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藝標準之二 明洞施工工藝

2021-08-03 02:54:07 字數 4075 閱讀 5958

2 明洞施工工藝

2.1 總則

2.1.1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採用鑽爆法施工的山嶺交通隧道和城市交通隧道。

2.1.2 編制參考標準及規範

2.1.2.1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j001-97)。

2.1.2.2 公路隧道勘測規程(jtj063-85)。

2.1.2.3 公路隧道設計規範(jtgd70-2004)。

2.1.2.4 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範(jtj004-89)。

2.1.2.5 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範(jtj042-94)。

2.1.2.6 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

2.2 術語

2.2.1 明洞

明洞是用明挖法修建的隧道。它是在露天的路塹地面上,或是在敞口的基坑內,先修築結構物,然後再回填覆蓋土石。明洞一般修築在隧道的進出口處,當遇到地質狀況差且洞頂覆蓋層薄,用暗挖法難以進洞時,或洞口路塹邊坡上有落石而危及行車安全時,或鐵路、公路、河渠必須在隧道上方通過且不宜做立交橋或涵渠時,均需要修建明洞。

明洞的結構型別因地形、地質和危害程度的不同而有許多種型式,採用最多的是拱式明洞和棚式明洞兩種。

2.2.2 拱式明洞

拱式明洞的結構形式與一般隧道基本相似,也是由拱圈、邊牆和仰拱或鋪底組成。它的內輪廓也和隧道一致。但是,由於它周圍是回填的土石,得不到可靠的圍岩抗力的支援,因而結構的截面尺寸要略大一些。

拱式明洞結構堅固,可以抵抗較大的推力,其適用的範圍較廣。按照它所在的地位可以分為:路塹對稱型、偏壓型、半路塹型和半路塹單壓型四類。

其一般結構型式和適用條件見表2.2.2。

2.2.3 棚式明洞(簡稱棚洞)

當山坡的坍方、落石數量較少,山體側向壓力不大,或因受地質、地形限制,難以修建拱式明洞時可採用棚式明洞(簡稱棚洞)。棚式明洞常見的結構型別有牆式、鋼架式和柱式三種。其適用條件見表2.

2.3和圖2.2.

3-1、圖2.2.3-2、圖2.

2.3-3。

2.3 施工準備

2.3.1 技術準備

2.3.1.1 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明洞地段工程地質狀況。

2.3.1.2 核對明洞的長度與結構型別的設定是否與地形、地貌、地質等條件相適應。

2.3.1.3 明洞位於不良地質地段時,應提出施工處理對策,並經設計、監理、建設單位等會審確認。

2.3.1.4 編制明洞地段的分項施工方案,確定明洞開挖的棄土地點,報建設和監理單位審批;並對班組進行培訓和交底。

2.3.1.5 設定明洞地段的水準點、中線點、導線控制點。

2.3.1.6 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2.3.2 材料準備

2.3.2.1 開挖爆破器材:炸藥、雷管(毫秒級)。

2.3.2.2 襯砌圬工材料:混凝土、片石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

2.3.2.3 明洞回填:漿砌片石、粘土、水泥砂漿。

2.3.3 主要機具

2.3.3.1 土石方開挖機械:挖土機、風鎬、風鑽、空壓機、推土機、鏟車、自卸卡車等。

2.3.3.2 襯砌混凝土澆築機械與裝置: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輸送幫浦、模板台車、計量裝置、混凝土振搗器、水幫浦、機動翻斗車、噴漿機、注漿機等。

2.3.3.2 工具:鐵鍬(尖、平頭兩種)、手推車、漏斗、錘子、鋼捲尺、鐵抹子等。

2.3.3.3 測量儀器:全站型經緯儀、水準儀、塔尺、鋼尺等。

2.3.4 作業條件

2.3.4.1 明洞起迄點和結構型別已經確定,施工地段存在不良地質情況時,已採取了處理措施。

2.3.4.2 明洞頂部的防排水設施已做好。

2.3.4.3 各種施工機具已經到位。

2.3.4.4 配置混凝土的各組成材料經檢驗合格,數量或補給速度滿足施工要求。

2.3.4.5 混凝土攪拌站已安裝就位,澆築作業面及攪拌站通水通電,混凝土輸送幫浦安裝除錯完畢,並經驗收合格。

2.3.4.6 模板、鋼筋及預埋件等經驗收合格,具備混凝土澆築條件。

2.3.5 勞動力組織

2.4 工藝設計和控制要求

2.4.1 技術要求

2.4.1.1 明洞不宜在雨季施工,如確需在雨季施工時,應制定嚴密的施工方案和防護措施,同時應加強對山體穩定性的檢測、檢查。

2.4.1.2 明洞開挖

(1)明洞兩側邊坡開挖要嚴格控制爆破藥量,在鬆軟地層中開挖邊坡時,宜隨挖隨支護。

(2)明洞土石方開挖,應按順序進行。且應全部明挖,不得採用拱部明挖,拱下暗挖方法。嚴禁掏底開挖和上下重疊施工。

2.4.1.3 基礎施工

(1)明洞邊牆基礎應設定在符合圖紙要求且穩固的地基上,基坑的碴體雜物、風化軟層和積水應清除乾淨,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2)偏壓和單壓明洞的外邊牆基底,垂直路線方向宜挖成有向內的斜坡,以提高基底的抗滑力,如基底鬆軟,應採取措施增加基底承載力。

(3)邊牆基礎挖到設計標高後,應核對地質承載力是否與設計要求相符。

2.4.1.4 襯砌施工

(1)砌築前要複測中線、高程,邊牆、拱圈放樣立模時應預留施工誤差,以保證襯砌不侵入限界。

(2)鋼筋的加工及綁紮按暗洞襯砌的有關規定實施。

(3)澆築拱圈混凝土時,應連續進行,不得中斷;並應採取防雨措施。混凝土養生按暗洞襯砌的有關規定辦理。

(4)沉降縫及施工縫的設定與施工,按圖紙要求作專門的防水處理。

2.4.1.5 棚洞結構形式、構造及混凝土質量,牆柱基礎埋置深度、斷面尺寸及地質條件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防水要求棚洞內表面無滲水,只允許有輕微溼漬。

2.4.2 材料質量要求

2.4.2.1 襯砌混凝土的強度應不低於c20;鋼筋混凝土的強度應不低於c25。

2.4.2.2 漿砌片石與片石混凝土的質量要求見1.4.2 條。

2.4.2.3 外貼式防水卷材的質量和規格應滿足設計要求..

2.4.2.4 明洞其它相關建築材料的質量要求與後面章節相同。

2.4.3 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2.4.3.1 施工前做好施工安全交底,施工過程中,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安全情況。

2.4.3.2 施工人員應熟悉機械裝置效能和工藝要求,嚴格遵守各專用裝置使用規定和操作規程。

2.4.3.3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具。

2.4.3.4 石質地段開挖,宜採用弱爆破,以免影響邊坡的穩定。

2.4.3.5 開挖石方需撬動岩石時,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撬落,嚴禁雙層作業,不得將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

2.4.3.6 雨季開挖明洞基坑時要放緩兩側邊坡坡度,並做好排水措施。

2.4.3.7 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並設紅色標誌燈。

2.4.4 環境要求

2.4.4.1 施工現場道路應做硬化處理,配備灑水車灑水降塵。

2.4.4.2 開挖的土石,應棄在不影響邊坡及其他建築物穩定的處所,並不得影響施工安全。

2.5 施工工藝

2.5.1 工藝流程

2.5.2 操作工藝

2.5.2.1 測量放樣參照有關規程執行。

2.5.2.2 兩側邊坡和基坑開挖

(1) 開挖前及施工中應根據中線、高程結合施工方法,測定和檢查結構各部分開挖尺寸。

(2) 在確定全段同時開挖或分段開挖邊坡坡度後,應力求在施工時間內不致坍塌,並盡可能避免超挖,以免增大回填數量。

2.5.2.3 拱式明洞施工

(1) 常用的施工方法:

1) 先牆後拱法。適用於埋置深度較淺,地形比較平緩,施工邊坡開挖後能暫時穩定的地段。施工步驟:從上向下分台階開挖,先施做兩側邊牆,再澆築拱圈,最後作防水層及洞頂回填。

2) 牆拱交替法。適用於半路塹、原地面坡度陡峻,或由於外側地形鬆軟,先牆後拱亦有困難時。施工步驟:

①先挖外側邊牆部分,然後將外側牆砌至設計標高,如有耳牆,同時做好耳牆;②開挖內側部分後立即立拱架灌築內側邊牆和拱圈;③施作防水層後進行拱頂回填。

(2) 基礎施工

1) 位於陡坡處半路塹單壓式明洞的外牆基礎,應埋置在風化層以下0.25m,若岩層有裂隙不易清除時,可採用壓漿加固處理。

2) 位於陡坡堅硬完整岩石的明洞外側邊牆基礎,為了節省圬工,可切割成台階,但要保證台階的穩定性,其平均坡度一般不陡於1:0.5,並不得大於岩層的內摩擦角;台階寬度不得小於0.

5m,最低一層基礎寬度不得小於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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