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道德責任

2021-08-08 10:45:16 字數 1150 閱讀 5874

——小議範跑跑事件

**後引起社會軒然大波的範跑跑事件眾所皆知,對於此事件也可謂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自由與道德的相互駁斥也由此展開。

站在範美忠的角度,他在《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親歷記》,文章提到:「我是乙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後己勇於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

因為成年人我抱不動,間不容髮之際逃出乙個是乙個,如果過於危險,我跟你們一起死亡沒有意義;如果沒有危險,我不管你們你們也沒有危險,何況你們是十七八歲的人了!」從自由方面而言,人生來享有平等自由的權利,有追求生存的本能,在緊急的道德從來就不能是拿來譴責別人的**,社會人士強調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的確是一件值得歌頌的行為,但這種行為顯然不應該通過抨擊乙個普通的自然人而讓它發揚。心理學專家盧先生的溫柔表示感動,我很同意那句話「如果你沒有親身經歷過8級**,你沒有資格譴責別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而己之所求,勿施於人。人站在自由的一方,在緊急情況下的自保行為是情有可原,所以我個人認為**不該對這方面大肆渲染,道德不應是拿來抨擊對方的**,因為每個人的道德觀點都不一樣,如果道德可以作為**,那這個世界將會血流成河; 范的行為無可厚非,言論和冷血卻也令人感到遺憾。

在整個事件中,也有人質疑,「範跑跑」不管是從**過程中的舉動到震後「範跑跑」的言論都涉及到責任問題。一:作為教師總要履行教師的職責,未成年人在家裡的行為由家長監護,在學校由校方負責,學校怎樣監護未成年的學生最後是要依靠廣大教職員工,教師就應該承擔監護之責。

教師不顧學生自己逃生,明明白白是沒有履行教師的職責,顯然是「失職」、「瀆職」,這樣的行為跟戰場上臨陣逃脫的士兵沒有區別,試問那個人沒有本能呢?非典時,那麼多醫生沒有因為疫情襲來臨陣脫逃,這也是責任。這些都不是道不道德的問題,純粹是人做好份內事的責任底線,既然你臨陣逃脫,過後不反思自己的行為,不感到無恥也就罷了,還拿無恥當聰慧,對自己錯誤行為沾沾自喜,向社會公眾談「教師職業並不神聖」,既然不神聖還選擇當教師,還高談怎樣愛學生。

這明顯說不通,我們做一行就要愛一行,不把自己從事的職業(包括任何職業)看的神聖,又如何執著追求事業的成功呢?

範跑跑事件帶來的社會影響力是巨大的,而我們作為當代大學生,也應當權衡好自由和道德責任的關係,在履行自己的社會義務和道德責任的同時,又保護好自己的自由權益,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在緊急的關頭,作出無違背於道德責任的判斷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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