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審查制度

2021-06-19 02:10:24 字數 1071 閱讀 1373

為規範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實施,確保公平、公正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或專(兼)職法制員負責對實施海洋與漁業行政處罰、海洋與漁業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工作進行審核。

第二條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應當聽取當事人提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並應當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對案件提出處理意見。

執法人員對案件提出處理意見後,應將案件報送本單位法制工作機構或專(兼)職法制員審查,同時應當提交行使自由裁量權相應的證據材料,並結合當事人違法情節,分別在《海洋與漁業執法案件審批表》中對實施海洋與漁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和建議。

法制工作機構或專(兼)職法制員應當對執法人員提交的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全面、細緻地審查,對案件的違法事實、理由、依據、程式以及處理建議進行審核。對行使海洋與漁業行政自由裁量權缺少必要證據證明或者在行政決定建議中未說明理由的,應當要求辦案人員補充調查或者補充說明。保證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統

一、正確行使用。

海洋與漁業行政處罰案件經法制工作機構或專(兼)。

第三條對符合《xx區海洋與漁業辦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備案制度》規定的案件,本辦負責集中對報備的海洋與漁業行政處罰案件的實體內容、程式、處罰裁量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相關證據的證明力、有效性進行事後審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提出執法監督檢查意見。

第四條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機關對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作出受理決定後,審查崗位執法人員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審查,或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查,經本單位法制工作機構或專(兼)職法制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xx區規範「兩權」工作執行工作資料彙編》規定的條件、時限、方式等進行合法性審核後提出審核意見,報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批准,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第五條對本機關依法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本辦法制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定,對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機關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合理性進行審核,並提出行政復議決定建議書提交辦領導或規範「兩權」工作執行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法性審查制度

一 合法性審查原則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不審查抽象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只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如果對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 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 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司法審查的物件只能是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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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為保證重大決策符合法律規定,防止決策的隨意性 減少決策失誤率,根據 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關於落實 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有關事項的通知 的要求,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重大決策是指涉及企業分立 合併 破產 解散 增減資本以及重組改制 重大投融資 制訂和修改公司章程 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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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胤巖 法制與社會 2016年第13期 摘要行政公文合法性審查制度在我國一直處於欠缺的狀態,行政公文違法的現象較為嚴重,導致了 在公共管理上的公正性失衡。全面進行行政公文合法性審查制度的構建,則應以制定國家層面的各項統一規範為基礎,以司法審查制度為核心,以權力機關的審查制度和行政機關內部審查制...