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2021-06-22 10:12:15 字數 4241 閱讀 9058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2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15分,2023年的分值為16分。其中,2023年的不定項選擇題涉及本章內容。

2023年教材對本章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主要變化是:(1)對「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三個稅目中n處涉及「每月減除費用2000元」的條文調整為「每月減除費用3500元」;(2)將個人所得稅申報納稅的期限由「次月7日內」調整為「次月15日內」。

本章考點較多,大多數考點需要考生死記硬背,複習難度較大。在2023年的考試中,本章分值估計在15分左右,考生應重點關注涉及個人所得稅的不定項選擇題。

最近3年題型題量分析

歷年試題涉及本章的主要考點

本章主要考點

一、納稅人(★★)

對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界定,我國稅法採用了「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

1.居民納稅人(2023年單選題、2023年判斷題)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屬於居民納稅人。

【解釋】居住滿1年是指在1個納稅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在境內居住期間臨時離境不扣減在華居住天數。臨時離境,指在乙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

2.非居民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屬於我國的非居民納稅人。

【例題1·判斷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屬於我國個人所得稅居民納稅人。( )(2023年)

【答案】√

【例題2·單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個人中,屬於居民納稅人的是( )。(2023年)

a.m國甲,在華工作6個月

b.n國乙,2023年1月10日入境,2023年10月10日離境

c.x國丙,2023年10月1日入境,2023年12月3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28天

d.y國丁,2023年3月1日入境,2023年3月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100天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在1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居住時間不滿365日;(2)選項c:在1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且臨時離境僅28天,可以不扣減其在華居住天數。

【例題3·多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人員中,屬於中國居民納稅人的有( )。

a.外籍人員甲2023年9月1日入境,2023年10月1日離境,其間一次臨時離境20天

b.外籍人員乙2023年9月1日入境,2023年10月1日離境,其間兩次臨時離境各25天

c.外籍人員丙2023年1月1日入境,2023年1月2日離境,其間一次臨時離境20天

d.外籍人員丁2023年1月1日入境,2023年1月2日離境,其間兩次臨時離境各25天

【答案】cd

【解析】(1)選項ab:在1個納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中國居住時間不滿365日;(2)選項cd:在1個納稅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且在乙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在華天數。

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2023年教材重大調整)

1.工資、薪金的界定(2023年單選題)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解釋1】「年終加薪」、「勞動分紅」不分種類和取得情況,一律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徵稅。

【解釋2】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解釋3】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釋4】離退休人員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免稅專案,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專案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題·單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的是( )。(2023年)

a.年終加薪 b.托兒補助費 c.獨生子女補貼 d.差旅費津貼

【答案】a

【解析】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2.計徵方法:按月計徵

3.計稅依據

(1)自2023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額扣除費用3500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解釋】納稅人2023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23年9月1日以後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2000元)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專家,和在境外任職、受僱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以每月收入額扣除費用4800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稅率: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納稅人2023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見表4-1)。

表4-1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解釋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

【解釋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5.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3500元或48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案例】王某2023年10月取得工資收入94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三險一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3500元,則王某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9400-1000-3500=49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4900×20%-555=425(元)。

6.全年一次性獎金

(1)納稅義務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單獨作為1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案例1】中國公民張某2023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當月工資為4000元:(1)當月工資4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2)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的工資處理,但不能扣除3500元的費用;(3)將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2500元)確定適用稅率(10%)和速算扣除數(105元);(4)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10%-105=2895(元)。

【案例2】中國公民李某2023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400元,當月工資為2700元:(1)如果在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低於費用扣除額的,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差額」後的餘額3600元[4400-(3500-2700)],除以12個月等於300元,按照300元確定適用的稅率為3%;(2)李某應納個人所得稅=3600×3%=108(元)。

(2)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等,一律將全部獎金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案例】中國公民王某2023年4月取得季度獎1000元,當月工資為4000元,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1000+4000-3500)×3%=45(元)。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2023年教材重大調整)

1.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其投資者按照該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2023年判斷題)

【例題·判斷題】對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徵收企業所得稅,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023年)

【答案】×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其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計徵方法:按年計徵

3.計稅依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稅率: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投資者2023年9月1日(含)以後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稅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見表4-2),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表4-2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

承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內容 第一節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一 個人所得稅 二 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第二節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一 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二 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 二 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第三節個人所得稅徵稅物件和稅目 一 個人所得稅的徵稅物件 二 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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