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律制度

2021-06-21 04:26:30 字數 4873 閱讀 5423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7分,2023年的分值為8分。營業稅在最近3年的計算分析題中連續出現。2023年教材對本章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本章考點較多,複習難度較大。

在2023年的考試中,本章分值估計在15分以上,在3個計算分析題中,估計有1-2個來自本章。

最近3年題型題量分析

第一節營業稅概述(了解)

第二節營業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營業稅的納稅人(★)(p78)

1、在我國境內提**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解釋】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如鐵道部)、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單位以承包、承租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承租人以發包人、出租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出租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出租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承租人為納稅人。

第三節營業稅徵稅範圍

一、營業稅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p79)

營業稅的徵稅範圍:在我國境內提**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1、境內的含義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者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例題·多項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在我國境內提**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應繳納營業稅。下列各項中,應繳納營業稅的有( )。

a、提**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b、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c、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d、所銷售或者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的,均應繳納營業稅。

2、應稅勞務

(1)營業稅的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範圍的勞務。

(2)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3)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的勞務,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二、營業稅徵稅範圍的特殊規定(★★★)

1、混合銷售行為(p79)

(1)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

(2)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稅勞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解釋1】混合銷售是指在同一銷售行為中,同時涉及到「增值稅」(銷售貨物銷售)和「營業稅」(營業稅的應稅勞務),但納稅人並非同時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而是根據納稅人的主營業務,或者只徵收增值稅,或者只徵收營業稅。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主營業務繳納增值稅),其混合銷售行為一併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主營業務繳納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一併徵收營業稅。

【解釋2】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徵收營業稅的,營業額為應稅勞務營業額與貨物銷售額的合計。

【解釋3】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1)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釋4】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2、兼營行為(p80)

(1)營業稅的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繳納增值稅)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解釋】(1)混合銷售強調的是銷售貨物的「同時」發生營業稅的應稅勞務,銷售貨物與營業稅的應稅勞務之間存在從屬關係,而兼營中的銷售貨物和營業稅的應稅勞務不一定同時發生,二者之間並無直接的從屬關係(酒店「上午」向張某銷售啤酒,「晚上」向李某提供客房服務);(2)混合銷售強調的是針對「同乙個」消費者,而兼營不一定針對同乙個消費者(酒店上午向「張某」銷售啤酒,晚上向「李某」提供客房服務);(3)混合銷售最終只合併徵收一種稅(或者增值稅或者營業稅),而兼營,分別核算的,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

(2)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3)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專案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專案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3、視同發生應稅行為(p80)

(1)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4、特殊業務的徵稅規定(p80-81)

(1)水利工程單位向使用者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費,屬於其向使用者提供天然水**服務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2)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集郵商品,一律徵收營業稅;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徵收增值稅。

(3)郵政部門發行報刊,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徵收增值稅。

(4)電信單位自己銷售電信物品,並為客戶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的,徵收營業稅;對單純銷售無線尋呼機、移動**,而不提供有關電信勞務服務的,徵收增值稅。

(5)納稅人銷售林木以及銷售林木的同時提供林木管護勞務的行為,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應徵收增值稅。納稅人單獨提供林木管護勞務行為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其取得的收入中,屬於提供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屬於其他收入的,應照章徵收營業稅。

(6)隨汽車銷售提供的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徵收增值稅。納稅人單獨提供按揭、代辦服務業務,不銷售汽車的,應徵收營業稅。

(7)自2023年7月1日起,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絡,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於平銷返利,不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徵收營業稅。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題1·判斷題】提供建築業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納營業稅。( )

【答案】√

【例題2·判斷題】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應繳納營業稅。( )

【答案】√

【例題3·單選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徵收營業稅的是( )。

a、某足球俱樂部的門票收入

b、某娛樂城隨卡拉ok服務取得的銷售啤酒收入

c、某拍賣行向委託人收取的手續費

d、某企業生產郵票首日封取得的收入

【答案】d

【解析】(1)選項b:屬於混合銷售行為,根據娛樂城的主營業務一併徵收營業稅;(2)選項d: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應當徵收增值稅。

【例題4·單選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營業稅混合銷售行為的是( )。

a、電視機專賣店銷售電視機並負責安裝

b、機場提供運輸服務並附設商場銷售貨物

c、建材商店銷售建材並從事裝修業務

d、歌舞廳提供娛樂服務並銷售菸酒

【答案】d

【解析】(1)選項a:屬於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2)選項b:屬於營業稅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3)選項c:

屬於增值稅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4)選項d:屬於營業稅混合銷售行為。

【例題5·多選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應當徵收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的有( )。

a、郵局提供郵政服務並銷售集郵商品

b、商店銷售空調並負責安裝

c、汽車製造廠銷售汽車,又開設門市部修理汽車

d、汽車修理廠修車後提供洗車服務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郵局提供郵政服務、郵局銷售集郵商品二者均徵收營業稅,不屬於混合銷售行為;(2)選項b:屬於混合銷售行為,根據商店的主營業務應徵收增值稅;(3)選項c:

銷售汽車、修理汽車二者均徵收增值稅,不屬於混合銷售行為;(4)選項d:屬於混合銷售行為,根據修理廠的主營業務徵收增值稅。

【例題6·多選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徵收營業稅的是( )。

a、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集郵商品

b、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

c、郵政部門發行報刊

d、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

【答案】ac

【解析】(1)選項ab: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集郵商品,一律徵收營業稅;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徵收增值稅;(2)選項cd:郵政部門發行報刊,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徵收增值稅。

【例題7·單選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徵收營業稅的是( )。

a、水利工程單位向使用者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費

b、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

c、郵票的生產、調撥

d、納稅人銷售林木的同時提供林木管護勞務

【答案】a

【解析】(1)選項a:水利工程單位向使用者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費,屬於其向使用者提供天然水**服務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2)選項bc: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集郵商品,一律徵收營業稅;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徵收增值稅;(3)選項d:

納稅人銷售林木以及銷售林木的同時提供林木管護勞務的行為,應徵收增值稅。

第四節營業稅稅目與稅率

一、營業稅的稅目(9個)(★★★)

1、交通運輸業(p82)

(1)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和裝卸搬運五大類。

營業稅法律制度

a 15b 12 c 6d 10.5 10 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的應稅勞務 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 未分別核算的,a 從高適用稅率b 從低適用稅率 c 適用平均稅率d 適用增值稅稅率 11 某建築公司承包甲企業一項建築工程,工程結束並驗收合格...

增值稅法律制度

第一節增值稅法律制度概述 根據稅基和外購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增值稅分為消費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和生產型增值稅三種型別。1 消費型增值稅 允許將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稅款一次性的 全部 扣除。2 收入型增值稅 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 折舊部分 所含的稅款。3 生產型增值稅 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稅款...

第四章增值稅 消費稅 營業稅法律制度 課後作業 答案

一 單項選擇題 1.下列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稅的是 d a.外購貨物用於集體福利 b.外購貨物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c.外購貨物用於個人消費 d.商店為服裝廠代銷連衣裙 解析 選項abc 外購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不視同銷售貨物,不需要徵收增值稅。2.根據增值稅的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