管道等導電良好的場所作業,必須使用有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工具,否則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9、非金屬殼體的電動機、電器,在存放和使用時應避免受壓潮並不得和汽油等溶劑接觸。
10、刃具應刃磨峰利、完好無損、安裝正確,牢固。
11、受潮、變形、裂紋、破碎、磕邊缺口或接觸過油類、鹼類的砂輪不得使用。受潮的砂輪扯,不得自行烘乾使用,砂輪與接盤間軟墊應安裝穩妥,螺帽不得過緊。
12、作業前必須檢查:
12.1外殼、手柄應無裂縫,破損。
12.2保護接地(接零)連線正確,牢固可靠,電纜軟線及插頭應完好無損,開關動作應正常,並注意開關的操作方法。
12.3電氣保護裝置良好、可靠,機械防護裝置齊全。
13、啟動後,空載運轉並檢查工具聯動應靈活無阻。
14、手持砂輪機、角向磨光機,必須裝防護罩,操作時,加力要平衡,不得用力過猛。
15、嚴禁超載使用,隨時注意音響、溫公升、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作業時間過,溫度公升高時,應停機待自然冷卻後再行作業。
16、作業中,不得用手觸控刃具、模具、砂輪,發現有磨鈍、破損情況時應立即停機修整或更換後再行作業。
17、機具運轉時不得撒手。
18、使用衝擊電鑽注意事項:
18.1鑽頭應頂在工件上再打鑽。不得空打和頂死。
18.2鑽孔時應避開混凝土中的鋼筋。
18.3必須垂直地頂在工件上,不得在鑽孔中晃動。
18.4使用直徑在25 mm以上的衝擊電鑽時,作業場地周圍應設護欄。在地面以上操作應有穩固的平台。
19、使用角向磨光機應注意砂輪的安全線速度為80m/min,作磨削時應使砂輪與工作面保持15度到30度的傾斜位置,作切割時砂輪不得傾斜。
塔吊操作規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管理使用、保養、維修,必須嚴格遵守說明書和操作規程的規定。
2、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經過專業培訓,做到「四懂、三會、一牢記」,即:「懂效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做、會保養、會排除故障;牢記安全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
3、對於工地新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均需經過整機檢驗和試運轉。
4、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和檢查工作,認真進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5、司機必須認真按時填寫機械裝置運轉履歷書的各項資料。
6、嚴禁司機酒後或患有疾病時上機操作。
二、塔吊作業前
1、檢查基礎狀況,有無沉陷,以確保起重機基礎安全。
2、檢查現場環境,要保證安全作業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3、檢查塔架機構有無漏電。
4、檢查各傳動部分、結構部分的安全和潤滑情況。
5、檢查各限位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6、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有無損傷,是否要更換。
7、上機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業中
1、起重量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中規定,不得超載。
2、塔司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訊號工發出的訊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鈴示意;如發現訊號不清或指揮錯誤將引發事故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並採取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3、嚴禁利用起重吊鉤公升降人員。
4、操縱控制器時,應從止點零位開始推到第一檔,然後依次逐級推到其它檔位,嚴禁越檔操作,在傳動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後,再行逆向運轉,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公升急停。
5、吊鉤上公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距離最少不能小於一公尺。
6、重物平移時,其高度距離所跨越物應在五十厘公尺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轉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度。
8、起重機迴轉半徑必須嚴格執行說明書的規定。
9、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放鬆抱閘,將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鉤,不得使重物懸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須採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災、觸電事故。
11、工作時間操作室內禁止嬉笑打鬧、吸菸;司機應專心操作不得與他人閒談;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12、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定:
指揮訊號不明不准吊。
(2)斜牽斜掛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准吊。
(4)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准吊。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准吊。
(9)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准吊。
(10)六級以上風不准吊。
13、六級風以上及雷雨天時禁止作業;暴風時起重機需特別處理。
14、多塔作業時應保證安全作業距離,吊鉤上懸掛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於五公尺,高位起重機鉤底與低位起重機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距離不得小於兩公尺,若兩機塔臂交錯時,高位起重機的吊鉤應退到兩機迴轉半徑交叉範圍以外或吊鉤公升到高處,以防止相撞的惡性事故。
15、起重臂與起吊物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距離低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於三公尺。
距離高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於六公尺。
16、嚴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離就位地點一至二公尺處要緩慢下降就位。
17、在構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機在執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作業,除必要情況外不准帶電檢查。
19、司機必須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不准攜帶笨重物品。
20、未設專人看守作業區時,禁止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業後
1、操作完畢,吊鉤公升至距臂尖二至三公尺處,並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鬆開制動,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2、起重小車開到說明書規定位置,將各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如若塔機是行走式塔機,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夾軌器。
3、認真進行機械檢查,提早發現隱患,做好保養,保持機械完好。
4、雙班、多班作業,必須做好交接:任務要求不清不交接,機械保養不徹底不交接,機件工具丟失損壞原因不清不交接。
施工機具防護方案
施工現場機具防護 一 攪拌機 1 必須搭設防雨操作棚,機體安裝堅實穩固,排水暢通。2 各類離合器 制動器靈活有效,鋼絲繩 防護罩安全有效。3 料斗的保險掛勾齊全有效,操作杆必須有保險裝置,停止作業掛上保險勾。4 有接地接零保護,裝設觸漏電保護器。5 定人 定機,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保持機身清潔,保養完...
施工現場機具安全防護措施
1 機械裝置的安裝使用等應嚴格遵守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33 86 各專案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經常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規章制 度的執 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2 專案部在安排施工機具進場時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的時間,並按平面布置擺放。按公司要求對機具進行登記,並在進場前與...
施工現場及施工機具安全防護措施
本工程為湖州旺能機械 新建廠房裝配車間工程,位於湖州市吳興區湖織大道環渚經濟開發區。本工程為單層鋼結構,總建築面積約為15912 根據本工程規模,計畫使用攪拌機 電焊機 圓盤鋸 鋼筋機械等,為保證各種施工機具的安全使用,必須做好機械安全反防護措施。一 施工現場 1 按照施工總平台布置圖設定 做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